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的婚礼17 “你们再关着我,有人就…… (3/4)
他第一个琢磨的就是修斯,修斯作为他审美的完美衍生物,身上应该有很多那个人的影子,但很快他又放弃。
修斯符合他审美没错,但未免太符合了,以至于完全挑不出哪一块最喜欢……倒是那个下巴蛮讨人厌,每次看到都有种给他一拳的冲动,不过这估计是修斯为人太装,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杯都让修斯装了,他装什么?这不行。
傅尧……那个性格真是讨人厌,天天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别人。
江鹿禾……这个应该非常像了,毕竟在江鹿禾出现之前他都没意识到自己还有个“灵魂初恋”,天天要多开心有多开心,都怪江鹿禾提醒了他,江鹿禾也是,非要长这样,不是耽误事吗?
零拼拼凑凑,把周围人全埋汰了一遍,总而言之错不在他,在的话只能麻烦别人删一下记忆。
反正他没错。
海底有点冷,零换了个姿势,靠坐在身后的岩石上。
好在修斯还没不人道到把他吊在半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还有个石头靠一靠。
他也不管自己一个人呆着呆着突然笑出声是个多诡异吓人的场景,自顾自神游。
要是哈士奇在就好了,他想拐景君昭的狗很久了。
当年景君昭带着狗进公会,给零看得心痒痒,也很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
然后就被骂了。
“养什么猫,你会养吗?最后还不是要我们来伺候,我们伺候完你还要伺候你的猫是吧?不养,要养的话你自己给它喂吃的洗澡擦屁股铲猫屎。”
骂得他灰溜溜去找皇女借狗。
皇女倒是大方地借了,但少年手热脚热,身上更是火炉一样,哈士奇和他一个被窝睡了两晚,实在受不了,半夜爬起来顶着被子跑了。
其他人商量了一下,给他塞了个小骷髅,表示他要是非要抱着什么睡的话,要么去给他买个抱枕,要么将就一下。
他一琢磨,抱枕也是热的,最后选择了现成的,小骷髅就这样成了他的冷手宝。
一手小骷髅一手哈士奇,左拥右抱。
零弯起眼睛,捏了捏手指,有点怀念起哈士奇顺滑的毛发。
多漂亮的狗。
早知道就该亲死了再走,然后把燃尽了的哈士奇留给景君昭。
数不清日月的黑暗,将他灵魂里的一切感情剥离。
他靠着冰冷的牢笼,笑出了声。
无边海水把他包裹,冷到极点,反而有了温暖的感觉。
温和,荡漾,轻柔。
好像回到了自己生命开始的地方。
晨光熹微,薄雾未散。
那那人也如命运约定一般,从遥远的远方而来。
他去赴他的死,自己也沿着长路一步步向前。
两条并不相关的生命线,一条从那场修罗场为始,诞生为终,一条以诞生为始,死亡为终。
一个一步步倒退,一个一步步前进,终于,在一个无人注意的点上,发生了微妙而巧合的交汇。
他们在此相遇。
他们的命运也从此而改变。
没有任何人注意到那一天。太阳照常升起,冰川照旧融化,遥远小镇的大婶端着洗好的衣服推开窗,抓麻雀的小孩依旧叽叽喳喳。
只有此刻,黎瞳一站在时光尽头,看到了当年坐在废弃宫廷残破巨柱下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