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遇见初恋:“那天,启德机场飞机飞得很低,我站在天台上,遇见了我的初恋。” (1/4)
第25章 遇见初恋:“那天,启德机场飞机飞得很低,我站在天台上,遇见了我的初恋。”
“主人,是不是……特别难看?”男人自嘲地牵了牵嘴角,想把手腕藏进阴影里,不让他瞧见自己这般丑陋的模样,“像我这种在泥潭里滚过的人,身上总有些洗不掉的脏东西。”
“我没说难不难看。”沈宴洲没有松手,“我是问你,怎么弄的。”
男人低着头,开了口,“被丢进九龙城寨之前,我妈没过过什么苦日子,可为了谋生,她什么活计都得做,缠得一身的病。”
“那天也是台风天,城寨里的水淹到了脚踝。”说到这里,男人望向了窗外,“她买了把水果刀,抱紧我,说这世道太苦了,活人的日子还不如阴间的鬼。”
“可她又怕死了之后,把我留在这世上独活。”
“所以,她先割了我的手腕。”
“就在这儿。”三千万指了指自己的伤疤,“刀锋很快,血一下子就喷出来了,溅得我满脸都是,我当时竟没觉得疼,只觉得那血好烫。”
“她看着我倒在血里,然后,又反手割了她自己的。”男人苦笑一声,望了眼沈宴洲,又望了眼那只还在地上打滚的狗。
“我们俩躺在一张床上,血流得满地都是。可偏偏,我是个命硬的祸害。”
“我没死成,黑诊所的老板把我缝缝补补救了回来。可我睁眼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一步,凉透了。”
“死的时候,她的手还死死扣着我的腕子,像是怕我反悔,不跟她走似的。”
这种时候,应该给他点安慰吗?
但作为同样失去了父母的沈宴洲,安慰,煽情的话他根本说不出口,也毫无意义,他点了支烟,吸了一口后,又递给了男人。
有时候,一支烟来得比一句话更管用。
男人顺从地接过烟,张嘴,含住了带着他体温的烟,狠狠吸了一口。
“主人,都说疯子生出来的,都是疯子。”
“你,会怕我吗?”
沈宴洲隔着烟雾,望着眼前的男人,之前做.爱的时候,他也没有注意到男人居然这么高,他坐在沙发上才差不多和他的眼神持平,男人的眼神很复杂,小心翼翼,讨好,炽热,直白的勾引,还有如豺狼般的占有欲。
全港都知道他和傅家那位手段通天的傅斯寒订了婚,他却放着正牌未婚夫不见,反倒在这风雨飘摇的台风夜里,花大价钱买回了这么个男人。
同吸一支烟,共养一只狗。
这么算起来,也不知道谁更疯。
“哪有主人会怕自己养的狗。”沈宴洲弯下腰,将地毯上还在傻乎乎咬自己尾巴的小狗捞了起来,抱在怀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顺着毛。
“三千万,现在我饿了。”他转移了话题。
“想吃什么?”男人擡起头,问道。
“粥太清淡,没胃口,我想吃点带劲的。”
“咖喱鱼蛋吧。”沈宴洲挑了挑眉,又补了一句:“要那种路边摊的味道,咖喱要够辣,椰浆要够浓,萝卜要炖得透光。”
男人闻言,站起身,挽起袖口,动作利落地朝厨房走去:“好,我这就去做。”
厨房很快就变成了男人的领地。
沈宴洲也没在那干坐着,他怀里抱着那只小土狗,踱步到了厨房的中岛台边。
单手支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看着。
看他做饭,比看他脱衣服更有味道。
看他做饭,就好比个看个暴徒,硬生生套上了文明人的外衣,看他脱衣服,这暴徒的本性则暴露的淋漓尽致。
方才,三千万说的话,多半是真的,沈宴洲这么想着。
毕竟,谁会编这种谎,但又不完全是真的,因为这个男人手腕上数十条的伤疤,明显是好了之后又割下的,反反复复,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