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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41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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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偷砍程意久脚踝的属于不可能,狮皮的战士移动速度很快,反应跟力量都超强,而且现在战斗很乱,哪里还会有空隙给人在地上打滚砍脚?现在倒在地上的统统都是被程意久砍倒的家伙,属于短时间内就要断气的类型。

甲板上滑腻腻的都是血,甚至能够淹没到脚踝,程意久就如同伐木一般击倒周围的铁民,直到铁民的船长怒吼着挥舞战斧冲上来为止,这家伙还穿着沉重的扎甲也不怕掉水里淹死——程意久倒是不知道这帮家伙其实不会淹死。

战斧又如何?身为铁民的老大又怎么样?程意久对付他不过也就是交剑而已——转动手腕卸掉对方的劈砍,顺势将碎魂剑划过对方的喉咙,锐利的剑刃直接切开保护喉咙的甲胄,切开了大半个脖子让血水喷涌而出......

随后程意久直接撤剑转身一剑将扑过来的铁民脑袋劈开,再度击杀一人。铁民们停止了抵抗,因为继续下去也不过就是一个人对他们的屠杀,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程意久杀死的人已经超过二十五人,海盗船上的人手已经只有不到十个了。

既然对方停止了抵抗,程意久也不会赶尽杀绝——他只是挥剑砍了四五下便将包着铜皮的桅杆砍断,高大的桅杆倒下砸碎了一侧的船舷,重重地掉落在海面上。程意久回到了自己的船上,三五剑劈碎了勾在自家船舷的乌鸦吊桥,“出来挂帆我们走啦。”

他要求自家的船员将甲板洗一洗,尸体直接丢海里就行,而船员现在已经对他奉若神明——狮骑士啊,这可是维斯特洛最强的战士,看他的表现根本就是神。不然怎么解释他刀枪不入的狮皮,怎么解释他一个人斩杀二十多个铁民?

只有传说之中半神的英雄才能做到这一切。

船员们提上海水冲洗甲板,红色的海水从船舷的排水口流入大海,很是引来了几条鲨鱼,然而丢进海里的尸体鲨鱼不要吃。用海水冲了几遍,甲板上依旧残留一点点红色,血腥气依旧还在,于是船员拿出了圣经石跟积攒下来的雨水,冲洗甲板的同时用圣经石对甲板进行打磨。

程意久也将自己冲洗了一下,狮皮上也沾染了血水,他用雨水冲洗之后拿出了油脂进行保养。不过感觉上这个狮皮其实无需保养,因为这应该是神物吧。商船继续航行,之后就没有遇见海盗了。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船终于抵达了布拉佛斯——之前程意久可是听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余孽在这里活动,或许也会有龙的消息?这条船在布拉佛斯根本不起眼,这可是千帆之城拥有着多个岛屿以及庞大海军的城邦。

程意久让商船停入港口,随后他拿走了自己的钱离开了——船他无所谓,算是送给这些水手们——他很可能不会回到维斯特洛,那么要船又有何用呢?

布拉佛斯比君临干净多了,大家一样都是海港城市但是布拉佛斯就不算臭。想打听消息,酒馆是不成了——这些消息是上层消息,一般的酒馆里根本无从知晓。程意久也不知道该问谁,总算他还记得似乎是在那些多斯拉克人那边孵化了龙?

“那就是要去游牧民那里?”程意久觉得还是要抓紧时间,去那边走陆路就行,所以只需要买马就可以了。第二天他买了三匹马就往多斯拉克海方向前进,这一次程意久还买了一把弓跟一壶箭——多斯拉克人如果按照本地人所说的,那就是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强盗,就是作者眼里的来自中亚草原的游牧民族。

程意久倒是一点不怕他们,这帮人的异时空同位体过去被他的先祖们暴打以至于变成能歌善舞,那他现在也根本不畏惧这些家伙,若是要来打劫他的话,就让他们见识下什么叫弓马娴熟好了。

可惜弓马娴熟的多半是对方,程意久骑马是真的不成,他会骑马但是让他在飞驰的马上开弓射箭那肯定射不中,挥舞兵器杀人的话他依靠过人的协调性倒是可以,还是这句话——经验不足,多砍几个人就好了。

程意久倒是想起过去自己在马上打枪的情形,这可比开弓搭箭简单多了,就是用弩也比用弓容易。他沿着贸易道一路往大草原方向走,路上打听龙家族余孽都不得法,最后很走运地听到了一条旧闻——那就是龙家族似乎有意引入多斯拉克人成为助力。

为此似乎还要将公主嫁给所谓的多斯拉克人的马王——“狼主就狼主,可汗就可汗,还他妈的什么马王?多斯拉克的垃圾。”程意久听说了多斯拉克人其实都是轻甲或者无甲,立马知道了这其实是一帮废物游牧民。

而被废物游牧民打得定期上供的贸易城邦又是啥玩意呢?不问可知啦。程意久记忆之中的强悍游牧民族其实主力都该是重甲骑兵,玩骑射的几乎都是垃圾,重甲突击骑兵才是正道。骑射本来就是袭扰,打乱对方的阵型造成对方心烦意乱,为真正的重甲突击骑兵寻找机会。

程意久的马挺一般的,不过比起他在旅游景点里看到的那些马要强多了,差不多跟他上一次骑马狩猎的时候的马一样,典型的欧洲中型马。三匹马可以轮流换乘,一匹马驮着马料,一匹马驮着行李,一匹马程意久骑乘,定时轮换。

而且程意久也没求快,就只是让马行走,从贸易城邦到达多斯拉克人活跃的地方并不很远,多斯拉克人的一个个部落“卡拉萨”会频繁出现在这里,劫掠那些农耕放牧的可怜人。

他们当然也会洗劫路上遇见的任何人,只有一部分有着多斯拉克人承认的商队才会安然无恙地进入多斯拉克海——多斯拉克人需要的手工业品几乎都是这些商队带来的,因此不劫掠这些商队是铁的规则。

越过荒废的农夫村落,眼前就是多斯拉克人出没的地域了,程意久下了马,牵着马步行——他手里的弓箭是步战弓,如果发生了什么战斗他觉得还是自己以步对骑比较好。

第十四章 深入

程意久听见了远方传来的马蹄声,他解下了马身上的包裹——锁子甲他本来就穿在身上,他就是没有披上狮皮而已。“这里没有拴马的地方,待会若是马受惊了带走我的装备那可就亏大了。”他活动着手臂跟背部的肌肉——待会如果有战斗,他还得靠这些肌肉来拉弓。

活动-放松交替进行了几轮之后,程意久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舒展开了身体上需要用到的肌肉。他拿起了步弓——即使是他有钱,能买到的复合弓依旧只能局限于一个水平,跟现代技术的复合弓肯定没法比。这把步战弓的拉力大约是一百磅,只不过程意久试过了完全不能跟拉力为六十磅的现代反曲弓比威力。

这把已经是程意久能够买到的最强弓了,再强的弓多半都是订制品以及私人珍藏。程意久左手握住弓,右手将箭壶调整到一个比较顺手的位置,等待着对方的出现。

果然是多斯拉克人,十多骑只穿了彩绘皮背心,露出胸膛的傻瓜骑着战马呼啸而来——即使是最烂时候的蒙古人,在打草谷的时候也要穿件遮护全身的皮袍子,而这帮家伙就这样露着胸膛冲过来了。“之所以没死光,大概是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能生?”程意久想不出全副金属甲装的军队输给这帮多斯拉克人的理由——强行解释的话只能是作者的恶意。

他们的武器是弓箭跟弯刀,随着他们的逼近程意久也听见了铃铛的声音——没错这帮家伙梳小辫子,在辫子上绑上铃铛。程意久没兴趣跟他们谈判,这帮野人唯一学会的是劫掠,只有在进入城邦交易的时候会打扮得有点像文明人。程意久取出一支箭,箭壶里有二十支箭,很是花了程意久不少钱,他精心挑选过的。

这些箭又长又重,针对多斯拉克人无甲的情况,程意久选择了铲形箭头与三棱箭头各半的方针,他现在搭上的是三棱箭头。双臂跟背后肌肉一发力,程意久直接挽弓如满月,箭矢瞄准了一个冲在最前方的多斯拉克人——他们也想挽弓,但是距离尚远。程意久松手,箭矢犹如流星一般直接射穿了远方的马头,透出之后又将马上的多斯拉克骑士贯穿。

这个前锋骑士连人带马栽倒在地,而程意久只是感叹,“这支箭不换尾羽的话就废了,早知道这样我该设法带现代弓箭过来的。”他一边感叹一边抽出第二支箭,迅速地再度射出——阿波罗的赐福让他成为了非常出色的弓箭手。第二支箭再度射杀一人,这个时候恐怕只能再射一箭,所以程意久迅速地抽出了铲形箭。

这时候多斯拉克人也射出了第一轮箭矢,程意久随手将这些箭矢拨开——用弓背,反正他也不指望这把弓能用多久。下一刻第三个多斯拉克人直接掉落下来被马拖着走,他同样被一支箭射杀。而程意久随手将弓丢到一边,抽出了一边的短矛投出。第四个多斯拉克人也死了,被短矛穿胸而过。

这时候有些多斯拉克人再度拉弓,而冲在前方的则是拔出了弯刀。程意久也拔出了大剑碎魂,准备迎接骑兵的冲击——不披甲的骑兵也就剩下冲击力了,而且多半还是两败俱伤。对方的箭矢在程意久看来又慢又软,随手用大剑拨打就行,实在不行绷紧了皮肉用锁子甲去挡也行——他的锁子甲可是神赐甲,防御力非常强。

何况他还提前一步披上了狮皮,哪怕没有戴上头盔也并不怕被射中脑袋。没错,程意久觉得这次战斗头盔可能会遮挡他的视线,所以没戴上。多斯拉克人居高临下,仗着马的速度挥出了势大力沉的一击,而程意久却非常轻松地闪过,顺势横剑双手握紧,让马自己将两条腿卸了下来。

发出哀鸣的战马直接倒地,上面的骑兵被远远地甩出,也不知道摔死了没有。

这时候程意久已经闪过第二把弯刀,同时交击划开了马的侧腹,顺便也砍断了骑兵的一条腿。碎魂剑之锋利,程意久之大力也算是让后面的几个多斯拉克人脑子清醒了一下。这场战斗从第一支箭到现在,不过才一分钟而已。这一分钟已经葬送了他们六个人,对方毫发无伤而且看起来还能再杀六个人直到将他们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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