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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40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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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击破

程意久的身高体型跟这个世界稍微强装点的战士差不多,按照维斯特洛的标准来看他就是身高六尺多点,然后身体十分强壮匀称,相貌嘛反正没有强森跟阿诺舒华辛力加那样上镜,自然披上狮皮乍看上去没有他们那么威猛有气势。

然而这位才堪称是类“赫拉克勒斯”一般的强者,比起蛮王柯南的剑技肯定要更强。那两个魔山手下的家伙并非弱者,仓促之际他们也足以拔出身上的剑,与程意久接战——二打一的话,又不是魔山这种绞肉机,这两个土匪认为绝对能有一打。

然而刚一交手这两个打惯了战斗的匪徒就知道自己错了,错得非常严重——他们面对的那个披着华美狮皮的对手完全与众不同,上来就不格挡他们的剑而是直接的反击斩,这就让人很出乎意料了。

对于程意久来说,他接受的打剑佬学习之中深得欧洲剑圣的教育,那就是尽可能不要格挡,用自己的强剑身去偏移或者搅动对方的剑,同时用弱剑身直接给对方一个狠的。现在他的速度反应力量全面达到甚至突破了人类巅峰,当然能将这种杀伤力极强的剑术发挥得淋漓尽致。

首先被砍了的是那个一开始就提着剑的土匪,他原本是简单而凌厉的一剑准备穿透程意久的胸膛,但是被剑格跟强剑身一转就偏移了落点,反而自己被锐利的大剑碎魂劈断了脖子,喷着血就软倒了下去。

而那个一直笑的匪徒虽然还是笑的表情但是已经完全扭曲,他只是慢了半拍没想到自己的队友居然已经被砍倒了。这家伙也是迅速地劈砍过来,结果被程意久来了个瞥击直接砍倒。

都只是交手一招,两个人加起来还不到三秒钟,利剑之间互相格挡的声音都只有一下而已,魔山的两个忠实部下就已经丢了性命。原本坐着的克里岗爵士发出了怒吼声,直接站了起来。

虽然他是一个真正的疯狂屠夫,但是对他部下的匪徒还算可以,他忠实的部下虽然不免有被他一怒之下宰掉的但是他绝不会允许其他人随便就杀了他的部下——或许公爵陛下例外。

魔山怒吼之中随手扣住了面罩,单手拔出了身边两米长的巨剑,气势汹汹地就杀了过来——他身边的那帮家伙没敢跟上来,因为待会儿魔山挥舞巨剑的时候可是不分敌我的,被卷入进去一点也不值得。

两米五的壮汉挥舞着两米长的巨剑,这攻击范围比起步兵长矛也丝毫不差,而程意久若是想砍死那家伙,还得逼入到这家伙剑圈的内围。对付这样的家伙,九大剑圣的招数有不少,但是大部分都建议还是先跑吧大人。

少部分建议直接掏出燧发枪来一发——此乃百般武艺之燧发枪。程意久不会跑,虽然魔山的力量非常大,挥舞起巨剑能够带起强劲的旋风,被击中的话恐怕连人带盔甲都会被轻易劈开,但是程意久并没有畏惧。

狼人的利爪要可怕多了,站立的食人熊比眼前的魔山还要高出半截身体,就是那臭猿看上去也比魔山恐怖啊。所以程意久在撞击声之中牢牢地站定,而魔山的巨剑也在空中停顿。

克里岗爵士恐怕是第一次有人正面挡住了他的劈砍,而且看情况他手里的巨剑还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豁口,甚至对方表现出来的力量可能还在他之上——克里岗是单手挥砍,而程意久是双手举剑格挡的。

力量上占了优势的程意久一发力将魔山的剑弹开,一时之间魔山中门大开,战场绞肉机杀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战场直觉当即知道不妙了——他现在失去了平衡,而对方看来非常稳定,那就给了对方一个切入的时机。一个简单的突刺就能要了魔山自己的性命。

巨大的身躯其实蛮灵活的,但是那么大的身体就算是闪躲,也已经来不及了。因此魔山狂吼一声用左手挡在了程意久可能突刺的路线上,而程意久非常稳定地往前一步踏出,果然来了个突刺,他直接刺穿了魔山的手臂,然后收剑挥砍,将魔山回荡的巨剑砍成两半。

这个巨人发狂了,但是也畏惧了,程意久杀死过许多吃人的野兽,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切。只不过现在好像也不是杀死这个野蛮巨人的时机,看见魔山吃瘪他的部下已经冲过来了,而且魔山由于发狂畏惧也陷入了狂战士状态——由于畏惧而发狂,这在野兽身上见得多了。这样的话程意久觉得也不好办,硬接下魔山这一击其实也让他稍微有点挫伤,这巨人的臂力确实非同小可。

“能扼死狮子么?不行,他这个体型跟技巧,只可能被狮子干掉。”程意久甩了甩手,有点点轻微的麻感,而且现在已经没事了。在他面前魔山狂吼着被部下拉上了马车仓皇逃跑,他们应该是畏惧于披着狮皮的骑士之武艺。

程意久仔细看了看,自己的碎魂剑上一点缺口跟卷刃都没有,手指拂过刀刃两侧依旧是平滑无比。他用死掉的两个匪徒身上的衣服擦干净了剑刃,又搜刮了一下发现这两个虽然是军官,但是真没啥钱,一共才搜刮到了一枚金龙六枚银鹿。不过他们手里的武器跟身上的铠甲还值点钱。

程意久将两具尸体丢在一边,赶着骡车走了。

魔山吃瘪他自己是不会传出去的,他的部下大概也不敢说,但是这种消息就是会传扬出去。出了西境之后程意久在公路上前进杀死一个个敢于拦路打劫的匪徒,当他到达第一个城镇的时候,他在酒馆里发现已经出现了狮骑士的传说了。

说是穿着金色的狮子皮的骑士,剑术惊人击败了魔山跟他的部下,而且还杀死了不少拦路打劫的匪徒——程意久看了看自己身上,“幸亏我进城之前已经将甲胄皮毛都打包藏好了。不然的话倒也麻烦。”

第八章 狮骑士

维斯特洛大陆现在七国都还算“和平”,至少明面上的战争已经停止了,七国统一在拜拉席恩王朝的统治下。间或有贵族之间的冲突,但是至少也是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这样的和平已经持续了十多年。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强悍骑士的招募自然也没有乱世那么急迫,有不少骑士没有获得侍奉的主家,而是游走在各地以比武大会的花红为生。

这些骑士的身份几乎都是贵族家庭除了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们,维斯特洛大陆采取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拥有一切,而他的弟弟们除非老爹跟老哥发善心,否则从法律上他们从老爸挂点之后就一无所有了。程意久没想过任何被人招揽的打算,虽然他事实上击败了魔山,证明了自己的水准在七国也是第一流的强者。

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都用他的穿着打扮来称呼他——程意久最耀眼的特征就是那从没人曾经见识过的金色的狮子皮毛。七国没有人见过如此华美的狮子皮毛——维斯特洛大陆现在早就没有狮子了。以狮子的徽章作为家族纹章的兰尼斯特公爵家,可能也拿不出这样的狮皮。

就因为这样特别的装扮,加上击败魔山的战绩,程意久的“狮骑士”之名跑得比他还快。程意久一门心思想要猎龙,对于自己在七国出名从来就没想过——他甚至另外购买了一些布,将狮皮藏得好好的。至于比武大会?或许程意久会去看看热闹,毕竟那位国王最喜欢召开比武大会,为此浪费数十万上百万金龙也无所谓。

以程意久到目前为止收集到的情报,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指明龙的存在——龙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传说了。程意久越是接近君临,他就越不用出手直接砍人,路上的秩序也更好一点,狮骑士的传说至少在靠近君临的时候可以停止了。君临城很大,但是在程意久看来不过就是个中世纪的粪堆,城里肯定没有下水道,因为恶臭甚至在城外都能闻到。

对于进入这恶臭的城市,程意久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这座巨大的城市在城墙之外也是有着连绵的民居的,当然也有旅店跟酒馆,只要愿意花钱总是能找到合适的住处——要知道不少贵族跟富翁在城外都有花园别馆,因此在城外一样有颇为高档的服务业建筑。唯一的坏处就是如果发生什么战争也别指望会被城墙保护。

这里的建筑有不少都是比较新的,基本上都是最近十多年建造,程意久就住在其中一座旅店内——这个地方可以寄养牲畜,而且房间也算得上是干净整洁,提供的食物也过得去。比起那帮喝“褐汤”的穷鬼,程意久吃面包喝培根汤已经是好太多了。现在的情况就是设法找一条船,能去海峡那边的船就好。听说坦格利安家的余孽都逃到对面去了。

进入君临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程意久只带了一把小匕首作为防身用具,去恶臭的君临码头寻找船只——很可惜这段时间没有出海的。似乎是王家海军在执行什么任务,好像是封锁海峡打击余孽什么的。

劳勃国王又要召开比武大会了,在黑水河边,君临城之外,这里没有那种臭味。而程意久也是第一次看见了所谓的国王,“身材魁梧的大胖子,这家伙能有四十岁?怎么看都像是五十多岁的胖子。”其实这家伙才三十多点而已,程意久觉得这是洋人显老的缘故,而且这家伙酒色过度,弄成这样也很正常。

至于王后那是真正的金发美人,不过程意久忘记她叫啥了,他其实连国王姓啥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叫劳勃——这还是拜酒馆里的人所赐。当然还有国王的王子,同样是金发的少年,程意久觉得稍微有点儿不对劲,“好像是遗传上有这么一说?具体的我倒也忘记了.....显性遗传跟隐性遗传什么的。”

他没穿甲胄也没佩戴武器,现在的程意久只是个看热闹的,劳勃国王举办比武大会对君临城的居民开放——当然那些贫民窟的基本别想进来,能进来的至少是有几个钱的市民。程意久的衣服很好,清洗干净晒干的衣服看上去就是有钱人,所以他可以挤在给市民观看的那一边,跟贵族老爷与国王一家一起观看比武大会。

个人赛团体赛都有骑士登场,程意久觉得观看这个很好玩,过去他也就在电视剧以及一些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骑士比赛,亲身体验这还是第一次。两位全副武装的骑士骑着同样全副武装的战马对冲,手里拿着特制的骑枪看谁能将对方击落马下,这种比赛在现场看的话确实感觉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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