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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119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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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世界变异,国家前后失踪了上千万人口,这足以说的上是伤筋动骨了。

还好啦,起码美国佬现在有案可查的又只有两亿多人了,全世界人口减少了能有四分之一,比世界大战还厉害。

高铁周围危险不大,那些变异生物智力不错,并不会攻击高铁线路,它们都只是占山为王。

“居然那么快就又要开始了么?”这才多少天......好吧,程意久父母的七七都过了,任务出现也非常正常。“总算是相对正常的工作。”程意久看着上面的意思,“击杀野猪么?都到了吃人的地步,这野猪也是夸张。”这大约是变异野猪?人类驯养的家猪跑野外野化,跟野猪生下来的二代确实会变得很大。

美国所谓的“猪斯拉”不就是一头很大的混血野猪么。

程意久并不很在意,这一次任务的时间点就差不多是二十一世纪,所以他不需要伪装。武器也很简单,一把M70步枪,最多再带上一把加长枪管的1911A1手枪意思意思,最终武器一把猎刀就算是配备齐全。至于衣服?上下一身猎装完事——带迷彩的M65军褛,一条迷彩工装军裤加上作战靴,背上一个野外双肩包就行。

程意久还带上了野外手套,作战背心,至于零碎的东西他也就带上了打火机跟多用途急救包而已。子弹照例是老式牛皮弹盒,挂在腰间皮带上。这个是他个人的习惯,但凡近现代的狩猎他都是这样做的。头上则是一顶奔尼帽,程意久最后检查了一番,“很好,野外装备包括水壶都带上了——证明我是个猎人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士兵。”

将步枪背好,程意久推开了房门。

眼前是典型的森林-丘陵-草原地带,程意久就站在一辆越野车边上。“不对啊,我左看右看这也不像是美国佬跟欧洲佬生产的车子啊......果然找到了,中国制造。”越野车小巧玲珑,连他妈车门都没有,简直就是用钢管焊接而成的带车斗越野车,这车一定非常轻,但是程意久看到了发动机的额定功率有八十五马力。

“我记得见到过这种型号,这不就是山东猫嘛,居然在美国也能买到?”

作为农业用车,这玩意越野性能那是真的不错,程意久也不去想其他,开着车就走——这车的油箱在驾驶座屁股下面,容量很不错。吃人的野猪......就程意久的经验来说,吃死人的野猪就有,而抓人吃的野猪应该是没有。因为这玩意主要还是依靠吃植物果实根茎为生,吃点肉那也是尸体或者小哺乳动物以及虫子。

特意去吃人的野猪?真要攻击人的话,成年公野猪就有足够的能力弄死人,这货起码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冲过来一撞然后一咬,马上就是重伤。“但是都让我来进行任务了,这野猪肯定不简单!”野猪程意久对付得多了,最厉害的肯定是那神话中的野猪,而现实中他击杀野猪也多了,现在就是开着车到处走一走,应该能触发任务。

小车在山地上开着,程意久时不时地停下用望远镜观察。“出乎意料地稀少,都没见到什么像样的动物。等等,这是房子吧?”望远镜里看见了一幢挺大的房子,看板材的话倒是很像农场的建筑——反正不是仓库就是牛棚马棚之类。“嗯,旁边还有塔状储存库,是农场没错了。”而且多半是美式农场,这里大有可能是在美国。

果然他看见了野猪群在糟蹋农田——规整的田地应该是农田吧,种的什么植物他不知道,反正野猪群一看就有二十多头。“果然是北美的野猪群,又大又多。”程意久距离野猪群大约有三百多米,位置还比较高一点,他用望远镜仔细分辨着正在吃东西的猪猡。“典型的野猪,大部分是母猪带着幼猪,还有一些亚成体。公猪只有两头么?出乎意料地少啊。”

这些野猪跟他过去见到的差不多,母猪平均在一百二十公斤左右,亚成体一百公斤,而两头公猪大概在一百五十公斤。“要说这样的野猪是我的任务目标,这个也实在是太轻松了点。”程意久停车,从副驾驶座上抓起步枪,直接搁在引擎盖上的钢管杠上,用白光镜子开始瞄准。

距离三百米,稍微还是要考虑下风的,程意久调整了一下瞄准点距离,套住了一头鬃毛长长的公猪,扣动了扳机。

第四章

温切斯特-马格南步枪弹威力巨大,三百米的距离根本谈不上削减威力。一发子弹正如程意久所期望的那样,准确地击中了野猪身体的侧面,从斜上方穿透心肺等器官,那野猪居然还能跑。可惜没跑出去五十米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四肢开始抽搐。这时候程意久已经拉栓退壳上膛,瞄准镜里将第二头野猪已经套上了。

这一次是打移动靶,所以需要一点点的提前量,程意久呼吸一停,扣动扳机。子弹飞过三百多米的空间,准确地击中了野猪的脖子,一枪将喉管跟大动脉打断,这头野猪也是一边奔跑一边飙血,一头栽倒在地上。而母猪没有引起程意久的兴趣,枪声也没有迎来牧场主人的注意。

“就知道没那么容易结束。”程意久抱怨了一句,他没有继续射杀野猪,两头公猪被他击杀并没有跳出任务结束的迹象。

上车,将步枪保险卡上,放在副驾驶座启动卡车向着农场驶去。“真的是美国呢。”程意久绕过之前的仓库,也看到了应该是居住处的一层楼民宅。典型的美式木头民宅,但是都开到门口了还按了按喇叭都没人出来,这农场主也实在是太心大了?“城堡法呢?正常红脖子早他妈拿枪出来了。”

程意久开车绕过正面,于是他看到了这幢房子后方有一个巨大的洞,就跟卡车撞墙撞进去一样夸张。里面简直是一塌糊涂都是破碎的木墙碎片以及家具碎片,还有就是洞外头以及里面地板上那清晰可见的脚印。程意久下车,半蹲在脚印这里说不出话——“这就可以理解了!哦他妈的!”

泥土上是野猪的蹄印,很大的蹄印,就程意久看来没比亚洲象的蹄印小多少,倒是跟大个体的河马相当。而撞出来的这个洞几乎就是半面墙壁,如此算来这野猪肯定比完齿兽还大点,搞不好能有一吨重。“很不科学,野猪根本不可能长那么大,除非有人又想要搞事情。”家猪确实可以长非常重,但是哪怕刻意培育也不会有那么高大。

肯定又是美国佬不是污染就是乱搞生物技术,反正程意久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出那么大的猪斯拉的。现在看来就是农场主被猪斯拉给害了,那么大的野猪居然不去毁掉饲料仓而是撞开房子去吃人?实在是夸张了点。

程意久仔细搜寻,打开冰箱拿出了冰淇淋跟黄油果酱,找了一叠面包片之后准备开吃,当然还有果汁都在保质期内。农场主反正是被祸祸了——地面上一塌糊涂的血迹可以证明这一点,至于他的家人那就不清楚。程意久吃饱喝足,当然这期间枪一直在手边——鬼知道那野猪会不会肚子饿了又来一趟,毕竟看血迹的颜色,起码也有六七个小时以上了。

程意久在冰箱里还带走了一些巧克力以及黄油饼干,将水壶用桶装水灌满。之后提着包出去了。时间还早,他希望周围再看一看,能找到这怪物的踪迹是最好,不然的话大概也要冒险在这破房子里头过夜了。他不会选择这个房屋,他会选择去那完好的库房里头睡觉。

就在程意久把车开走没多久,一辆皮卡车从外头公路开过来,停在了房屋门口。从车上下来三个女人跟两个男人,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女孩,而男人都是成年,他们应该跟农场主是亲戚,很自然地开门进去了——当然之后就传来了“天啊”,“上帝”,“赶快报警!”之类的声音。

而程意久则是顺着地面上的蹄印追踪,可惜在石头地那边失去了方向——到处是碎石,就是河流的滩涂。于是程意久调头开回去,天色也比较暗了他准备找个地方睡觉。

这一次他装成来打猎的人,绕了个圈子从公路方向开过来——做事情要小心一点,千万别粗心大意。

程意久看见皮卡车的时候松了一口气,“果然,我真做了个明智的选择。”他按了按喇叭,里面的人都跑了出来,“你们好,这个农场是你们的么?我是来打猎的。”程意久作为亚裔,天然就让见到他的四个成年男女松了一口气。有一个女人稍微有点生硬地回了一句你好,而程意久就说了,“看你们的情绪,好像不太好啊。”他随便说了一句。

这时候警车也来了,本地的治安官就来了一辆车两个人。

同样是一男一女两位治安官。

他们一到,首先就问出了什么事,是谁报警,之后便要进去查看现场。当然那女性治安官琳达则是注意到了程意久——一副猎人打扮,而且还靠在一辆罕见的轻便无门农业越野车上,甚至还是个亚裔,当然很显眼。“这位先生,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么?”这中年女警说道。

至于程意久身上挂着武器,由于他是亚裔的缘故对方没有特别提防,而且是肉眼可见地——步枪他没拿,手枪则是在大腿外侧枪套这里,并没有别在胸口枪套,因为那样的话更像是士兵而不是猎人。“我是来打猎的,听说这里野猪泛滥,所以我过来付钱给农场主们,让他们允许我在他们的土地上狩猎。”

随后程意久摸出了驾驶证以及枪证——这玩意在工具箱有,这是小屋的“假证”。而之后程意久表示对报警的事情一无所知,他来这里是想问问本地的这位农场主允不允许他在这里打野猪。反正程意久很有信心就这地方的两个治安官,是没有能力检查出他之前曾经进去过还吃了一顿带走一些的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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