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70节 (1/4)
第一百八十一章 小龙与赵云一家
在古娜的引导下,小龙来到保定西边的蒲阴县赵家庄。听古娜说,她的徒弟姓赵,是当地大族赵氏中的成员。不过这里的赵氏虽然叫做大族,实际上并不是个富裕的家族。“大”仅限于从人口层面来说。据说赵氏家族祖先是西汉时候的大将军赵充国,因此有习武参军的风俗。另外据说再往前追溯的话,这支赵氏还能追溯到秦始皇。
“这个世界的秦始皇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呢?”小龙用爪子刮了刮下“那么姑且看看,会不会有看起来长得像的……”
赵家庄占地不小,但是没有什么富丽堂皇的建筑,居民大多以务农为生。古娜说徒弟的家并不难找,就在村子西边的小山岭下,山岭的名字叫“孟子岭”,据说是以一位古代的贤人的名字所命名的。古娜虽然是个“壮硕的金毛番将”,但是本地人并没有对她表现出好奇心,小龙猜测她估计以前也来过许多次所以人们已经不奇怪了。
孟子岭是一道看起来不高的山岭,没什么特点,然而岭上岭下长着大片大片的桃树林。小龙猜测在桃花开放的时节这里一定会很漂亮,只不过现在时节不对,此时桃花已经谢了,桃子还没成熟,只有一颗颗小而青的生桃挂在枝头上。在桃花林中,小龙看到了一间朴素的小屋,估计是桃花林的守林人。小屋外面围了一圈木篱笆,放了一些简单的农具。小龙看到这院子里有个稻草人,应该是练武用的靶子。透过篱笆,小龙看见一名面皮白净、姿态英武的年轻女子正手持一杆木头长枪练武,这名女子身穿布衣,将头发束在脑后,额上系着一条抹额*。从她使枪的动作来看,她应该是古娜的徒弟无误。
“那个就是你的徒弟?”小龙指着院子里的小姑娘问。
“没错。”古娜点点头,随后直接走进院子,拿起原本放在地上的另一杆木枪和少女对练。少女的武技虽然不错,但是依旧不如古娜,在对练了几个回合后,她就被古娜用枪柄敲倒了。
“啊,虽然已经能和兄长打上好几十个回合了,但果然还是打不过师傅。”被敲倒之后,少女倒是不气馁,只是有些没形象地坐在地上喘气。
“不是你学艺不精,只是你不够果断。”古娜虽然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教人的时候却很认真“而且,你的心中对我还是有敬畏,因此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气势就弱上几分。否则你应该至少能撑得更久些。”
“谢师傅指点。”少女站起身来抹了抹汗水,又拍掉了身上的尘土。
“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罗德,是……”对练完后,古娜将小龙介绍给少女“……唔,应该算是我妹夫。”
“你好。”少女向着小龙拱手行礼“既然你是师傅的妹夫,那么应该也是西域来的了。那么你像师傅一样直接叫我季华就好。”
“你好。”小龙也向她还礼。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清秀,但是性格似乎有些偏向男性。看来她会成为古娜的徒弟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少女没有仔细解释,但是小龙猜测“季华”应该不是名字,而是“表字”一类。不过这个时代中随意问女孩子的名字好像很不方便,因此小龙也没有深究。
互相认识之后季华将古娜和小龙请进家中,之后和古娜寒暄了一番。古娜问季华说家里遇到什么事,需不需要帮忙,季华说不用,只是兄长有事出远门,需要自己回来看家。现在兄长应该快回来了。
“原来子龙出门了,怪不得没看到他。”古娜了然。
“子龙?”小龙对这个称呼有些熟悉“可是著名的白马银枪赵子龙?”
“哎哟,我哥什么时候有了个这么威武的外号的?”季华忍不住笑了“不过的确,我哥以前曾经是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但是白马义从终究是白马将军公孙瓒的手下,而公孙瓒又善于使用双头铁枪。所以白马银枪这个称号应该是指公孙瓒吧?”
“虽然子龙那小子在常山的义军中很有威望,但是这个称号我也没听说过。”古娜说。
“这样吗……”小龙仔细搜寻一下记忆,好像白马银枪这个称号确实是后面才有的,因此不知道却也正常。
在多聊了一会之后,小龙得知了更多有关赵云(赵子龙)的事情。赵云在家中排行老三,因为父母死得早,所以是由长兄和族亲所带大的。赵云自小习武,善使长枪,原本他在常山真定地区的地方武装(城防部队)中任职百夫长,在涿郡中颇有些名声。后来他由涿郡的郡守所推荐,成为了公孙瓒麾下白马义从的一员。不过后来因为长兄去世须得回家奔丧守孝,另外也因为公孙瓒开始变得穷兵赎武。赵云便请辞回乡,期望寻得一个明主投奔。
至于这个做了古娜徒弟的季华姑娘,则是赵云的小妹。季华姑娘自小性格强硬,独立自主,虽然没少被兄长说教,但是依旧我行我素地长成了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关于她习武这件事,赵云和他的二哥实际上是不支持的,但是她却自己前去涿郡拜师,在向当地人打听到了古娜(毕竟古娜很显眼)。古娜觉得她很不错,于是就收她为徒弟。在赵云回乡之后因为这件事而发过火,不过在他和古娜打过一场之后,也就默许了这件事。虽然古娜不懂得“气燄”要如何修行,但是在经过古娜的教导之后,季华姑娘却学会(或者说觉醒)了“气燄”。这下就连赵云也没有了反对的理由——修炼出“气燄”的人不论男女,至少也会成为一名强大的战士。
“我的二哥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没有学会‘气燄’,因此只能在县里做个教书先生。”季华姑娘说“不过他的学识还算不错,‘季华’这个名字也是他帮我起的。”
这个时代的人的姓名往往分为“姓(氏)”、“名”、“表字(字)”和“小字(小名)”。以曹操为例:曹操姓曹,名操,字孟德,小字阿满*。人们往往不会互相直呼姓名而是互称表字。一般来说,女子只有出嫁之后才会有表字。不过季华姑娘能够使用“气燄”,那么就相当于有了出仕的本钱。这位兄长认为即使是女子,要出仕的话没有个表字反而会显得不礼貌。于是就翻阅典籍,给自己的小妹起了“季华”这个表字。表字一般与名有所关联*,季华姑娘名“桃”,因此取“华”为表字。至于“季”字则是代表家中最末*。
“小桃,我回来了……咦?有客人在啊。”在季华姑娘和古娜聊得热络的时候,有人推开了门,小龙转头看去,是一位身穿白色布衣,胸口护心镜手提长枪的男性战士。他的年龄看起来要比季华姑娘大些,但是面皮白净无须,长相俊俏。小龙猜测他应该就是赵云了——虽然这样说有点可笑,但是有了季华姑娘对比之后,小龙觉得这位男性战士比古娜更像女性一些(笑)。
“好久不见,子龙。”古娜看来认识赵云,站起身来打了个招呼“你这次出去是受到雇佣了吗?”
“好久不见,古娜。”赵云向着古娜拱了拱手“我这次出去并不是接受雇佣或是狩猎,而是找到了一位值得辅佐的主公。”
“哦?谁呀?可不要告诉我是袁绍。”古娜抱着肩膀,似乎不太相信“袁绍对涿县人确实是不错,但是他只是做出一副仁爱的样子,内心其实相当的自大,但是他又很胆小,遇到大事畏首畏尾,哪怕是优势也担心来担心去的;遇到有利益可拿,却又拼命争着要多占些。虽然在和平的时候做个乡绅或者商户估计不错,但他不是个勇士,也不会是个好君王。”
“真是一针见血的评论。”赵云对古娜的评价深以为然“不过,我选择的主公并不是袁绍。而是一位有大德之人。此人名为刘备,字玄德,乃是中山靖王之后,正统的汉室宗祠。他为人宽厚,对人坦诚。而且勇敢又胸怀匡扶汉室的大志。在下认为他便是值得我辅佐的主公。”
“刘备吗……我好像有些印象。”古娜挠了挠头“是不是一个使双剑的白面小子,还跟着一个红脸大汉一个黑脸大汉?我记得他们原本在公孙瓒的部下,讨伐董卓的时候他们也在其中。”
“此事我并未亲眼所见,不过有所耳闻。”赵云说“讨董一役我并未参加,公孙瓒也未曾亲自前往,只是派出部分人马,因此对于此役也了解不多。”
“他们呀。”古娜想了想说“刘备那家伙确实是待人和善,又重兄弟情义。而且他也够聪明。懂得抓机会,并靠轮战逼退了吕布。和其他那些山怪队友相比,他们算是比较好的。如果你投奔他们也不算亏。”
“唔,是这样吗……”赵云想了想后说“既然你也对其有不错的评价,那么您是否愿意同我一道前去投奔玄德主公,共同完成匡扶汉室的大业呢?”
注:
抹额:也称抹头、额巾。一种历史悠久的装饰。最早是是北方的“胡人”在冬天出行时用于暖额的皮制头巾(否则冷风会吹得脑仁疼),在春秋战国时期传到中原,材质也换成了布帛。在秦、汉时期,抹额多用于军中。材质为布,不同颜色的抹额为不同部队的标识。因为抹额实用性很高,因此也就渐渐流传开来。不再限于军人使用,也发展出了各种不同形状和用途的抹额,不只是男用,女用抹额也在发展。在宋代时出现了有漂亮装饰的女用抹额,而明朝是女用抹额最兴盛的时期。时至今日,有许多地方依旧有戴抹额的习惯。另外“运动头带”也属于抹额的一种。
白马义从:白马义从为公孙瓒手下的精锐的马弓手队伍。公孙瓒的领地地处北方,有着抗击塞外东胡部落(乌桓)的任务。在抗击胡人的战斗中,骑兵是非常重要的战斗力。因此公孙瓒在手下军队中挑选擅长骑射的人员,组建了一支精锐的轻骑兵队伍。由于公孙瓒酷爱白马,因而这支精锐部队骑的全是白色的战马。这支精锐部队曾经威震塞外,让乌桓部族见到骑白马的士兵就躲。后来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部队被袁绍手下的鞠义打败,从此就一蹶不振。不过这并不是说白马义从战力弱,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公孙瓒的指挥错误。赵云曾经也是白马义从的一员,个人猜测他应该也练就了不错的“放风筝”技术,因此长坂坡七进七出的事迹应该并非完全是凭空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