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审讯(四) (2/2)
但他来这家八卦小报,本身就是因为想要把正常凶杀案改写成各种离奇的故事。
既然自家报社不能直接做这项工作,那就投稿给其他杂志。
而他在平时工作的时候,依旧如以往一样,把精力放在撰写名人的花边新闻上。有空闲时间了,就去体验一把夺走他人性命的快乐。
他在写那些明星名人八卦的时候大多都有佐证,比如照片或圈内小道消息,即便基本上都在看图说话,不过大多时候也不怕对方找上门。
这类消息又不止他们一家在报,其他三流小报也都在做。偶尔他得到的一些料也会悄悄透露给同行,大家一起加油添火,所以即便那些被造谣过的人后来出事遇害,警方也不会只盯着他们杂志社。
作为编辑,逻辑思维必不可少。许多时候,只要考虑得缜密、安排得细致,就能规避大部分风险。于是,他就在这种看似危险的环境下,一干就是整整八年。
在这期间,工作与杀人的“业余爱好”两手抓,一个都没落下。
在这过程中,他顺利满足了杀人成瘾的习惯,并十分享受事后大众把这些凶案都联想成妖魔鬼怪所为的过程。
尤其是近几年网络发达后,每当发生一起凶杀案、即便不是他作的——他就会瞬间化身五、六个甚至十几个小号,在本地的各种论坛上造谣、危言耸听、转移视线、编造更离奇的言论,偶尔还会假扮成目击证人。
而在这些谣言中,他下意识把那种“怪物”形容得与人相似,却面目狰狞、青面獠牙、动作敏捷、力气巨大,介于人类、猿类与妖怪之间。
这是他出于自保,下意识向“人形怪物”方向引导的心理作祟。因为这样一来,即便他偶尔杀人时被人瞥见、发现凶手似乎是个人类,也容易把舆论引导成被他构思出来的妖怪。
甚至在某些现场逃离的过程中,他还会故意把奔跑姿势扭曲成古怪的样子。不管有没有人看到、或者有没有监控拍到,这种怪异的逃离方式都足以佐证那些谣言。
交代到这里,李蔚然忽然很好奇地开口询问:“那你为什么会突然想要做一个关于历年来类人妖怪袭击人类的系列文章?”
杰恩斯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那个记者要求去观察、搜集的就是系列杀人案相关的线索。去到他们编辑部首先发现并搜罗走的,也是关于妖怪杀人的各种报道。
这些事分明就是他自己引导或者亲手犯下的案件,他自己难道就不担心别人因此注意到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