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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只和你萍水相逢(四)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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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妄认识他。

上辈子,这个叫陈远的男知青,对叶知秋一直很照顾。帮着干重活,借书给她看,冬天想办法弄来炭火……村里人都说,陈远这小伙子不错,有文化,脾气好,跟叶知秋站在一起,别提多般配了。

那时候的秦妄是什么反应?她记不清了。或许是躲在暗处冷冷看着,或许是用更暴躁更乖戾的态度对待叶知秋,把心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和恐慌,变成伤人的刺。

现在,她只是淡漠地看着陈远献殷勤,看着叶知秋对他礼貌地微笑、道谢。

心里堵得慌,像塞了一团浸了水的棉花,又沉又闷,透不过气。

可她不能说什么。

也没资格说。

她跟叶知秋,这辈子,上辈子,说到底,什么关系都没有。

朋友?算不上。她这种人人避之不及的“女流氓”,不配做叶知秋的朋友。

亲人?更荒唐。

至于其他……秦妄的目光落在叶知秋被夕阳镀上柔和光晕的侧脸上,又迅速移开,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痴心妄想”的“妄”。

那四个刻在墓碑上的“秦妄之妻”,是她偷来的,是她一个人的疯癫执念,是见不得光的、只能在死后才敢刻在石头上的僭越。

同性恋。

这三个字,在这个年代,是比“女流氓”更可怕的罪名。是畸形的,是病的,是肮脏的,是足以毁掉一个人所有前途、尊严甚至生命的“罪”。一旦沾上,就是永世不得超生的烙印。

她烂命一条,死了也就死了,像野草一样无声无息烂掉也无所谓。

但叶知秋不行。

叶知秋应该活在阳光下,应该有体面的工作,有安稳的家庭,有爱她的丈夫,有可爱的孩子,有一眼能望到头的、平安顺遂的人生。

她不能,也不该把叶知秋拖进自己这潭绝望的、不见天日的淤泥里。

所以,她必须忍住。

忍住把那个碍眼的陈远立刻赶出去的冲动,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酸楚和莫名的暴戾。

她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响声,引来院中几道视线。

秦妄谁也没看,转身就进了自己和叶知秋那间小屋,用力关上了门,把外面的声音隔绝了大半。

背靠着冰冷的门板,她深吸了几口气,才压下那股几乎要冲破胸腔的烦躁。

过了一会,她又悄悄推开门,溜进王红那间屋子。王红还没回来。她熟门熟路地从炕头角落摸出一床半旧的毯子,比昨晚垫的那些破衣服厚实多了,虽然也有股淡淡的霉味,但至少干燥些。

她拿着毯子回到自己房间,仔仔细细铺在叶知秋睡的那半边硬板床上,抚平褶皱。

做完这一切,她坐在床沿,看着那床多出来的毯子,有些自嘲地想:昨天还想方设法要把人赶走,今天又屁颠屁颠去偷毯子怕人家睡不好。

秦妄,你可真行。

外面的说笑声、洗漱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渐渐低下去,最终归于宁静。乡村的夜晚,除了偶尔几声犬吠和虫鸣,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房门被轻轻推开,叶知秋带着一身微凉的水汽走了进来。

“你怎么躲房间里啊?”她问,声音压得很低,怕吵到隔壁。

秦妄没擡头:“……我没有躲。”

“哦。”叶知秋也不追问,走到她身边,忽然像变戏法似的,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根用干净手帕包着的蒸玉米,递到秦妄面前。玉米还带着微微的温热,金黄的颗粒在昏暗的油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她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点做了“坏事”没被发现的狡黠和得意,像偷到糖分给小伙伴的孩子:“给你,吃。”

秦妄看着这根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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