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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故土 霍悯之篇(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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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故土 霍悯之篇(6)

【李怀瑾也没有辜负他。

文帝曾允诺霍悯之, 待来日登上帝位,必偏宠他。

这份偏宠从不是空头支票,更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戏言。李怀瑾的确做到了他的偏宠。

太尉, 位列三公, 掌天下军政。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位置, 何况那时的李怀瑾刚刚诛杀了一位意图谋逆的太尉。帝王多疑是寻常,而前人的罪孽又未尝不会影响后来者。可即使这般多疑,李怀瑾还是没有疑心霍悯之——他将太尉之位, 给予了那时仅有二十九岁的霍悯之。】

微微擡起下巴。日光闪烁间, 霍悯之的眉眼张扬。

天子的信任,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存在。

陛下必然信任他。纵使他不比顾何惟,于陛下相识于微末。纵使他不似薛缭, 得陛下救赎。纵使他也不如沈显,曾与陛下相知相伴。

可陛下依旧信他爱他,待他与旁人不同。

太尉手握军政大权, 文臣亦可居之。这无疑是块令人眼红的大肉,朝臣那时皆劝谏陛下,欲要陛下将太尉之位给予位高权重的老臣。

可陛下没有选择他们。

天幕说, 陛下厌恶老臣,霍悯之听得清楚。但无论陛下的本心如何, 陛下的本意如何,霍悯之都不在乎。他只看到陛下没有选择前仆后继的重臣,而是选择了他。

选择了霍悯之。

偏宠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于帝王而言,分享御膳是偏宠,抵足而眠也是偏宠,甚至在朝中赞誉其几句亦是偏宠。可陛下却没有选择这样偏宠他,而是选择给予他切实的权利。

能握在手中的, 才是最好的。

这是霍悯之信奉的道理。握在手中的刀剑能让他杀死敌人,握在掌心的权利能让他切实的碾碎障碍,握在手中的钱币能让他得到好的生活,养活自己与胞弟。

只有能握在手中的,才是最好的。

而陛下给予了他最大的权力,令他也走到了升无可升的地步。

【廿九岁的太尉,几乎是亘古未有的存在。

可李怀瑾信任年轻的朝臣,也信任霍悯之。他信任这只有二十九岁的年轻人,能坐好太尉的位置。

霍悯之也不负他所望。

其在位期间,大昭共发起了数十次对外战争,无一大胜而归。纵使这并非尽是霍悯之的功劳,他亲自领兵也不过十余次,更多是其余大将在亲身征战。但比起大昭曾经的屡战屡败,若说这不是霍太尉的功绩,也不可能。】

数十次……对外战争?

孔克己笔尖一顿,他缓缓看向天幕,缓缓看向天幕展现的沙场兵戈。

他到底还是无法接受征战。

虽不致迂腐到认为战争即为不义,但孔克己依旧认为征战劳民伤财,于天下安定不利。

孔克己已在准备请辞。

在听过沈显的篇章后,孔克己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眼界是多么狭小。教化本就是天下的事,本就是有利于天下万民的事。沈显既然能教化外夷,他又不比沈显差在哪里,唯一差的大抵就是四夷当下仍是外敌,他不好踏入其国境。

但也无妨。

贫苦的,读不起书的,识不起字的人依旧有很多。

当下能入科举的,依旧没有真正的贫苦人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依旧只是一场美梦。

孔克己不要做梦,孔克己要真实。

他要去开民智,要以自己的方式安天下。

纵使他无法救每一个人,纵使他无法教每一个人,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尽可能的为未来的太平天下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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