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是挺丑的。不过我不嫌弃啦。” (1/2)
第26章 “是挺丑的。不过我不嫌弃啦。”
休息不久后,两人沿着河道往上游走。
河岸上的植被渐渐多了起来,不再是光秃秃的砾石和枯灌木,开始出现一些低矮的草甸和零星的野花。
花是淡紫色的,很小,贴着地面开,叶子灰绿,像是被风沙磨掉了多余的颜色,只留下最倔强的那一点紫。
郗予弯腰摘了一朵,放在掌心里看。花瓣只有指甲盖大小,边缘有些干枯,但还好好地开着。
他想起冷宫里墙角缝隙里长出的青苔,那时候他想,能活下来的东西都是了不起的。这朵花也是。他把花放进袖子里。阙执在前面看到了,停下骆驼,问他:“摘了?”
“摘了。”
“不嫌它丑?”
“谁说它丑。”郗予说,“它开在这里,比御花园里所有的花都好看。”
说完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马上补了一句,“御花园是听人说的。我没去过。”
郗予确实没有去过。
阙执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他转回头,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才说:“王庭有一种花,蓝色的,长在雪水边上。比这个好看。”
顿了顿,“带你看。”
郗予跟在后面,想问他“以后”是什么时候,但没问出口。
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在心里给“以后”列了一张清单——要看雪山,要泡雪水,要翻过雪山看草原,要看蓝色的花,要在雪山顶上刻一道横线。
这些事都有同一个前提:阙执在。
傍晚,他们在河湾处扎营。
河水在这里拐了个弯,冲出一小片平坦的沙洲,沙洲上长着几丛红柳,枝条细密,被晚风吹得沙沙响。
阙执去上游打水,郗予蹲在河边整理包袱。他把那只剩一只袖子的青衫抖开,发现袖子断口处的线头已经被磨得起了毛边,有几根线散开,再过几天怕是要整只袖子都散架了。缝一缝还能穿。
他从包袱里翻出针线——针是老周留给他的,线是客栈老板娘给的,他把针线拿出来的时候,指尖在针尾的锈迹上停了一下。老周说出门在外,衣服破了没人帮你补。
郗予没说出口的话是:老周,找到了的。他把青衫铺在膝盖上,穿针,引线,开始缝袖口的毛边。
阙执打水回来,远远看见他坐在沙洲边,弯着腰,手里捏着一根针,正在给自己的青衫缝袖口。他缝得很慢,针脚细密整齐,一看就是做过很多次的人。
他的长发从肩侧滑下来,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点鼻尖和微抿的嘴唇。
夕阳从河面上反射过来,在他身上投了一层流动的金光,衣袖的空洞处被光照得透亮,像一面小窗户。
郗予缝了几针停下来,把线在指尖绕了个结,用牙齿咬断,然后抖开青衫看了看,不满意,又拿起针继续缝。
手很巧,缝得比大多数人都好,只是他缝的是自己的衣服。他在缝自己的衣服。
这个动作他大概做过无数遍——一个人坐在什么地方,低着头,把破了的地方补好,把线头咬断,把衣服叠整齐。
没有人帮他。郗予也不觉得需要人帮。
但现在他旁边有一个人。
阙执把水囊放在沙地上,在郗予旁边坐下来。他没有说话,只是侧过身,从郗予膝盖上拿过青衫的另一只袖子,翻过来看袖口的磨损,然后把针从郗予手里抽出来。他的手指粗,捏着那根细小的针显得笨拙,穿线时眯起一只眼,穿了两回才穿过去。
郗予看着他——一个在西域戈壁上走过无数遍的人拿过弯刀、火镰、水囊、粗粝的皮绳和烈酒,此刻正捏着一根针,用握刀的手给他缝袖口。
夜晚寂静,看上去像是白日里那般桀骜冷硬、一身锋芒的男人,到了夜深人静时,却褪去了所有凌厉戾气,乖乖地坐在妻子身旁,为貌美娇弱的妻子缝衣裳。
针脚歪歪扭扭的,和他在石壁上刻的字一样不好看。但他缝得很认真,每一针都扎得很深,然后用力拉紧,像是在做一件比弯刀更重要的事。
缝完了,他低头用牙齿把线咬断,把青衫递回来。
“好了。丑是丑了点,不会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