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狡兽(十四):你老婆不要你咯。 (4/6)
这是林柏经过保护区这一遭后悟到的。
林璇不可能不清楚,但她不予置评,对于林柏人心叵测的暗示,还是那句话:
“服从命令。”
她擡手用力捏住了她后脖颈,将她压得一个踉跄。林柏脊背轻微晃动,然后脚掌抵住地面,稳稳立住了。
站在她面前,就像一整根宁折不弯的钢铁。
倒不是林柏故意跟她较劲。以前她要是立不住,等来的就是加训惩罚。
后脖颈是个特别的地方,是所有脊椎动物脆弱的命xue,也是母兽叼起幼崽时常常下口的地方。
这里落在天敌爪牙下是危险,但落入母亲掌控之中是安全。
“你这狼崽子……”林柏听见她很低地笑了声,低得像幻听,不由擡眼看去,但只看见其下一刻猝然转冷的眼神,松了手一扬下颌,对她厉声下令,“去!”
于是,林柏就像到了必须离家年龄段的幼兽,不能不背离母亲,奔向广阔原野。
林璇站在高处,看着她以手撑石,干脆利落跃下坡地,背影矫健得像只生而野性的动物。
仿佛她本来就属于这里。
不……她的确属于这里。
假如没有她二十年前的强行干涉,林柏的命运一定将大不相同。
也许她依旧与一群狼作伴,也许她会创建自己的族群,也许她孤身一人习惯野外生活,当然,更也许她早已死在觅食过程中、死在与各种猛兽相搏、亦或是死在某一场无情的暴风雪……
这样想,她似乎又并非做了件错事。
到年龄便独立是这些生物刻进基因里的生存法则。
这点上,人类能够容忍幼崽居家的年限和狼显然相差甚远。
可以想象,那时狼妈一定为她愁坏了。正常幼崽两三年就长成了,最多第四、第五年便必须离家,可姊妹们都换一茬又一茬了,独独这小野人五六岁还是懵懂稚子,得靠家里狼养着。
光吃东西不长个儿,还越吃越多,你说过分不过分。
但她也会跟着群狼东奔西跑打猎。因为爪牙不够锋利,她甚至自己琢磨出打磨工具的方法,会用小手抓着石块投掷猎物,用石片割开驯鹿喉咙,收集姊妹们吃剩的碎骨开发更多用途……小小年纪就已习惯与血腥为伴。
放在同龄人类孩子里,她简直是超人,但在野狼面前不够看。
然后,就是林璇发现这个狼窝里的孩子,带回,寻亲认领无果,办理了领养手续,给她取名林柏,放在部队里自己培养。
生存是所有自然界生物首要待办事项,在这样优胜劣汰筛选之下,能活下来的必定是佼佼者。
她过去跟随狼群在野外形成的一切敏锐本能,让她几乎成为天生的战士,林璇给她定制专项的训练,她如期成长为她最拿得出手的锋利武器。
她当然是救了她。
毫无疑问的,将她从危机四伏的荒野救回稳定的人类世界。
可是直到现在,林璇闭上眼,偶尔还是会闪回多年前那一幕幕——
她带走林柏时,一头高大健硕的雌狼拼了命追着车队不放,而车里幼小的孩子趴在车后窗,宝石般闪闪的眼睛一错不错凝望她的狼妈妈,伸出的完全不似寻常孩童黝黑而有劲的小手被透明玻璃截断。
她还没学过人类语言,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呜咽,像真正的狼的孩子,声调里的悲伤与哀恸令人心碎。
然后,在林璇忍受不住要去抱她时,冷不防转头狠狠给了她一口。
真的是只小狼崽。
那一口咬得可真狠啊。
林璇看向自己微微蜷起的右手。
因为咬得深,那些日子又太忙碌没多在意,没得到很好恢复,现在腕骨突附近还能看出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