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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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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鸣静静地看着他。这个人方才开口之前的沉默拉得像一条绷不断的绳缆——现在他明白了,这根绳子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绷的。它从十二年前就开始绷了,绷了十二年,每一年的风沙都往上加了一股力,每一场血战都往上浇了一层铁水,绷到现在,终于在黑水泉边松开了那么一点点。只是那么一点点,就够他说出这些他大概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的话。

“可你没有杀过玉门关一个兵。”索鸣说。

“我没杀的人不止这些。”奚首把手中那块碎石轻拍在石板上,抖掉掌心残沙,擡眼看他,“你爹死后,我在山上躲了三个月。第四个月我把吃的分给流民。第七个月我学会带兵。他们叫我首领。头三年打的是番兵,后来打的是追剿我们的边军。那些年我杀过很多人,也放过很多人。”他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另一个人的事——这种平静本身就是一道旧伤,结痂结得太厚,连疼都透不出来了,“放的那些,都是不该死的。”

“包括老铁?”

“包括你,”奚首顿了顿,把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按回膝上。这一下用力极缓,像是怕惊动什么,“你进玉门关那天,我的斥候就从凉州传回来了消息——新来的千户姓索。那天晚上我在营帐外站了一宿,站到天快亮,靴子上结了霜。我以为你——”他戛然而止。

“以为什么?”

“以为你也是来杀我的。”奚首看着泉眼里重新聚拢的平静水面,声音沉下去,沉到几乎和暮色融为一体,“你在京里那十二年的名声,我都替你收着。膏粱蠹客——谁给你起的这名号。”

“我自己。”索鸣扬起眉毛。

“这名号起得真不是东西。”

索鸣没有回嘴。他只是把皮囊从奚首手边拿起来,又灌了一口。烈酒入喉,从胸口往下烧出一条薄薄的暖意,他把皮囊搁在石板上,晃了两下才站稳,然后转过身来对着奚首,眼尾那抹薄红被酒气蒸得比平时更浓了几分。

“我也不全是为了查案子才考的状元。我想过过好日子,混吃等死,娶个媳妇过太平日子。可每回——每回我要忘了你的时候,就有人往我手里递你的事。有个臭不要脸的从大散关给我寄屯田记,还让手下专程来看老铁的腿。”

奚首把这话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低下头,把靴尖前一块小石子踢进水里,这个动作笨拙得不像一个带兵十余年的叛军首领。索鸣忽然觉得,这个人在外面是令塞外诸族闻风丧胆的奚字营首领,到了他面前还是当年那个被说中了心事就低头踢石子的奚家小子。

“屯田记我写得不好,”他说,“最后那两行写得歪,当时你爹阵亡的消息才传来一个时辰。那册子是老铁从营里抢出来的,你的名字,是我补上的。”

索鸣没有再说话。他把弓从青石板上捡起来,开始往回走,走出几步又停下,转过身来掏出怀里那封装着“故人”二字的信,对着奚首扬了扬。

“下回写信,别带这个落款。太肉麻。”

奚首站在原地。天边的最后一缕霞光收尽了,把他的身影融成戈壁滩上一道削瘦的剪影。披着整片祁连山的夜幕,他站了很久——久到泉眼边的水鸟都从芦苇丛里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才翻身上马。

索鸣骑在枣红马上慢慢地往回走。他没有回头看,却数了一路马蹄声——不是自己这匹的,是身后极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的、另一匹黑马踩在沙地上的闷响。

那蹄声始终与他隔着半里地,不急不缓,不靠近也不远离,像一双坠在黑暗里默默护送的眼睛。他在马上微微笑了一下,心想这个人大概把“送人回家”也当成了某种军事任务——护送目标安全抵达城门口,任务完成,自行撤离。他把缰绳往指弯里带紧,由着那蹄声跟了他一路,直到城门洞子的火把光把他的影子投上残破的黄土墙。身后的蹄声停了一息,然后调转方向,渐渐远去了。

推门进营房,庞五正蹲在门槛上擦他的新烟枪——这杆新烟枪是从凉州捎来的,烟嘴是玉石的,他宝贝得不行,每天擦三遍。他擡头看见索鸣,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几遍,那眼神就像在验收一份可疑的军报。最后他把烟枪往嘴里一叼,说:“千户,你这一脸跟喝高了差不多的笑是怎么回事?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喝酒去了。”索鸣把弓挂回墙上,脱下青衫抖了抖上面的沙土。

“跟谁?”

“故人,”他背对着庞五,脱靴子的动作停了一瞬,“老庞,把撤掉的夜哨加回去,从今晚开始。西边不会被袭了,但风沙还长。”

庞五看着他钻进铺盖的背影,把烟枪从嘴里拔出来,头一歪,嘟囔了句什么——大约是“故人是什么人值得喝成这样”——然后起身去查哨了。他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已经裹紧毡氅的背影,心想:千户今晚大概能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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