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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满庭芳 江湖一梦,风雨半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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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庭芳江湖一梦,风雨半生

严飞阳的马转上大路,地面顿时变得平整宽阔。欢闹曲调演奏过一遍又一遍,丝毫没有倦怠的迹象。严家庄里的老老少少们,约莫迎亲队伍下了山,也都准备动身了。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辆骡子车,上面坐着花老伯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街坊。往后几辆大小不一的驴车和牛车,是庄子里人自发凑的。为的自然带腿脚不便的老人、妇女们下山,一起到京城最好的酒楼,杯莫停里讨杯喜酒喝。绝大多数庄里人跟在车辆周围,结伴步行而去。进城的路算不上近,对于庄稼地里长起来的人,这点儿距离不算什么。

孩子们自然是高兴的,一边吃着娃娃包里的糖果点心,一边呼朋引伴跟在大人们后头。活像群穿着花衣服的小猴子,简直没有一刻安静。造出来的声响,一点儿不必前头锣鼓队小。

微风习习吹过,摇动着两旁树枝,将凉爽送到擡轿的楚一巡面前。他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拂面清风只觉身心舒畅,额上汗珠变得凉起来。

“过几天,去师父坟前看看吧,陪他老人家聊聊天儿……”心里盘算着多久没去看过,他老人家了呢。似乎飞骑营搬进卫信苑,他便再未得空前去。一方面是因卫信苑远在城郊,另一方面则是骑兵训练比先前更加艰苦严格。大家伙没日没夜地苦熬苦练,只为早日派上用场。

“得先去买上只酱油鸭,来上两个猪蹄子,拎上壶好酒,才能去啊——”楚一巡边想边笑,“不知隔了这么久才去看师父,他老人家会不会生气?是会说我没良心,把他一个人晾在一边儿,还是会让我安心办差,说他自己一切都好呢?”他回想着才刚老汉的声音和面孔,心里满是无尽遐想。

“嗯……应该先拿拐棍打我两下,骂我是个不孝之徒,再乐呵呵接过酒肉,告诫我好生当兵、好生训练,他那儿一切都好,用不着我操心吧?”楚一巡乐得愈发厉害,“是啊,能不好吗?反正人都没了,黄土一埋、墓碑一立,再不好都好了!”

哎,师父要知道自己这么会顶嘴,不知气成什么样子。以前遇见这种情况,他都是怎么做得来着?哦哦,想起来了,过去凡遇上嘴犟的时候,师父总会用手拍打自己后脑勺,边拍边说:“小毛孩子,真是翅膀硬了!”

随着脑海里话音落地,楚一巡脑袋竟不自主地向前点了一下。惊动了一侧的周迹杭,赶紧往他那边望去,还以为对方被什么东西绊了脚。就在四目相对的刹那,多年生死之交形成默契,在这一刻化作无言了解,流转于彼此间。

“我没事儿,就是想我师父了,想去看看他。”

“嗯,我也想家了,想回家看看我爹娘,还有弟弟妹妹。”

“是啊,飞阳都娶亲了,咱们这些人也是时候,往前走一步了!”

“可不是嘛,的确是时候了!”

与轿子后面那俩人的激荡不同,回程路上的谭鸢,比去时还要平静。或许应该这么说,自打他来到这世上,他的心就从未如此平静过。

过去他虽行走江湖,看似来去自如、浑身是胆。可只有谭鸢自己清楚,自己的心比铁还硬、比冰更冷。那不是一种宁和坦然的状态,甚至算不上冷漠。而是一种介乎于生死间的游离,说生不是生,说死又谈不上死。如果非要谭鸢在有限的表达中,筛选出一个相近的词儿,恐怕只能是“麻木”了。

所以他习惯杀戮。看着上一瞬还活蹦乱跳的生命,下一刻就流着血倒在脚边,谭鸢才能捕捉到一丝存在的价值。别的生命已然消亡,自己却没有,这就是价值。

加入暗卫以前,谭鸢在江湖上就已经混出了名声。那些怕他的人和恨他的人聚在一起,给他起了个“血牙”的外号。从此这外号伴着四处散播的追杀令,一直跟随着谭鸢。而拜这张赏金不菲的悬赏令所赐,江湖上怕被他杀的人和想杀他的人,总算一样多了。

可谭鸢从来都没有躲藏过。他杀人也等着被别人杀,这似乎就是他天生的命数。没人知道他打哪儿来,谭鸢自己也不知道,或许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不然为什么,会对前尘往事一点儿印象都没有。最早回忆起的画面,就是染血的人头和空洞的双眼。

追杀漫长而持久,无止无休。然而谭鸢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只不过他的对手显然不这样想,悬赏金额就是谭鸢的价值,他的性命能让人买房子置地,他的头颅能供人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这就是意义。遗憾的是,梦想虽然美好,到头来却成了每个挑战谭鸢的人,临死时脑海里闪过的五彩碎片。

花轿进入市区,路反而不好走了。严飞阳骑着白马在前面,不得不放慢步伐左右挪动,以闪避路上或采买或赶路、或闲逛或围观的行人。颀长影子投到地上,如一片随风摆动的巨大树叶,来来回回、零零碎碎。如果有人盯着看一会儿,包管会觉得头晕。

这拥挤让谭鸢很不舒服,他厌恶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集市。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开心、充满活力,似乎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可奔的前路。汇聚在一起的火热生命力,会让谭鸢疑惑,更会让他恐惧。而今天很神奇的,那种恐惧感消失了,多年疑惑的答案开始浮出水面。

谭鸢又一次陷入沉思……刚才想到哪儿了?对,是“血牙”!

他这颗嗜血的尖牙,狠辣阴毒、独来独往。曾经的谭鸢是没有朋友的,一个都没有。他不能理解那种照过几次面、喝过几顿酒、说过几次话,就能把命交给对方的感情。他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毕竟他连自己都不喜欢。

“喜欢”这个词对谭鸢来说,是一种既强烈又脆弱的情感,他不需要。他的生活只有鲜血和杀戮,别的什么也没有。一路从北往南,再一路从西到东,谭鸢逐渐厌倦了这种杀与被杀的游戏。

谁让每次,他总是胜利的一方呢?游戏一旦缺少悬念,就失去了继续的魅力。人们会迅速熄灭热情,唯余无尽的嫌恶与疲倦。

当严飞阳找到他,邀请他加入暗卫,并顺手帮其解决掉两个偷袭者时,谭鸢还是犹豫了。那份新差事的确很有诱惑性,充满着未知、残酷、阴谋和不定,天生就对谭鸢的胃口。可他一来怕受拘束,二来不愿与人过多交集,因此他提出要和严飞阳比试一场。

如果严飞阳赢了,自己就跟着对方走,任凭差遣、至死不叛。但如果自己赢了,严飞阳就得把命留下,做他手里的下一个孤魂野鬼。

谁知严飞阳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应下了这个要求。并说让谭鸢来定比试内容,自己会奉陪到底。那是他第一次看见,不带半点儿恐惧的眼睛。谭鸢兴奋起来,一如多年后在鹰喙山演习时,面对郑星辰那样。

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边缘布满尖刺的圆形暗器,说要一招定胜负。三步之后同时回身出手,谁的暗器碰到对方,就算谁赢。严飞阳答应下来,看都没看谭鸢,就拿过那枚黑黑小小的利器。

较量随即展开,开始和结束只有一瞬间。当谭鸢看清严飞阳的脸时,两枚飞奴儿掉在中间空地上,深深扎进了土里。严飞阳那枚,显然比自己还要深上两分。

按照约定,谭鸢加入了暗卫,第一次对旁人生出了好奇心。据后来严飞阳自己说,他的反应能力只能挡住谭鸢一击。若当日其反悔补刀,自己恐怕早已命丧黄泉。

可这不重要。谭鸢深知,即便自己将暗器耍得出神入化,速度最快、准头最好的依然是第一发。能抵挡下那样狠厉的进攻,足以说明严飞阳功力超群。

白马转进了巷子口,谈话声里多了许多熟悉口音,是飞骑营那些人。他们齐齐聚在街巷周围,时刻准备着用一腔激情,来为这场婚礼添上更加火热的颜色。锣声、鼓声、钹声和唢呐声纠缠一处,从后面赶上来。如浪潮席卷过沙滩,由后往前推着一行人,涌进那条并不宽敞的巷子。

谭鸢见王成思裹在一身暗红色长衫里,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颇有些账房或主簿的模样。只听他沉了两口气 ,响着迎面而来的迎亲队伍唱道:“下马——落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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