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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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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推开了门,当他迈出去之后,程意久就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度清醒之后,程意久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变成什么样的野兽——近乎红色的皮毛上黑色的斑纹,夹了夹后腿感受到了蛋的存在,这正是他那一次失败的狩猎所要面对的目标——一头健康的,处于青壮年的强壮的孟加拉虎。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前臂皮毛,这头孟加拉公虎的前臂非常发达,很明显就是用来猎杀印度野牛的利器。

从草地上站起来之后的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这头公虎处在他生命之中最美好最强壮的阶段,身上没有任何妨碍捕猎的伤势,爪子与牙齿都处在最健康的阶段。毛色油光发亮,程意久对自己的体型也有了点了解,“或许......”他的思维有点断断续续,尤其是语言部分,总觉得一个个的字在脑子之中溜走。

这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了,人类的智慧是来自人类的大脑,而人类的智慧与老虎的大脑结合之后,在语言部分恐怕就有点问题了。问题还在于不仅仅是语言方面的问题,或许在其他人类智慧的方面,都会有所变异吧——除了在身体协调方面以及视觉、听见、嗅觉以及动态控制上,应该是比人类强了。

而且这头孟加拉公虎真的很大,恐怕不会比成年的西伯利亚公虎小,鼻尖到尾尖恐怕超过三米,程意久知道就自己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成为人类猎手们最好的狩猎目标。不过有个问题,那就是现在是什么年代?如果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恐怕狩猎这样的孟加拉虎根本就属于非法行为。

程意久抬起了头,嗅着空气中的气味。“人.....的气味。”那是洋葱的气味,也是孟加拉虎分布地域里那些人日常的食物气味。顺着气味,程意久小心地往前移动,南亚茂密的草木让这头老虎几乎是隐身在移动。很快程意久就看见了人类,然而还是很难分辨年代——要知道这个国家城市跟乡村根本就是两回事,印度乡下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很多情况下看上去跟十九世纪也没多大差别。

这头体型庞大的老虎趴在草丛里,抬起头观察着眼前的村子,这地方都是土胚跟茅草搭建的房屋,而黑瘦的人在其中走来走去,有些人在田地里干活儿。程意久没有发现任何电气化文明的痕迹——这个很正常,二十一世纪印度农村没有通电的还有不少呢。程意久最后判断出年代的还是拜了从村口的路上骑着马过来的人的衣着打扮。

那是一个混血儿,他身上的打扮程意久很熟——不久之前他还穿过差不多的打扮,那么年代也呼之欲出了——差不多就是二十世纪初的样子,一战之前大英帝国最辉煌的时候。“活下去么。”程意久觉得有那么点小危险——这时代正是狩猎活动大行其道的年代,他自己也刚刚才进行过一次失败的狩猎。

这是欧洲的上流阶级带着大量的仆役,在非洲与世界各地进行各种各样打猎活动的年代——这个年代可没有动物保护,而是狩猎各种危险而奇异的生物才是最让人激动的。程意久确认了这一点,他无声无息地往后退出了村子的范围。

很快,这头老虎的肚子就饿了,程意久完全没有老虎狩猎的经验,他的潜伏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面前大概属于不合格的类型。而上下风有时候也要不经意地搞错,这样下去他的狩猎成功率绝对是个悲剧。那选择就很简单了,“去村子里寻找猎物。”从某种意义上,老虎的大脑改变了程意久人类的智商以及一部分观念。

他并不想要成为一头食人虎,但是村子里的牛羊鸡绝对是比丛林里的鹿与野牛、野猪要容易狩猎一万倍的猎物......他所要克服的本就是对人类的畏惧——好在程意久一开始就跟野生老虎不一样,没这种玩意。

第二十九章 独行

没有对人类的畏惧感,这正是食人虎的基本特征之一。而一头健康强壮的老虎,是不至于沦落成食人虎的——除非它是被吃人的母虎喂养长大的。程意久这头老虎,现在就趁着夜色逐渐接近村庄,不畏惧人类不代表不小心。他仔细地观察村子,入夜之后村民们都躲在屋子里,道路上并没有人影。

猎手无声无息地在黑夜之中移动,程意久的目标是羊——他对猎杀水牛暂时还没有信心,准备从羊开始。村民的畜栏对程意久而言毫无威胁性可言,哪怕他们用粗大的木头围得很好,但是程意久却利用自己的爪子轻易地拨开了门闩——一般老虎可做不到这点,然后直接咬死了两头羊带走了......

吃生肉的时候,程意久发现自己的思维被切出去了,就好像陷入了半梦半醒一样。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这老虎已经将两头羊啃掉了一大半,肚子填饱了。所以吃羊时候的口感以及吃羊的一系列动作,程意久是一点感觉也没有。这应该算是好事吧,至少不会让程意久感觉到恶心。

肯定会恶心啊,因为羊的内脏是最先被吃掉的。

程意久丢下吃剩的羊,开始努力记忆自己“领地”内的地形,“等.....一等,为何......要停留一地?”他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随意地在各处漫游,以他现在的体格是不会有什么老虎敢于主动驱赶他离开领地的,他大可以随意进入其他老虎的领地,只要在短时间内离开就行。

这样的话要抓住他可就难了,但是同时也限制了程意久的活动路径——他不可能离开公路太远,因为他要依靠这个来串联起一座座的村子,从村子之中获得食物。相比狩猎那些野生动物,还是从村庄之中抓牲畜更简单。既然是惩罚剧情,那可以肯定一定会有猎人来追捕他,程意久对这一点还是有信心的。

谁让他长了一身自己也觉得极有价值的皮毛呢,而且还那么大——醉心于狩猎记录的欧洲猎人们会用一切办法来狩猎他的——只要他们发现了他。而这个几乎是一定的,这个时代印度人几乎跟老虎豹子生活在一起,那些村民进树林里捡拾树叶树枝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会看见老虎。

程意久顺着公路走了一个上午——这已经有点违反猫科动物的本性了,所以他现在感觉到了饥饿。现在程意久所在的地方一边是树林而一边是河流,河流有着广大的蔓延的河岸,长满了芦苇就好像一片绿色的草原那样。而程意久就在芦苇之中移动,他去河边喝了点水。远方飘来的气味让程意久想起了一些回忆——那是在动物园参观大象馆的回忆,主要是臭。

他伏在芦苇丛之中,远方走来的是一队大象,程意久数了数有六头,而在地面上还有大约十来个仆役跟在大象后面。大象的身上有架子跟棚,装饰也算是漂亮的座位上坐着身穿猎装的人。程意久分辨出来了不同,带头的只是骑着大象的象夫,而有象轿的两头大象身上则是分别坐着一男一女两个欧洲人——也就是他们以及地面上有两个仆人手里拿着步枪。

这是标准的二十世纪初在印度狩猎虎豹的配置,那些欧洲的“冒险者”就是雇佣这样的队伍,骑在大象背上让大象跟仆役驱赶虎豹,然后居高临下射杀虎豹——这几乎可以算是最安全的狩猎方式了。程意久看清楚了这个队伍之后,立刻无声无息地准备离开这里——前面说到这位的潜行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里面算是不合格,所以他的移动动静比较大,被发现了。

骑在大象背上,负责驱赶虎豹的象夫是富有经验的,他第一个发现了程意久的身影,立刻就高声叫喊了起来,并用手指出了程意久移动的方向。然后举起了小巧的望远镜的猎人们也看见了这头强壮而优美的老虎,“真是一个大家伙.....真漂亮。现在它是我的了。”这是一对英国夫妇,丈夫就是这样说的。

不过这个距离打不中,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后装步枪在这个距离上并没有什么威力跟准头可言,所以他们要逼近将这头老虎赶到射击范围之内。三头大象排成了一行,开始在象夫的控制下走了一条弧线,准备切断程意久回到丛林的路线。“这......或许就是第一次考验。”程意久想道,他飞快地观察了一下局势,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下河,这就是程意久的决定。他不会像是一般的老虎那样,只有在逼近丛林之后才发现路线被大象切断了,从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压缩了自己的活动空间。程意久从一开始就判断出了自己不可能进入到丛林里,所以他立刻就转身向着河水的方向跑去。老虎喜欢水,这是大猫里少见的例子,孟加拉虎更是习惯于在水中避暑与猎食。

程意久很快跳入了水中,他马上发现身为老虎天然就会游水而且还游得很好。程意久游动的时候还常常使用潜水的方法变换方向,这样的话那猎人就更难判断他的方位了。

这次狩猎失败了,哪怕用不着大象赶到河边这英国佬也知道老虎一定是游远了。“谁跟住它。”这位英国佬说道,“跟住这头老虎,我希望能在明天再见到它。”仆役之中有三个人主动出列,顺着河岸跟踪,而另外有人去寻找船只了——如果程意久渡过河流,那么他们也会渡过河流跟上他。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白天的话这些印度人还能跟上程意久,但是到了夜晚他们只能宿营——夜间去跟踪一头老虎,这纯粹属于找死。

程意久在河流里游了一会儿,他从一个没人的地方上岸了,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人远远地跟着他。但是程意久没有继续移动——他需要休息一下,肚子现在还不是很饿不过程意久想要打一会盹。在打盹之前,程意久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到了夜间,他要回去看一看并找点吃的。

第三十章 第一次袭击

跟踪程意久的印度仆从并不敢过于逼近这头老虎,他们之中的一人赶了回去向雇主汇报,其他两个人开始爬树,准备在树上度过这一夜。发现程意久的是来自英国的威廉姆斯夫妇,这对夫妇还是很有点地位的——丈夫在印度殖民地政府之中担任中层职位,而且很快就要回国在某个部里面担任次席秘书,只能说前途无量。

这也正是他要在离开印度之前,带着自己的妻子进行一次悠闲的狩猎的缘故——他希望能带着荣耀跟完美的猎物回到英格兰。现在威廉姆斯先生就在帐篷里跟自己的妻子谈论这头老虎——仆人们帮他们搭建了帐篷,并且还烧好了茶,他们的厨师正在为他们准备晚餐,而夫妻俩也有不少话可以说。

“我想将它放在客厅里是一个好想法。”威廉姆斯先生这样说,但是威廉姆斯夫人有不同看法,“亲爱的,是标本还是地毯?还是挂毯呢?”两个人陷入了讨论之中,这样一张华美而巨大的虎皮,一定能让他们在上流社会里获得极大的注意,“或许我们将它捐给大英博物馆?”

在他们讨论程意久身上的皮毛之时,程意久这头孟加拉虎也开始了移动。借助着夜色的掩护,他已经从原本的地方离开——不得不说人类的气味还是挺明显的,或许真正的老虎会迷惑,但是程意久不会。他基本上是立刻就发现了树上的那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根本没发现老虎就在他们脚下,还在努力地与睡魔相抗衡呢。

程意久的眼睛在夜晚几乎就等于微光夜视仪,黑白的视野里准确地捕捉住了这两个人,他估算了一下高度以及自己的体重发现大概能够爬到这个高度,“不过没必要。”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沿着气味移动,跟警犬一样他也完全可以顺着气味进行追踪。白天有猎虎的猎人想要狩猎他,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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