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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70节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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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改变的也许有这份孤独的原因吧,哈娜不得不承认琦世从某些方面来说和过去的季夏很像,看起来琦世人气很高左右逢源,实际上她并无什么交心的朋友,人们也很少知道琦世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做些什么,她总是一个人来又一个人去,没人见到她和伙伴们一起说说笑笑的样子。

狂狼么?或许叫做独狼会更好。

“可以讨要一点吃的以及换洗的衣服么?这里的物资应该并不多,你从那里取走一部分给我们会不会出问题?”哈娜已经开始考虑接下来要面临的问题了。

“别忘了白巫女的护身符和制服都是哪来的,那些本就是魔术协会开发的产品,别的地方别想找到,可在这里绰绰有余。至于吃的东西,这里残存的那点人数对魔术协会的储备也构成不了什么大的消耗,魔女们除了接受教会的物资,自己本身也在这里种地什么的,这地方就像一个世外桃源,是她们的家,她们把这里经营的很好。”琦世说。

“魔女还在这儿种菜?”席可觉得很有意思,“能种些什么?这里的天空看起来可不像有太阳的样子。”

从这里向上望去,视线跨过层层叠叠的遗迹和上方的树林,仍旧依稀能见到隔断空间的朦胧雾气。琦世说这个地方位于空间的夹缝,想来是伊蕾娜使用魔法手段做到的类似结界一样的存在,雨水这种有实体的东西能够进来,可阳光只是光线而已。

“当然是蘑菇了,菌类不需要阳光也能长的很好,给点有机的东西就灿烂。”五个人当中学识最丰富的可能是在研究所里长大的爱丽榭,没法出门的漫长时光里,她最大的乐趣就只有读书,翻来覆去把书架上的东西都读了无数遍,对着上面的每一样东西啧啧称奇。哪怕是本菜谱,她都能翻到烂的同时对着那些美食流口水。

“但是伊蕾娜不喜欢吃蘑菇,她说讨厌那种滑溜的口感,种出来的蘑菇都给其他魔女吃了,偶尔也会拿去熬制药品用。”琦世说,“魔女们可以人为的用魔力制造出模仿太阳光的光照,她们靠这些来培养不怎么需要光照也能生存很好的蔬菜,胡萝卜莴苣生菜韭菜芦笋什么的。”

“刚好可以做点蔬菜沙拉耶!”席可乐了,民以食为天,不得不说从污秽之雨降下,在斯坦因重机吃过那顿美味的火锅之后,这么多天来她们就没吃到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不是从满目狼藉的商店里找点干果面包,就是顺路在谁家的房子里煮点小米熬汤喝。

真没想到有一天那些吃惯了的,甚至是不喜欢吃的肉类和蔬菜也会成为奢侈品,席可似乎都能感觉到煮熟了的胡萝卜在自己牙齿间滑过的软糯口感。

“矜持。”哈娜默默在席可嘴边滑了一下,指尖抹去了她的口水。

席可不好意思地笑笑,她的爱好并不多,吃可能是最为注重的那条。人们常常说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他的胃,这句话在席可那里属于是换了个方向,她只热衷于吃,对修行厨艺以便将来成为个好新娘子全然没有兴趣。

迄今为止席可大小姐会做的菜就两种,蛋炒西红柿和西红柿炒蛋,区别可能只在于是先放鸡蛋下去还是先放西红柿。如果叫她煮米饭或者面条之类的东西,她大概率得不停地从锅里捞点出来放嘴里砸吧砸吧来判断到底熟没熟。

(深夜写到这一段的时候自己笑了出来,因为席可这点基本就是我的写真,想到自己的童年。小时候住在奶奶家,是那种老式的大宅子,没有电饭锅,用烧柴的老灶台。有一次记不得是什么原因家里人都不在,也没有给我留钱,我一个人饿的实在不行就跑去煮米饭下面条,摸不准到底熟没熟,就是用这种方式不停地尝啊尝,最后用什么都没加的面条和半夹生的饭填饱了肚子,回来被大人们狠狠地笑话了一番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然后开始被奶奶教做东西。

结果到今天小时候学过的都忘了,如今做菜还是要打开手机看一遍教程,才开始慢吞吞地对着教程动手,切个菜总被我老妈吐槽说是磨洋工,等你菜切好锅都烧穿了,菜刀都不会拿。一来二去终于是把我做饭的热情给彻底消磨干净了,然后再也没在她面前给自己做过东西吃。

但是!现在人在成都和认识的小姐姐合住,有的是机会自己做东西吃!不懒的时候我还是会做点东西的,不说色香味俱全起码下口配饭没问题!

蛋炒西红柿还是西红柿炒蛋都可以!区别只在于你想吃整块的蛋就先放蛋,想吃蛋花就最后放蛋!对不对!

我还会做蛋炒饭!金黄色的!就像小当家会发光的那种!

啊哈哈哈!炒鸡自豪!

人们都说写故事的时候总会从作者笔下的人物看到作者本人的一些写照,我并不否认,如果翻看我以前的书,菲诺就是我真是性格的写照,菲露则是理想中的我自己。至于当下这本书,则是为了填补玩过enderlilies以后心中那股空空的感觉。

我喜欢这个游戏性优秀,画风精美,主角又是白发小姑娘的游戏,通关以后又翻来覆去地玩了好几遍都不肯罢休,总会在深夜时听着桥头小屋那里轻哼的歌谣和幕后的雨声,恰如此刻我在新租到面向大街,窗户不太好总是能听到深夜车行声音的那种感觉。

我喜欢在夜里码字,尽管知道这样不太好,但不觉得这种时候有一种一切尘世喧嚣都远离自己的安静感么?仿佛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整个天下都是我的,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自由那么快乐,不用想明天怎么过,不用想未来是什么样的。

为了逃离家里催婚催买房子,我已经离开家三年了,期间虽然偶尔回去过,可在那里总觉得很不开心。离家久了,也会想念逐渐年迈的父母,觉得一直没有给他们买点什么回去很不好意思。

作为社恐我讨厌上班讨厌社交,这三年来我一共只上过两个月的班,最开始是打游戏赚钱,但并不好过,后来因为本身是文科出身再加上诉说的欲望,而且个人一直都非常喜欢剧情向的作品,偏爱那些能书写出牵动人心精彩故事的东西,才慢慢地走上了写故事的漫长不归路。(好饿啊,早知道不写小说了.jpg,饿死了冻死了累死了困死了!什么时候来个富婆能包养我啊我不想努力了!)

因为不会跟风后宫也不喜欢无脑小白的装逼打宝刷怪,所以成绩总是一般般甚至糟糕透顶,属于作者中的中下层阶级,垫底吃土型人士。但也因为这样,有了一批喜欢我风格的小伙伴来到这个家庭(是群,恰好也快250人了好耶!)

不知道为什么今夜忽然在写完当日的更新之后意犹未尽,发了疯一样说这么多的话,总是说着我要努力要日万赚大钱,到头来还是4000的小懒鬼。

可不得不承认的是,逐渐喜欢上了这种书写的感觉。

即使赚不到什么大钱。

即使卡文的时候憋45个小时到深夜也得努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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