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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到时,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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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难听得很。

上中学的时候,我便成为了旁人口中的“天才”。

天才,不害怕死亡。

天才,见识过许多死亡,不怕鬼。

天才懂得许多医学知识,天才能够抽丝剥茧,天才知道很多不为人所知的犯罪。

还有,天才的成绩很好,能够一直保持年级前几名。

消息闭塞的年代,依照书信和人传人才能交流信息的年代,我成为了一个天才。

我读高中的时候,国内还没有几所大学开设法医学专业。

北城大学是距离我家最近的,它也是全国最好的。

我被迫拼命读书,每天两点一线,努力当一名上道的苦行僧才有机会坐实天才这个身份。

夜里,我见过许多种黑夜的样子,形态,一如小学和初中时期,我见识过许多种样子的哭嚎声。

刚上大学不久,我就听说过她,童念初。

童心未泯的“童”,念念不忘的“念”,不忘初心的“初”。

第一次深入人心,便是因为解剖实践课老师在课下的夸奖。

“虽然咱们几个教的学生都是个顶个的优秀,但老刘的话不虚,临床那边的童念初当真是个天才,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有慧根的学生!”

一个天才遇上了另一个天才……我的不服气和不服输来得那般轻易。

所以我说,最初的时候,童念初是我的对手,是我从未讲过一言,交流过一语,却恨得牙痒痒的对手。

法医学和临床医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但是当年它们没有被拆分,都被归于学校医学院统一管理。

我当初觉得可笑至极,一个想着怎么死的专业和一个想着怎么生的专业,就这么被混为一谈,摆在了一起。

当然,作比较的还有学校医学院的宣传墙和展示栏。

任何一等奖学金的名单里永远有她,喜讯的大字报也时常以“童念初”三个字为开头。

时任医学院院长的张院长,是位喜好舞弄文墨,自诩为读书人的小老头。

我经常在展示栏附近见到他,比着玻璃窗裁剪红纸,接着研磨书法。

自然,红纸上还是以“童念初”为开头。

每回经过那条8米长的玻璃窗,我总会不经意地经过,目不斜视。

也总会嗤笑他,嗤笑这个叫童念初的人,又让张院长的毛笔字派上用场。

研究生时期,一个叫苏长吟的天才终究是运气不好。

我这个天才终究还是撞上了她,撞上了童念初。

她半路出家,从临床医学跨专业到法医学。

临床医学送走了一个永远霸榜第一的“瘟神”,而我所在的法医学,而我,必须直面我的对手。

我其实至今仍不清楚答案,她为何会跨专业到法医学,明明在临床医学拥有着一切。

我当初也打听过她的家世,打听过她的过往,没有一丝一毫线索可以提供给我。

我对此毫无头绪,却只能被迫接受。

就像高中数年日日的挑灯夜战,翻烂的习题本,还有写断的铅笔头……

我只能被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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