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五十一章:自由妖城,万族之都 (1/5)
第五十一章:自由妖城,万族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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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族之都"的招标大会
妖城扩建工程启动第一天,六耳在城门口支了个台子,挂横幅:"万族之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只要你有手,就能来干活!"
结果来的不是工匠,是各路妖王来要编制。
"我蛟魔王部下水族三千,能不能包个河道工程?"蛟魔王扛着两箱东海珍珠,往六耳脚边一放,"这是……投标保证金。"
六耳掂了掂珍珠,转头对悟空喊:"大圣,有人行贿!"
悟空正在旁边啃桃子,闻言头也不擡:"多少?"
"两箱珍珠。"
"收了。"悟空把桃核精准吐进垃圾桶,"河道工程给水族,但有个条件——"
"您说!"
"汛期不准发大水,旱季不准断水流,违者扣积分,珍珠没收。"悟空终于擡头,金瞳里闪着"我当年当过弼马温懂管理"的光,"还有,河道里要留游泳区,夏天小妖们要玩水。"
蛟魔王:"……您认真的?"
"认真的。"六耳把珍珠往怀里一揣,"上次红孩儿在护城河放火,差点把城烧了,我们现在有《城市消防管理条例》——"
他掏出一卷玉简,念得抑扬顿挫:
> **《万族之都建设管理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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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妖城之内,不分种族,不分修为,放屁去厕所,打架去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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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住房分配
> 第二条按"洞府积分"排队,积分来源:纳税、义工、文艺创作(经审核)。
> 第三条禁止囤积洞府,违者洞府充公,改为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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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商业管理
> 第四条营业执照需三界议会审批,禁止卖假货(白骨精快递除外,她有人脉)。
> 第五条餐饮店铺需卫生许可证,禁止用"三昧真火"直接烤肉(容易连客人一起烤熟)。
>
> 第六章附则
> 第六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六耳猕猴与孙悟空共同所有,吵架时听六耳的,打架时听悟空的。
蛟魔王听得嘴角抽搐:"……这条例谁写的?"
"我写的。"六耳得意洋洋,"悟空只会写'齐天大圣到此一游',这种精细活只能我来。"
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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