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回家 (2/3)
沈陵一愣:“我看到……”
他看到云笙的身体在发光,大量能量迅速消耗,脸色白得吓人。沈陵也吓坏了,又不敢动他,不知过了多久,云笙身上的光倏然熄灭,双臂一软撑跪在地,大汗淋漓,衣服完全湿透了,不断有汗珠顺着发丝滴落。
“云笙!”沈陵连忙扶起他,触碰到皮肤又是一惊,他体温高得厉害,身体似乎已经达到极限。
“还没完,”云笙轻轻摇头,双眼没有焦点,仿佛在看向虚无,“还要救一个人,他快死了。”
沈陵完全不知道柳颐期那边的情况,但也有点被吓住:“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涟州市住了这么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问题啊。”
云笙便把那怪物的样子特点讲了,沈陵神情越来越凝重,听完道:“该不会是鬼狼?”
“但鬼狼很少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更不会攻击活人。”云笙眉头紧皱,掌心再度爆发出强光。
“哎,你……”被强光晃了眼的沈陵无奈道,“我应该把窗帘拉上,半夜家里一直发光,明天我要在小区出名了。”
云笙也被他逗得笑了笑,可惜脸上毫无血色,那笑容就显得格外飘渺。又熬了十几分钟——或者其实只有几分钟,光芒终于再度熄灭,云笙猛地咳出一口血,颈上、手指末端,隐约能看到淡青色的细纹。
他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期间沈陵任劳任怨地收拾好了血迹,又从自己的小盒子里拿出一颗药丸,这次只掰出半个,填进云笙嘴里。
云笙筋疲力尽,汗湿的头发贴在脸上,纤长的睫毛投下脆弱的阴影。沈陵拿着毛巾和水,也盘腿坐到了他的对面,先把水杯往云笙手里塞,发现他连握住杯子的力气也没有,便说:“今天在我这住吧。”
原本迷迷糊糊的云笙立刻惊醒,连连摇头:“我要回去。”
“你还能走路?”沈陵狐疑地打量他,“手机给我,我给柳颐期打个电话。”
电话“嘟嘟”响了半分钟,柳颐期根本没接电话。
一边情况不明,一边不明情况,沈陵顿时觉得振兴家族的重任还是落在了自己肩上,思索片刻,痛下决心:“这样吧,我先给你送回去,再去找他。”
他认命起身去换衣服。几分钟后,他一身衬衫西裤,鬓发微卷,耳钉闪闪,气质忧郁,一副刚下班的设计师的样子,然后扶起云笙,丝毫不在意光滑无痕的衣服变得皱皱巴巴。
可惜沈陵虽然在物质上很想享受上流质感,实际上却是个毫无挣钱能力,住在出租屋里的废物。为了送云笙回家,他含泪叫了平时根本不舍得的出租车。
坐在车上的时候,云笙见沈陵面色不善,小声说:“不用担心我。”
云笙两手交握,搁在腿上,这是个相当拘谨的姿势,时至今日和沈陵相处时,他依然做不到放松。
窗外的月光把他照得像是一尊大理石雕像,暖黄的路灯不停掠过,在他眼中映出一道道转瞬即逝的金色流星。云笙的面容称不上惊艳,但绝对拥有过目难忘的气质,就好像在阳光中安稳无忧地度过一天后,未来的每一天都会怀念那一天的平淡幸福,注视着云笙时,就会获得这样柔和宁静的感觉。
“好好好,我担心自己。”沈陵长叹一口气:“我担心你死了,把你那个便宜弟弟留给我——”
“我才不要当你弟弟。”
沈陵的回忆戛然而止,柳颐期撇撇嘴,登上家门前最后几节楼梯,拿出钥匙打开了门。
房间内非常安静,但客厅的夜灯开着,厨房里甚至传来食物的香气和水隔着盖子冒泡的闷响。沈陵想起云笙把自己拦在家门口,想来他回家之后,又一个人忙了很久。
柳颐期连衣服都没换,穿上拖鞋便往云笙房间走去。
房间门一开,夜灯暖黄的光立刻驱散了整屋的黑暗。
事实证明,床是令人堕落的敌人。云笙其实没想睡觉,只因往床上一坐,便感觉身体越来越沉重。可现在睡觉,未免太浪费时间了。
云笙挣扎了一下,他已经困得连去够床尾的被子都没力气,就像是一座山将他压倒,几秒钟内便陷入全然无知觉的睡眠。
柳颐期进门时,看到的就是云笙像只猫似的蜷缩着,睡得正沉。收拢的小腿叠在一起,垂到床外,裤管严密地包裹着整条小腿,只有漂亮的足弓被光微微照亮,足尖泛红。衣服勾勒出细瘦的腰线,再往上,不知是因为天热还是疲惫,胸前的两颗扣子都没有扣上,露出胸膛薄胎瓷器般白透的皮肤。长发披散如绸缎,几缕从脸侧垂至胸前,仿佛白宣上的几笔墨色。再凑近些,便能闻到沐浴后散发的清香。
柳颐期半跪床头,感觉自己移不开视线。
从第一次见面,云笙就是这副模样,十六年过去,时间似乎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柳颐期有点茫然,又有点失落地看着云笙的睡颜,觉得自己大概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云笙了,久到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在非常遥远的、像天堂一样的地方。
柳颐期忍不住向前探身,越来越近,直到脸颊触碰到云笙的手指。
冰凉的,柔软的手指。指甲圆润修长,轻轻搔刮他的脸。
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云笙胸口有一处极小的伤口,充血发红,就像一个吻。是谁造成了这个伤口?由于联想到了吻,柳颐期心中非常不爽。突然之间,他注意到那伤口附近似乎泛着淡淡青色,那里的皮肤上有一层完全不同的东西,就像是一层半透明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