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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8章 第1268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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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医生、乞丐!

如果当不上律师或者医生,对他们来说,其它可以选择的职业跟乞丐也没什么区别。

无它,这边的阶级已经固化。

其实也可以理解,港岛是金钱城市,所有人都在为金钱服务。

法律也不例外!.

如果自己的孩子可以考上律师,代表整个家庭都鱼跃龙门。

无论是大状,还是事务律师。

只要他们想,都一定能够搞到钱。

就好像拿陆文东500万年限的姚君豪一样,他一年之中都未必会上几次法庭,但是他就是能够拿到500万。

为什么?

因为值得!

陆文东给出这500万,姚君豪就能够帮陆文东规避很多不必要的风险,可以帮他多赚几千万、上亿。

当然了,这些操作如果是别人来做,那肯定是违法的。

但是姚君豪来做呢?

那就不太一样咯,人家钻的是法律的空子嘛。

胡志勇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是在帮别人做事。

“胡大状。”

陆文东说道:“你一定知道我的背景,那么你也肯定清楚,法律对我来说没用。”

胡志勇拼命点头。

法律是用来恐吓中产以及市井的。

对陆文东这条大鳄鱼来说,法律就是个摆设!

举个例子,港岛法律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是典型的直接推定,无须基础事实的证明,即认定该当事人无罪。

换言之,证明被告犯罪之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被告诉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之义务。

就说张玉良一家之死。

陆文东从那边经过了,时间上呢,其实也蛮巧合。

但是,警方没有证据,所以只能派两个人上门做个例行询问。

警方可不可以直接把陆文东抓去审讯呢?

也可以!

但是,只要没有证据,48小时内,就必须放人。

而在这一切所有过程当中,警方都不可以对外说陆文东是犯罪嫌疑人。

那是犯法的!

因为,港岛法例规定,在法院没有宣判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而任何凶手也没有义务告之警方或者承认自己犯案,这里面又包含了一条缄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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