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40节 (2/4)
他携带的包裹里,身上穿的强化锁子甲跟胫甲臂甲乃是被神灵所祝福过的,虽然灰扑扑地看上去不怎么起眼但是防御力非常强。之前他的强化也就是在锁子甲上镶上钢片而已,问题是程意久记得很清楚,“我没有带,怎么会出现在我的包裹里?”出现在包裹里并且塞得满满当当的是一张修整过的狮皮。
狮子的颅骨填充过并且蒙上了狮皮,就好像头盔一样能够套在他的长尾盔上,狮皮自然下垂的部分可以用四肢的皮在他的肩膀以及腰部扣合不至于垂落在地。这正是被他扼死的那头狮子,现在的样子根本不是他当时紧急剥制的狮皮样子,而是认真经过了修整跟鞣制的狮皮“护甲”。
这样穿着的程意久其实反而不该穿他的锁子甲,应该是换成肌肉甲或者干脆赤膊,这样的话看上去就宛若天神了——哪怕他其实相貌平平。“这种打扮未免太过于骚包,走不出去啊。”要是接了生意,上场打仗的话穿了也就穿了,反正雇佣兵一贯是以打扮得花枝招展著称,通常根本不会有统一的装备。
程意久在这个港口待了大概一周不到,收集到了不少消息——说实在的他很难忍受这地方的环境,中世纪欧洲的城市一贯以肮脏恶臭著称,哪怕这里是海港城市也是一样。通过对吟游诗人的多次倾听,程意久大致了解了最近这些年来的情况,十多年前劳勃公爵掀起叛乱/起义,在某条河那里击杀了龙王子雷加并击败了王军,最终赢得了战役加冕为维斯特洛大陆之王。
现在大陆主要就是四方守护在管理,而劳勃国王主要就是在首都君临城里花天酒地,整日召开比武大会——偏偏这样的国王,一般的平民百姓对他的评价还很不错。程意久同样也听到了上一代王室的余孽去了另一片大陆,那样的话他就得走大道抵达历代王朝的首都君临城,从那里的港口出海。
与其在这里消耗时间等龙来,还不如自己主动去找——因为程意久还是依稀仿佛记得有“龙母”的,这个多半是指上代王室的某个女性继承人吧。他们现在全在那片大陆。那么手里就得有点钱,在这个世界尽可以放纵一点——程意久观察了一段时间,他将目标摆到了城市运送金币入库的车队上。
这座城市为兰尼斯特家族支脉所统治,为整个兰尼斯特家族提供大量的税收。每天都有收上来的金币与银币入库,定期会有车队将这些入库的金币运送到不远的兰尼斯特主城——那座石头里雕刻出来的城市去。而程意久就是起意劫夺这些税金——他并不需要全部劫夺,他只需要夺取一部分金龙以及银鹿就够了。
“再多了其实我也带不走。”程意久想道,他这一次没有带弓箭来——因为很明显弓箭那么小的东西怕是没法射杀一条至少有大象那么大的飞龙。应该是飞龙。这一次打劫的话,他得在外面披上伪装的袍子,脸也必须用布或者面具掩盖住。杀光押送的人这个不现实。
在决定干之后,程意久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好退路的准备,拿到了东西该如何撤退,如何避免被追上来的士兵们发现抓住,这个其实是第一重要的。所以他必须踩点,对于这种押运,通常是天刚刚亮就出发,到入夜之前押送到凯岩城,是不会在路上过夜的。所以程意久必须在这段路的某个地方进行打劫并成功撤离。
接下来的五天里,程意久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有七遍,他买了一头驴子来代步,伪装成普普通通的行人。西境山不少,这些山都是富含金属矿产的,因此西境才能说富甲天下。山造成了撤退路线的多样化跟复杂化,但是要真正从熟悉地形的本地士兵追踪下逃走,还是要认真花费点心思的。
程意久的优势是他有阿波罗的赐福,在夜晚视物犹如白昼,因此他最好的选择是在下午动手之后立刻进山,趁着夜晚远远离开甩掉追踪者。他精心选择了伏击的地点,仗着自己在山地行动的优势选择的反而不是容易伏击的场所。事前他用驴子驮着装备到了地方,他披挂完整——除了狮皮之外。
在铠甲外程意久穿上了黑袍,将脸用随便买来的面具遮住,他将驴子放走了。接下来就是等待,程意久躲在一边的树丛里等待着车队的经过。
他选择的是车队的第三辆车——考虑到行进的速度,押送税金的车队不会将马车装得又满又沉,他们可是必须在夜晚到来之前将税金送到的。程意久直接从藏身之处一跃而出,冲击的速度快到惊人,一剑就劈断了拉车的绳索。这下这辆车暂时得停在路上了,而护卫的士兵第一时间喊了起来。
这些押送的士兵几乎都是骑兵,或者至少也是骑马步兵,总数大约有四十多人,由两位爵士统率。而程意久第二剑则是直接将车斗劈开露出车厢内的袋子,他用剑一挑,从手感重量上就知道,这是一袋金龙。他的要求不高,抢到一袋金龙就是胜利——这一袋按照标准就该是一百枚,一百枚的话他的路费绝对够了。
拦截他的士兵也已经杀了过来,如果可能程意久并无意杀人,他快速地旋身,错身之际直接将骑在马上的士兵打落,这家伙摔在地上一时闭气动弹不得,而程意久抓了一袋金龙直接就往背上一挂,接下来就准备跑。
四名骑兵已经杀到,而前方的爵士也已经绕了过来正在怒骂,同时也准备加入战局。而程意久挥剑交击,在极短的时间里击落一人,砍伤一匹马,利用这些当作掩体让其他三个人没法攻击。至于爵士?程意久主动过去只是两下交击,这位爵士手里的剑就被绞飞了,而本人也被扯下马并且被用剑制住。
“让他们停在原地!”程意久说道,不过那位爵士应该是畏惧兰尼斯特公爵远过于他现在的处境,他根本不理不睬还试图反抗。而程意久只能是用剑柄一击这家伙的脑壳,让他昏死过去,而程意久自己则是快速地冲进了树林。
第六章 拦路
程意久冲进树林之后没有马上跑,而是利用树林分割骑兵的优势,接连用手里丢出去的石头打倒了几个骑兵,最后才背着一袋金龙跑掉的。这一切前后还没用到两分钟,程意久堪称手脚干净利落。接下来就只是被人追踪了——考虑到他抢劫的只是一袋金龙,估计押运队不会跟他纠缠,而是会继续将余下的税金送到地方之后再让那头老狮子去考虑怎么处理......
一袋金龙一百枚,对一个人来说已经是相当不得了的一笔款子了——当然对奢侈的贵族来说一天就能轻松用掉几个一百枚,不过对于普通人乃至于佣兵,一百枚金龙已经足以让他们度过好几年乃至于十几年的不错生活了。佣兵上战场接受雇佣,卖命钱一个月大概也就五枚金龙,这还是入行时间长战斗力比较强的佣兵。
绝大部分的佣兵,是得为一枚金龙杀人的。
程意久越过山脊之后,将身上的袍子跟面具摘下,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随后他将狮皮也披在外面完成了全装备——虽然说现在是维斯特洛大陆的夏季,但是日气温也就是二十度左右,至少这里的气温是这样,所以不会热死。程意久同样将金龙转移到他的包裹里,至于皮袋则是随手丢进了溪流——这玩意被不被人发现都无所谓了。
接下来就是翻山越岭,逃跑的前二十四小时至关重要,以这地方的技术水准,劫匪逃掉两小时以上应该就已经“不可追踪”了。这是程意久的个人看法,不过若是那个听说非常能干的兰尼斯特老狮子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侮辱从而大肆用人力堆的话,估计十二小时之后他也会无可奈何。
他做不到将整个边境封住,但是对于路上的行人他倒是可以做到随便搜身——兰尼斯特就是能做到这一点。程意久一夜之间就在山里往北方跑了不少路,他倒是不会迷失在山里死掉,他所要做的也就是打个时间差——根据正常的想法,打劫兰尼斯特家的税款之后最聪明的办法就是迅速回到兰尼斯港这座城市里,即使是以兰尼斯特家的力量,那也是很难再在那么多人之中找到劫匪的。
关键是得不偿失,然而说不定那老狮子会发疯呢?所以程意久打时间差,他决定直接从另一个方向走——只要速度够快或者够慢,都会让对方判断失误。
在山林里,程意久并没有什么畏惧——西境的山里最危险的野兽不过就是熊跟山猫,说起来长得跟老虎一样大的山猫那个脑袋跟爪子都比老虎弱,真是连程意久都觉得它们挺丢人的。“猫亚科的废物,当真是白长了那么大个子。”程意久遇见了山猫,对方逃跑了。这里也有狼,威胁性很小。
至少点起篝火的程意久面前,没有一头野兽出现。
第二天程意久就已经到了公路上,他越过了群山,出现在另一条路上。“路过镇子的话,希望能买到一头代步的牲口。”程意久这样想道,他也这样做了。他用一枚金龙买到了一头骡子跟一辆两轮车,还有一些食物跟用来喂养骡子的豆子,他也用皮囊与铝罐装满了清洁的饮用水,就准备这样一路沿着公路直到君临城。
这样行路也颇为悠闲,程意久将短矛放在车上,大剑放在身边,让骡子沿着道路自发地前行。不过事情从来没有那么好,走了两天之后还没出西境,程意久就发现了拦路者。“我本来以为这段路会比较太平的。”他嘀咕了一句,前面拦路的应该是贵族土匪。这段时间里程意久很是了解了一番西境贵族。
他们通常都是挖矿获取收益的,西境多金银矿,他们挖出矿产提炼出金银,然后送去君临国王铸币厂铸造成金龙银鹿,国王抽头之后余下的便是这帮贵族的钱——因此西境的绝大部分贵族不需要拦路打劫,而且西境之主兰尼斯特公爵也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唯独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程意久听说过的魔山克里岗爵士。
这人凶暴无比,是兰尼斯特手里非常好用的一把刀一条狗,而且这家伙听说很穷所以以拦路打劫为生?眼前就有一个非常高大的身影在那些匪徒之中,这家伙坐着都跟常人一样高,站立起来怕是有两米五,而且人非常宽,就好像一头棕熊那样。程意久并没有停下或者调头,他只是随手抓过碎魂剑作好了战斗的准备。
魔山真的长得像熊,他也没有程意久曾经对付过的那头洞熊大,至于威胁性?看见他的时候程意久觉得没法跟那头阿尔法狼人相比,那头狼人的身高速度力量应该全面胜出——毕竟眼前的还是个人不是什么妖异的超自然生物比如巨人。这个世界是有巨人也有龙,还有叫什么异鬼之类的怪物的。
总之距离越来越近,有两个匪徒已经逼了过来,一个人看上去笑嘻嘻,另一个看上去就是土匪脸,这两个家伙身材都很高大并没有比程意久矮小,而且看他们的步伐跟手掌,毫无疑问都是杀人技艺娴熟的剑士。“嘿,收税。”那个笑嘻嘻的家伙说道,至于那个土匪已经一言不发地拔出了剑。
程意久也从车上下来,顺手抓起了碎魂剑——阿波罗赐福之后,他过去所学习的九大剑圣之技术就已经融会贯通,职业级打剑佬已经诞生,而又在不久前有了真正用杂种大剑砍死人的经验,这实战能力应该是突飞猛进——打剑佬又不能真砍人。程意久根本懒得废话,他手一挥狮皮从车厢内飞起直接披在身上,同时碎魂剑出鞘。
他这样的打扮,倒是让那两个家伙吃了一惊——倒不是碎魂剑什么的,而是那金色的狮子皮毛,如此拉风的打扮之前可从没见过。程意久根本不跟这两个匪徒废话,直接就主动冲了上去——趁机削减那个所谓的魔山手里的战斗力啊,省得一会儿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