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2/2)
睡了一觉(或者说是昏迷了?)终于回血的程最,趁着夜色爬了起来。身上的伤早就在他睡着的时候好了个七七八八,月光不算明亮,那一身糊着黑红深浅血迹的衣服却显眼得很。丧尸抓住猎物之后只会撕咬吞噬,根本不可能就咬几个血洞出来让他等死。所以,到底是谁想要他死无全尸的呢……
危机边缘显然不是思考问题的时候,身上的伤虽然基本痊愈了,保命的异能也得赶紧恢复。于是程最拿自己小小当了一把诱饵,穿着一身散发着“快来吃我呀”味道的血糊糊衣服,用火星子狩猎起游荡的丧尸。
丧尸脑子里能凝聚出一种能量结晶,人们称之为晶核,是帮助人类觉醒异能、补充异能的珍贵能源。
程最的狩猎,就是为了夺取丧尸脑子里的晶核用来恢复异能。结果呢,忙活了一晚上都没搞到多少,异能也只恢复了一点点的一点点,都还不够消耗的。
曾经的大佬程最快气炸了,这些丧尸怎么弱鸡得跟块小饼干似的?!
直到天亮收获不大的程最是看啥啥不顺眼,尤其是他这一头长到遮了半张脸的头发!
剪了!必须剪了!
于是就决定找个理发店修理一下。只要有镜子和剪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程最看着镜中年轻俊俏的脸,捏捏脸颊的软肉,一肚子气总算消掉一半了。
身为有点自恋十足自信的男人,程最对自己的评价一直很高。锋利的眉眼,硬朗的脸庞,高大健壮的身躯和无敌的火系异能,在末世是相当优秀的雄性资本了,想当年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啊。
现在虽然整个人都变了,白且弱且瘦且嫩,曾经的气质十不存一,但人的潜力无穷大嘛,假以时日又是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
“弱气点就弱气点,才二十来岁,还有得长呢。”程最看着镜中明亮的眼睛,神色十分认真,“小兄弟,你的死不简单。既然现在我成了你,我会帮你报仇。”
理发店的一边墙上挂着一副日历,程最刚刚就看见了,确认现在是什么年份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只是一心急着剪头发就没有理会。现在得空了,他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翻了翻。
大半个日历被血液浸透,纸页糊成黑色牢牢粘在一起,基本看不见什么东西了。程最很幸运的在日历的角落了看见了重要的信息——年份。
日历显示的年份是年。
而火系异能大佬程最开大自爆跟丧尸王同归于尽的时间,是2254年。
“2232年……嘶,同归于尽把自己炸回了22年前。那现在应该是末世初期啊,难怪外边丧尸这么弱。”
程最恍然大悟,当惯了大佬,强悍的火系异能三下五除二就能秒一群丧尸。如今不管是异能还是丧尸,都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呐。再联想到自己浅水滩一样小的异能池,打怪副本都还在初级阶段没发育起来,要是他的异能还能像上一世一样牛逼哄哄,那这世界不就出bug了吗。一切事物都要遵循规则发展不是。
这么一想,不就是变年轻了嘛,异能也还在,就是要把吃饭睡觉打丧尸的升级任务重做一遍,有啥难的,干就完了!加油程最,你是最棒的!
“接下来得找更多的晶核升级啊。”
程最收拾收拾,慢步走出理发店,剪了头发,加上有了行动目标,感觉原本灰蒙蒙的天都亮了不少呢。白天丧尸没有夜晚活跃,他可以先去做别的事,比如——换一身衣服。
程最低头看着身上糊满血迹的衣服,经过一段时间的凝固和发酵,散发出来的味道已经臭不可闻了。虽然这身脏衣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屏蔽鲜活的生命气息,但是身为有理想有目标的大佬预备役,怎么能容忍自己一身肮脏呢。
“重回巅峰第一步,给自己找一身干净的衣服吧!”
“咕噜噜……”肚子叫得很响。
程最在豪情万丈的定下目标,而饥饿的肠胃第一个给他拆台。
好饿。再不吃饭就要变成比丧尸还可怕的饿鬼了。
还是找吃的先吧,人怎么能饿肚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