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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 66 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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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南说:“好耶。”迟南又低下头,走到了一块无人的小道里,然后看到距离小道有一段距离的旁边的灰色的水泥地上面有很多细小且整齐的凹槽纹路,迟南奇怪地道:“为什么地面上有那么多纹路呢?”沈桓尧说:“那当然是为了增加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这样才可以让路过的车辆更加安全地行驶呀。”迟南说:“好有道理哦,世界万物真神奇。”沈桓尧说:“宝贝对我来说也是非常神奇的生物呀,毕竟宝贝总是有稀奇古怪的想法,并且即使已经在人世间活了二十五年,也依旧葆有如孩童一般的对万事万物的好奇心,这是迟南宝贝创造力丰富的体现,也是有作家天赋的体现,宝贝提出的这些问题看似很无聊,其实暗藏着闪光点呢。”迟南哇了一声,对沈桓尧眨起了星星眼:“宝贝,你说的都是真的吗?”沈桓尧回答道:“当然是真的啦。”

迟南在路过的小摊旁边,又看到了烤鱼片的广告,迟南对沈桓尧说:“哇塞,这些鱼片看上去好美味耶,上面有辣椒油,还有各种小菜洒在上面,让这些雪白的鱼片看上去又鲜嫩又多汁,色香味俱全,让我好想去这家店尝尝呀。”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我们今天中午就可以就近去这家店里吃午饭呀,这家店虽然广告牌贴在这里,但是它真实的地理位置就在咖啡厅旁边哦,毕竟商业区的店铺全都聚集在一起呢。”迟南听到以后更高兴了。

经过了二十五分钟的步行路程后,迟南和沈桓尧来到了咖啡厅,从早上七点半到十二点半,度过了五个小时的码字时光。这时,迟南的进度是七千字,而沈桓尧的进度是八千字,迟南怎么也没想到沈桓尧可以码得比他还快,但是迟南并不会感到嫉妒,只是真心为沈桓尧感到高兴,毕竟沈桓尧是他最喜欢的人。迟南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地追逐沈桓尧的步伐,迟南之前一直在一边刷社交媒体一边码字,这让迟南很不高兴,也让迟南觉得自己根本就没达成自己当前的目标。即使迟南付出了娱乐时间,迟南却只觉得越来越内耗,沈桓尧虽然现在刚入门写作行业,但是他的码速其实非常快,已经和迟南齐平到三千五百字一小时左右,相当于一个灵感不多并且经常暂停自己的码字动作低头思考的迟南的码字速度,但是迟南和沈桓尧最大的区别就是迟南经常开小差休息,但沈桓尧不会休息,他一旦开始新建出文稿就会完全进入专注状态,丝毫不被任何咖啡馆里的人声和嘈杂的音乐给影响。

当然,迟南一进咖啡馆就喝到了沈桓尧帮他点的整家店最贵的咖啡,迟南饮用了以后更加神清气爽了,或许正因如此,迟南才会一边码字一边娱乐,迟南的精力今天实在太充沛啦。

迟南在首次尝试使用蓝牙键盘码字的过程中,迟南发现自己需要一个可以调整高度的手机支架,迟南觉得,自己直接把手机立在包装蓝牙键盘的小盒子时,手机缺少了调整角度的功能,并且高度也太低了,看得迟南眼睛酸,迟南如果想要更舒服的视野,他必须要让自己低下头,将自己眼睛的视野放低角度,这样就造成了一种仿佛迟南在擡头看高处的假象,让迟南的视线起码是向上台的。但是手机支架需要在电子商铺上面购买,快递需要等待一到两天到时间,于是迟南准备先用沈桓尧给他的咖啡纸杯子暂时充当一下手机支架,迟南只需要将咖啡纸杯子里灌满水,增加杯子整体的重力,迟南就可以让手机倾斜着靠在杯子上,并且杯子可以保持屹立不倒。沈桓尧再把扁扁的键盘小盒子垫在迟南的手机下面,这样迟南的手机就可以被垫得高一些,迟南也不至于在高强度码字的情况下让自己的颈椎难受。

很快,就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迟南和沈桓尧把各自的手机、键盘和电脑给带好,放在了沈桓尧的大大的黑色背包里,最后迟南牵着沈桓尧的手,和背着背包的沈桓尧一起去隔壁的鱼片餐厅吃饭了。

这家鱼片餐厅非常美味,鱼肉滑嫩并且可口,迟南和沈桓尧点了一份酸菜鱼,迟南非常高兴于能吃到如此美味的午餐。

但是这家餐厅因为价格亲民,所以人气也非常火爆,里边坐在座位上的顾客特别多,前面排队的订单非常多,迟南等待用餐的时间也比较长,自从沈桓尧和迟南结婚后,迟南吃的顿顿都是豪华大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但是迟南既然来都来了,所以也不想再转移地点了,毕竟喜欢居家写作的人一般都带点一旦决定了周围的环境就不想更换的属性的。

当然,虽然人很多,但是沈桓尧还是动用了自己金钱的能力,给迟南现场选定了一个最豪华的VIP位置,所以迟南的就餐环境又宽敞又明亮,原本可以坐得下八个人的座位被迟南一个人坐了。

但是很可惜,这对沈桓尧和迟南来说总体上并不是一段愉快的用餐体验。因为他们运气不好,选了一家正好触雷了迟南爱干净的习惯的餐厅。

迟南和沈桓尧饱餐一顿后,迟南走出餐馆的大门,走在外界清新又自然的空气里,突然,他从自己的衣服上闻到了一股油烟的味道,这股味道很奇怪,它并不带刚才酸菜鱼的饭香鱼香和酸菜香,但是却完美地附着了一股臭味,迟南非常伤心,他又嗅了嗅自己的手臂,然后闻到了更浓郁的油烟味,这让迟南想起了自己大学的时候每次去食堂后衣服上都会沾上这股味道的经历,迟南打开社交媒体搜索了一下,发现好多人都遇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迟南非常爱干净,他绝不会允许自己身上沾上这股让人讨厌的味道,迟南一闻到这股味道,心情就会变得极其差,他觉得自己整个人的洁净度都下降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迟南回头看了一眼餐厅,从餐厅的玻璃门中看见了整个餐厅的环境,发现餐厅的厨房间和整个餐厅的气流是联通的。

迟南赶紧告诉了沈桓尧这件事,迟南哭丧着脸说:“宝贝,我的身上沾到了炒菜时的油腻味道,这也太难闻了,你快闻闻你身上有没有。”沈桓尧闻言后也低头一闻,然后道:“完了,我身上也有这股味道耶。这实在是太难闻了。”迟南又说:“哎,我怀疑刚才进那家餐馆的人们身上全都沾上了这股味道,进这家餐馆的顾客实在是太倒霉了,他们运气好的,到回家之后才会闻到这股味道,运气不好的,就像我们,现在就闻到了这股味道,这破坏了我们一整天的心情,实在是太可恶了!”

迟南伤心地快要哭出来,他想再嗅闻一下自己衣服上的油烟气味,想要确认这股味道还在不在,同时心里也抱有了一丝期盼,心想,说不定现在过了两分钟后身上的味道就消失了呢。结果迟南一闻,一股和刚才没有任何区别的油烟味钻入迟南的鼻腔,迟南生气至极,他说:“沈桓尧宝贝,我今天下午原本准备干劲慢慢地码非常多的字呢,可是现在我一点码字的心情都没有了,一想到我的身上附着着如此难闻的气味,我就没有办法专心做任何事情,也没有心思码字了!”沈桓尧感叹道:“宝贝,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也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我更心疼我的小宝贝竟然会遭遇如此伤心的事情,看到迟南宝贝这么生气,我接下来也没有任何心情去码字了呢。”

沈桓尧提议出了解决方案:“宝贝,我们要不要赶紧回家,换一身新的衣服呢?”迟南说:“好吧,现在只能这样了。”好在沈桓尧在中午离开咖啡厅的时候就已经将他们所有的随身物品保管好了,毕竟沈桓尧很注重保护迟南的手机和里面的存稿文档的安全。迟南和沈桓尧现在也不用回到咖啡馆拿东西,直接背包走人就行了。

于是,迟南和沈桓尧双双带着伤心的情绪,再次踏上了归家的旅程。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要不要想一些开心的事情,并且看看沿途上的风景呢?”沈桓尧用温柔且带有安慰语气的嗓音对迟南说:“只有看到了新事物,才能转移注意力呀。”迟南说:“听上去很有道理呢。那我们现在快点走吧!毕竟解决坏情绪的根源:换掉我们身上的衣服,才是重中之重!”沈桓尧说:“那当然啦。”

迟南于是开始擡起头,观察头顶上的大树和树干。迟南在前边一段路上,看到了树干有苔藓,但是,这些树干都坚强不屈地生长着,丝毫没有被苔藓影响。迟南由此联想到,他是否也学习一下这颗树干的品质,将自己的视线和注意力放在自己最初的目的上,而不是因为路途上的困难,而分散了注意力呢?就比如他现在身上的油烟味,虽然他很难忍受,但是如果他是一名真正优秀的作家的话,他怎么会轻易地被这点困难所打倒呢?幸好他现在离家比较近,可以直接走回家换一身新衣服,下一次或许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迟南可能因为一些客观上的原因没有办法直接解决眼下绊住他的脚步的困难,这时候迟南必须要坚定自己的内心,不要放弃自己原本的努力的步伐,坚持不懈下去,等到自己有了解决困境的能力再去解决,这期间不被困境所影响。

走在路上的迟南一边感受着阴雨天的寒风,一边冷得手指发僵,迟南心想,回去以后他还要记得给自己多添几件毛衣。迟南今天出门的时候本来已经多添了一件毛衣了,这是体贴入微的沈桓尧提醒他的,但是迟南还是低估了今天降温后的寒冷程度,迟南光是走在大街上就被冻得手脚发冷。

迟南心想,还好他今天回去了一趟,否则的话,他今天下午也会因为寒冷的天气而让手指寒冷,这样的话他用手指打字的时候手指会非常难受,毕竟温度泛冷的手指是没有什么力气的,也没有迟南整个人觉得温暖的时候来得有活力,迟南打字的时候像是强行控制着自己原本无法灵活移动的手指一般,虽然这对手指本身而言没什么大影响,但是迟南的心里会觉得自己对不起自己的手指。

不过,这唯一的好处是它转移了迟南的注意力,让迟南不再去为了身上的油烟味而伤心了,凛冽的寒风也吹散了一些迟南身上的油烟味,但也给迟南的衣服增添了一些飘忽不定的细雨雨点。因为这些雨点有一部分是倾斜着撒下来的,更多的一部分则是如同雾气一般弥漫在空气里,让行人只要接触到了空气就会被沾湿一些衣服,所以迟南即使撑着沈桓尧的大伞,也挡不住这些自然界的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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