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2/2)
护肤作用微乎其微,林七偶然发现林白辛竟用这么老土的办法,建议道:“这么费事干什么,整那么久还不如去一趟美容院,比你摸十次水都管用。”
于闵不去,不听她的建议。
不用于闵找借口,林七想了想,自个儿又说:“不过小年轻确实用不着去美容院,才十八岁,最好的年纪怎么都漂亮,咱变黑了也是黑里俏。”
“黑里俏”把于闵本人都逗笑了,林七那嘴里吐不出象牙,讲不出几句好听的。
实际上不是很黑,于闵他们班上那些同学比她黑多了,特别是那帮子不防晒的男生,快成炭了都,比起绝大多数人,于闵只是黑了一点点而已,她现在看起来是班上最白的了。
护肤护了十几天,于闵学会了,林白辛才不教了。
刚进入大学的前半学期是最活力满满的一段时期,大一新生们倍有干劲儿,还没经受过枯燥乏味的背书加夺命考试周的毒打,大家都对未来几年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于闵也不例外,在上大学前,她也曾听过许多关于学医辛苦之类的言论,可等进了医学院,她感觉还行,能接受。
毕竟除开学习,她闲人一个,也没别的能做的了。别的同学读书有的是为了未来,为了志向,她比较消极,读书于她而言就是打发时间,等同于消遣。
既然是消遣,那肯定就不累了,再怎么也不觉得累。
大学和高中显著不同,教室不固定,即便同在一个班级,同学相互之间也不一定谁都认识,更别提熟悉了。
大学里,最熟的莫过于同寝室友,大部分人上了几年学到最后也就跟室友关系好。于闵没有室友,加之她内向不爱主动结交朋友,理所当然的,她成了班里少有的独来独往的特殊分子,上课连个帮忙占座的都没有。
于闵浑然不觉那有什么坏处,其他同学都往后排挤,无论她多晚到,第一二排总是有空位,第一二排挺好的,起码更能听清楚老师讲的内容。
因为孤僻,从军训到期中,近乎三个月的时间,于闵一个班上的同学都没结交,还是林白辛无意问起这事,她才反应过来哪里奇怪,林白辛当时随口一提,说她在学校如果有玩得好的朋友,也可以请人家到这边来吃饭什么的,于闵答应了,然而压根找不到那种人。
不过虽然她不认识班上的同学,班里的人很多却知道她,于闵往教室里一坐就是最招眼的那个,颜值高无法低调,哪怕混进人群里也很难让人忽视。
何况于闵天天坐前排,老师们经常抽她回答问题,于闵是那种典型的很招老师喜欢的乖学生,上了大学也同样如此。
烦恼很快随之而来,这天下午,于闵中途出去上厕所,等再回到座位,打开课本,书页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封信。
一封告白信。
人生头一回收到这玩意儿,宛如拿到随时会爆炸的炸|弹,于闵完全不会处理,瞅瞅周边的同学,没发现有谁可疑,再问周围的可能目击证人,但不幸的是,没人注意她这儿,大家下课要么玩手机,要么忙别的去了,谁会特地管这个。
那封信扔也不是,收下也不是,于闵万分为难,扔了吧,好像过分了些,太不尊重人了,留着呢,她更不情愿,收了会不会让人以为就是接受了的意思?
衡量到下一节课结束,于闵终究还是拿走了那封告白信,不管谁送的,扔了总归不合适,信要是被其他人捡了去,那送信的同学岂不是社死了。
这很不好。
信件于闵只匆匆大致瞥了下,全是冗长的连篇废话,大意就是那人对于闵一见钟情,暗恋她,希望她能给个机会从朋友做起,人想追求她,恳请她的同意。
这事后面被林七发现,传到林白辛那里。
林七感慨:“还别说,态度挺到位,一听就很真诚,应该是个不错的。”
林白辛不予茍同,默然以对。
林七非要拉她参与讨论,丢一个纸团砸过去,追着问:“你说是不是?”
林白辛躲开了,忙着做事头也不擡,低声讲:“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