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是因为我吗 (2/3)
顾臻的后背上是血肉模糊的鞭痕,从肩胛一直延伸到腰际。
有的还在往外渗血,皮肉翻卷着,像一道道狰狞的沟壑。
祝时年抓着他衬衫的手指微微颤抖,带来细微得很难察觉到的风,像是蝴蝶扇动翅膀。
“是因为我吗?他们这样对你.......”祝时年几乎说不出完整的句子,“是因为.......我吗?”
“跟你没有关系。”
顾臻回答得很快,深灰近乎黑色的眼睛垂下来看着祝时年,像是极深的湖泊。
“去休息吧,别管这个了,和你没什么关系。”
.......怎么可能跟他没有关系呢。
祝时年觉得这简直就是他见过的,最蹩脚的谎话。
为什么一线的指挥官没有顾臻,为什么他在反抗军中的时候,顾臻从来都没有消息。
一手提拔起来的,知晓帝国无数机密的下属叛逃,顾臻怎么可能完全不受到任何惩罚呢。
至少.......至少如果不是已经爬到军部中层的祝时年叛逃,帝国根本不可能会损失第十八区的那处大型油田。
“跟你没有关系。”顾臻看着祝时年,又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
“没有人要罚我。是我自己想要兵权,才去陛下面前领罚的。”
祝时年不住地摇头,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
顾臻伸手去给他抹眼泪:“说了跟你没关系,你真奇怪,不是很讨厌我吗,怎么又这样哭。”
帝国法典第三条,戴罪之身,如能熬过鞭刑,就依然能担当大用。
这是帝国法典里一条古老到几乎已经废弃的律法,因为鞭刑太过残酷,几乎没有人能撑得下来,已经几乎被和废弃无异了。
帝国的刑鞭有专门的名字,叫“铁脊蛇”,鞭梢有细密的倒刺铁钩,每一鞭落下再抽离的时候,都会带起细碎的皮肉。
鞭刑也并非一次就既往不咎,第一次受刑的半个月到一个月之后,鞭刑会愈合得七七八八,这时候,就要接受第二次鞭刑。
鞭刑一共三次,取事不过三,事不再犯之意。
戴罪之身.......
除了顾臻一手提拔的自己从帝国叛逃加入反抗军使帝国蒙受严重损失,祝时年想不出什么别的,会让顾臻因此受刑的理由。
顾臻一向喜洁,浴室里会留下那些血迹,是因为清洗的时候,他已经疼得意识模糊了吗。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是贵族吗。
他不是顾元帅的独孙吗。
皇室......皇室明明应该没资格对顾臻做这样的事才对。
现在在打仗,明明是帝国更需要顾臻的。
.......是顾连晟吗。
祝时年不笨,想到这里,一下子就什么都明白了。
顾连晟讨厌自己,更讨厌顾臻总是护着自己。
让顾臻因为自己受刑,这样顾臻想到自己的时候,就只会想到是因为自己的背叛,才让他经受了那样非人的鞭刑。
想到祝时年这个名字,就只会留下憎恶,留下仇恨了。
“好了,别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