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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 10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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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章

但是迟南现在又想和沈桓尧一起看一些玄幻题材的电视剧,于是迟南对沈桓尧说:“宝贝,我们打开电视剧放松一会儿吧。”沈桓尧说:“好呀。”

迟南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也并没有闲着,他一边看着电视剧中的主角放出玄幻招式,一边在脑海里思考属于自己的原创玄幻剧情,迟南发现,一旦小说的主角处于高压的环境下,迟南的小说故事整体就会非常精彩,比如无限流副本,还有在很多大佬包围的乱世环境中,或是在怪物密布的沼泽森林世界里。迟南每一次写这种类型的故事都会感到非常期待且兴奋,相比之下,小日常虽然更可以给读者带来看主角cp的恋爱交互的轻松感,但是却缺乏了很多的精彩剧情。当然,迟南知道,以感情为主线的小说基本都不太可能是平淡的,经常会出现伤到了恋人的心后追悔莫及地追回恋人的情节。这其实也是非常有意义的精彩剧情,只不过类型和正剧流的小说完全不一样。

迟南写着写着,就发现自己在非常炎热的晴天里穿了两件毛衣,沈桓尧忍不住问迟南:“宝贝,你在现在的季节里穿毛衣真的不会热吗?”迟南被沈桓尧提醒后,顿时感觉到了炎热感,于是迟南赶紧把最外面的毛衣外套给脱掉,并且换上了一套新的衬衫,迟南其实还想把另一件毛衣也给换掉,但是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不要突然把所有的毛衣全都换掉,否则你会适应不了那么大的冷暖变幻,然后感冒的。”迟南夸赞沈桓尧道:“宝贝,你的日常生活的常识真的非常丰富呢,不像我,平时都是随便穿毛衣的。”

迟南突然想到了自己以前因为穿太多的毛衣而特别炎热,最后感冒的事情,迟南说:“宝贝,我觉得在热的天气穿毛衣不仅不能够保暖,而且还会让体温升高,这样的话,一旦把毛衣换掉,换成正常的衬衫,人就会感到非常冷,这样一来就非常容易感冒了。”沈桓尧说:“宝贝,你说得特别正确,所以我们应该要随着季节的变幻来选择穿不穿毛衣呀,像现在的天气,我其实都已经不穿毛衣了,但是迟南宝贝却穿了两件毛衣,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绵羊,真是非常可爱,并且和我形成了鲜明对比呢。”迟南非常喜欢沈桓尧夸他可爱,迟南哼了一声,解释道:“我穿毛衣不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小羊,我只是为了遵循自己整个冬天里都穿着毛衣的习惯,所以才穿毛衣的呀,因为我昨天穿了毛衣,所以我今天也想穿毛衣,这样一直循环往复下去,我现在还穿着毛衣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这才不好笑呢。”

迟南又补充道:“而且,沈桓尧给的毛衣实在是太高级也太舒适了呀,它整件衣服的材质摸上去都是棉绒绒的,让我感觉到它仿佛世界上最珍贵的毛皮材质,让我极度喜爱又非常珍惜这几件毛衣,根本不舍得弄脏他们,而是把它们归到非常干净的衣服的大类里,和我的工作床与休眠床待在一起。”迟南平时在睡前会把毛衣直接扔在枕头旁边,这样他醒来的时候就能直接抓到这几件衣服了,迟南甚至喜欢两件衣服连起来穿,这样更省事,也能减少迟南的起床时间,让迟南有更多的时间在后续的时间里码字。

正说着,迟南又打了个喷嚏,迟南心里有些不安,心想,难道他又要感冒了吗?可是这症状也不像啊,迟南也想起来,之前他从床头柜上拿起自己的手机的时候,好像抖落了很多灰尘,迟南的鼻子现在或许是被这些灰尘给呛到了,所以他才打喷嚏的,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是想要将脏脏的灰尘从他的鼻子里通过喷嚏打出来,才不是感冒的前兆症状呢!况且迟南现在身上还穿着一件毛衣,整个人非常温暖,所以迟南在经历了那么多的心理建设后,更加相信自己并不是感冒了,于是迟南也回归了正常的事业进程,准备继续码字。

迟南心想,虽然他准备给他的小说添加电竞元素的,但是迟南自己身为一个业余作家,根本就没有在电竞的领域里奋斗过,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电竞的竞赛和选拔究竟是怎样进行的呀。迟南对此感到非常头疼,对于他来说,他最熟悉的只有大学的校园生活,还有当歌手时在音乐室录歌的全部流程,正因如此,迟南才优先将云江和白长风这两个主角放在了大学的校园生活里。

但是迟南又觉得电竞是一个很好的事业线,云江和白长风可以通过建设自己的电竞事业来一步步让自己获得成长,同时他们也是竞赛路上的宿敌和伙伴。但是迟南如果真的要写关于电竞的竞赛内容的话,迟南也是毫无头绪的,他虽然喜欢打游戏,但是他不喜欢在小说里创造一个游戏。可是他小说里的游戏内容玩法和剧情又必须要是他自己独立原创的,迟南在写这本电竞小说的过程中,必须像一个游戏策划者一样自创游戏的所有战斗机制还有升级流程,以及在比赛中获得胜利的条件,迟南对此产生了畏难情绪,于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电竞题材。

并且,迟南对沈桓尧抱怨了自己遇到的困境,沈桓尧对迟南说:“宝贝,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毕竟迟南小宝贝只是一个作家,没有办法兼任游戏策划者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迟南小宝贝可以选择将游戏的玩法给略写,或是干脆不写,只写他们打游戏的输赢还有神态、情绪以及人物对话,这样的话,迟南小宝贝就完美地避开现在遇到的难题啦。毕竟电竞小说的亮点或许也不在游戏的玩法和内容上,而是主角在游戏中相识相认的过程呀。目前很多非常火热的电竞小说都是这样写的。”迟南说:“非常有道理呢,但是这样一来,我觉得我也失去了电竞文的精髓了,我先能写多少是多少吧,我决定我要暂时把这个题材放在一边不管。”沈桓尧说:“好呀,小宝贝,作家就是应该像这样自由又随意地写作,想些什么就写什么,宝贝完全不用对自己要求说,必须要写哪个题材,毕竟一旦写小说的过程中沾上了必须,小说本身就会失去它原本的灵气。除非宝贝觉得自己必须写这个题材是因为宝贝真的太喜欢这个题材还有这个故事了。”迟南点了点头,说:“非常有道理!那我就听沈桓尧宝贝的话啦。”沈桓尧说:“宝贝也不用听我的话呀,宝贝只要遵照自己的想法去写就可以了!”

迟南在原先的轨道上准备继续码字,但是迟南现在又觉得现在自己的文本没有任何感情,迟南决定在小说里添加大量的环境描写来渲染一下氛围,这样的做法虽然在小说的前三章里非常容易拖慢小说的整体节奏,但是它其实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能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的表达方式,一旦这种表达方式被放到了小说的后半段、甚至是只要放到了前十章后,在读者已经完全了解这本小说在写什么事情的情况下写,这段环境描写的含金量就会出现质的飞跃。但是环境描写还是应该在合适的地方写,等到剧情需要环境描写了,迟南再插入一段环境描写,在正常的剧情叙述过程中,迟南还是不准备强行渲染环境,否则的话效果会非常突兀、适得其反。

回忆了一下自己最近的小说写作内容后,迟南又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被快节奏的行文思路给框死了,他为了去追求小说剧情的进度的快慢,甚至都已经快要忘记他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如何随着自己的兴趣去表达好一个故事的。所以迟南又短暂的陷入了迷茫,迟南又心想,反正现在他还尚处于写小说的新人期,那么他还有非常大的试错的余地空间,他现在如果就让自己像一个刚开始写故事的纯新人小白一样写小说又如何?他要抛下他所有无用的小说技巧,随心所欲地写一个他自己喜欢的故事。

迟南在小说里写道:

灿烂的阳光普照在大地上,让整个地面都变得十分炎热。正因如此,白长风和云江所在的宿舍也非常热,云江对班长张言说:“快开空调吧!”张言说:“好嘞!”开好了空调以后,整个寝室的温度就完全降了下来。

云江和白长风现在已经下载好了新的游戏,但是他们两个人却都不愿意加对方的游戏好友。这其实很正常,因为白长风和云江两个人自从大一开学起就从来没有加过对方的通信方式,他们两个人唯一的联系渠道,就是张言今天才临时组建的寝室三人小群。正常人加个游戏好友只是半分钟都不到的事情,但是这两个既高傲又冷漠,谁也不肯让着对方半步,游戏好友的添加自然对他们而言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张言无奈地捂住自己的脸,然后对云江说:“江哥,你们两个不加好友,那我们的联机游戏还怎么玩啊?难道我要一个人单独玩吗?拜托,我知道你们两个人都各自身怀绝技,掌握着高超的游戏技巧,是这款游戏里的大神中的大神,拜托快来带带我玩这款游戏吧!”

迟南写了不到三百字就又不想写这本书了,他又想开一本新文换换口味,迟南对于这件事,自己都很想笑,于是迟南也对着沈桓尧大大方方地笑出声来,然后对沈桓尧说:“宝贝,幸好我这本宿敌文还在存稿状态,根本没有发出来,否则的话我可要变得非常伤心了!我没有办法完整地写完这本书,所以我如果贪图快点让读者们看到我的这本小说的话,我大概率会在小说账号里留下一本未完结的小说。哎,这实在是一件特别哀伤的事情啊!”

沈桓尧说:“宝贝,这才值得恭喜呀,正是因为宝贝选择了全文存稿,所以宝贝通过自己的英明决策,在写文写到一半后给自己留下了非常足够的缓冲时间,让自己可以有充分的余地来考虑自己到底要不要继续发表这本书。”

迟南说:“是的呢!所以我现在觉得又伤心又高兴,伤心是因为我觉得我这本书在刚开始写的时候,我是对这本书怀抱着非常大的热情的,但是我写着写着,却发现我写了不到一万字就不想写了,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是完全始料未及的。”

迟南觉得现在自己又口渴了,所以迟南又抿了一口桑葚汁,然后再开口继续说刚才的话题:“我高兴是因为,我的性格其实是非常偏向于去追求完美的,所以我一旦开了坑,我就一定会把这本小说完结掉,这样的话,我在连载这本小说的过程中会非常痛苦,以至于浪费非常多的时间去写自己不喜欢的剧情,在这段时间里,我就会完全丧失对写作的热情和动力,甚至说,会浪费掉很多本可以用在写我喜欢的小说上的时间,让我最喜欢的小说本可以写到的最高字数变少,毕竟如果我从非常长远的角度来看,我的寿命只有八十到一百岁左右,所以我现在即使只有二十五岁,也要尽量地去珍惜生命中剩下的时间,哪怕我写这本小说只需要花费几个月,这几月的时间对我来说也是花费得不值当的。我应该把自己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间用在刀刃上,写我最喜欢的小说。”

沈桓尧说:“宝贝,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太棒了,我非常认同你的观点呢,那迟南小宝贝以后就和我一起存稿,等到文章全文存稿完毕后再发表吧!毕竟,小说一旦写到了即将完结的阶段,耗费的心力一定是比平常时候要大很多的,所以迟南小宝贝如果要保证完结之前的心态不崩,当然是选择全文存稿最稳妥啦。毕竟一旦小说经过了发表,在任何一个数据不好的时间段,都有可能心态崩盘,从而在小说连载到的任何阶段让小说的质量变差,无论是回忆章节、正剧现在时章节、还是最精彩的小说关键章节,都逃不过数据不好给作者带来的压力从而导致的连载质量拉垮。”

迟南高兴地点了点头,说:“对,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沈桓尧宝贝现在真是和我心有灵犀、完全心意相通呢,竟然在我稍稍挑起一个话题后就能完全把我心里所想的话给说出来。”沈桓尧说:“哼哼,那当然啦,我可是你的老公呢!”沈桓尧收到了迟南的夸赞后,变得又得意又高兴,像一只在森林里翘着尾巴走路,耀武扬威的狮子。

但是迟南现在的脊椎又酸了,所以迟南还是想躺下来用手机码一会儿字。迟南发现,虽然语音输入可以达到很快的输入速度,但是迟南现在已经经历了太久的、接近一个月的使用键盘码字的练习了,所以如何用键盘码字对于迟南来说是一件手到擒来的、甚至说,闭着眼睛都会做的事情,一旦迟南的手指成功触摸到了键盘,并且迟南的眼前被摆放好了一架高高的且清晰的电脑屏幕,迟南就可以保证自己能在很快的时间里进入码字状态,拥有不少于四千字一小时的码字时速。并且迟南觉得,用键盘打字时可以一直用眼睛盯着屏幕,这样的话人的视野内就会全是自己创作出的文本片段,这样人的大脑中的思维就会被这些刚才产出的剧情所刺激,从而产生出更多的新剧情,剧情的质量也会更加精彩。所以迟南觉得,更大的电脑屏幕因为可以让他一次性看到更多的他刚刚写完的剧情内容,所以对他的写作的帮助也有先天的优越性。迟南一旦将自己的眼睛的视线投向电脑屏幕的输入文本的光标处,就会下意识地在脑海里涌现出无穷无尽的文本,这件事对迟南来说都已经形成一个下意识的条件反射了,迟南对于这件事当然是非常高兴的,这意味着迟南的写作水平又得到了新的高端,如果迟南刚开始用键盘敲字时半生不熟的时速两千五百字一小时的状态是雏鹰的话,现在的码字时速可以稳定达到五千字一小时的迟南就已经是一只傲视群雄的雄鹰了。

迟南对此觉得非常有成就感,就依靠着这份成就感,迟南决定今天逼自己一把,一定要让自己的今日码字总字数超过四万。毕竟迟南曾经在网文作家的社交媒体帖子里看到有的人真的可以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更新四万字,迟南对此非常惊叹,也不禁感到无比的敬佩,迟南也想成为这样像八爪鱼和触手怪一样的网文大佬作家!

迟南知道,自己虽然距离大佬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其实这份差距也是可以通过迟南在练习码字速度和学习网文技巧、不断磨炼自己的创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来补足的,就对现在的迟南而言,日更一万的确已经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他现在的每日日更字数可以稳定达到两万字左右,在他状态良好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达到两万五千字一天。日更一万对于他来说只是一天当中的很小一部分。

迟南心想,自己还要加倍努力才行呀,按他现在的码字速度提升趋势来说,在一天里更新四万字对他来说也已经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只要他再加把劲努努力,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日更四万字就是在今天就可以实现的。毕竟,今天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但是迟南已经码了九千五百字,还差五百字就破一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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