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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第119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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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治安官问过了之后示意程意久自便,她转身走进房子里头去了,门口就五个人对程意久一个人互相看。气氛多少有点尴尬,程意久笑了一声,换来的是对方不太好看的面色。“看来这里没我什么事情,哈哈哈,附近哪里有商店,我看我得需要一顶帐篷以及一个睡袋。”

第五章

这几位还是向他指了一个方向,“沿着公路开过去,能看见一个商店,里面能够买到帐篷跟睡袋。”程意久道谢了,只是那金发的女孩多说了一句,“那边还有个汽车旅馆,你也可以住旅馆啊。”程意久更是笑了,“真的非常感谢。”那野猪王要发疯起来,估计方圆上百平方公里内都谈不上安全......

程意久果断开车走人,继续逗留下去他就该变成警方的嫌疑犯了。他知道是野猪干的,但是这里的条子跟这些来访的客人未必相信,电影里不都是这样演的么。沿着土路开,夜色降临程意久也是打开了车大灯。

狂风刮过,眼前嗖地一下过去一个大黑影子。“啥玩意?啥玩意来着?”程意久的动态视力是看清楚的——那应该是一头野猪,一头体型堪比河马的野猪。由于体型的缘故,肩高比河马高,但是体长比河马短一点,跑动速度真的很快如同风一样,奈何距离很近还是被程意久看清楚了。

要不要下车去追踪?那个比较傻,人类奔跑可追不上野猪,还是开车追踪的好。只是程意久看了看天空的夜色,想了一会之后还是开着车沿公路前行了。“天亮了再来收拾你。”

继续开车,但是这一次程意久就左手把控方向盘,右手则是牢牢地抓住步枪随时准备开火。因为真的不知道野猪会不会绕个圈子,回头再来撞击他的车,从而将程意久给干掉。但是至少现在没有,因为程意久没有听见声音。现在这个情况,声音远比视觉更可靠。

一直到他开到有灯光的地方,看见了一幢幢的房屋以及交通灯,野猪也没有回头来袭击他。程意久看到了汽车旅馆的招牌——他一贯对汽车旅馆的印象不怎么好,觉得不卫生。但是现在也没办法只能先在这个地方对付一晚上了——希望这地方的旅馆主能及时清洗床单吧,顺便祈祷这地方的床铺缝里头没有臭虫。

汽车旅馆全美国都差不多,价格低廉不问问题,身份登记形同虚设。程意久现金付款,同时要求给他一间最干净的房间,于是老板也摸了一张卡片给他,“那边的114房间,刚刚清理翻修过。”程意久看着老板,“别担心不是死人,而是屋顶塌了重建。”老板解释道。

房间还不错,一张床挺大的,床单跟被褥也是新的,甚至还有台液晶电视机,虽然一看就是又旧又小的货色。程意久开了电视,不收费的就只有本地新闻频道,他一边洗浴一边听着新闻。果然他在新闻里听见了想听的东西,“失踪案么,居然是以不明人员胁迫失踪来立案。也真是没眼看了。”

躺在床上,程意久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野猪不会过来袭击吧,这就是程意久的想法。这些动物应该不会闯入城镇范围,乐观地想即使是闯入了也不应该是找上程意久所在的房间。

一夜过去真的没事,程意久开车离开,他去买了睡袋跟帐篷——睡觉的话他准备在自己的车斗里搭帐篷,毕竟那个车斗其实可以并排躺下三个人。加满了油之后,程意久开车回到了夜晚发现野猪的地方。他下车在地上仔细观察,“一吨多重的体型呢,怎么也会留下蹄印才对。”

确实发现了,甚至还发现灌木丛跟树枝上挂下来的鬃毛。程意久开车停停走走,跟踪着蹄印在山林里穿行。甚至跟踪了一段距离之后,程意久都无需观察蹄印了,他综合了植物被折断的状况,将自己的思路放置到野兽的程度,自然而然地就能跟踪到正确的道路。

跟踪也确实比较简单,这头野猪就没绕圈子,而是笔直地穿过了山林,一直跑到了外面的草地上,之后拐了个大弯不见了——那边是干涸的河谷,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不太好确定野猪消失的方向。“已经很近了,应该就在几公里之内。”程意久能够察觉到空气中那种成分——几乎在所有的食人猛兽身上,他都有过类似的感觉。

应该就是人类的第六感,危险的猛兽就在附近的第六感。而程意久的大概更进一步,他那个属于猛兽的第六感——狩猎的目标就在附近,他很快就能抓到猎物的尾巴了。

程意久找了个凹处将车停下,背着背包抓着步枪开始步行搜索。他没什么特别的方向,而是比较随心所欲地走着,正如巡视领地准备觅食的猛兽一般。

隔了不远的地方,之前程意久曾经遇见过的那几个人在低矮起伏的田野上野营,他们之中后来又来了一个人,年纪比较老了应该是其中某人的长辈。野营的时候有个男人说他要上个厕所,所以跑去了树林放水。其他人都坐在垫子上交谈着,其中不乏昨天发生的事情这个话题。

“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有人开车撞毁了他家的后墙然后把比尔带走了么?”话题正到了这个部分,突然从树林那边传来尖锐的一声惨叫。“嘿,丹尼斯!出什么事情了?”余下的三个男人喊道,但是没有获得回答,于是后来的老人跟青年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

他们绕过树丛,之后就呆在了原地——就在他们两个前方大概十米的地方,站立着一头红眼睛的怪兽。其实就是河马那么大的野猪啦,这货下颚突出的獠牙能有一尺长,而那张大嘴正在咀嚼之前惨叫的倒霉蛋丹尼斯。丹尼斯的手臂在野猪嘴里,但是人躺在野猪脚下大概已经死了——因为他一条腿已经离开了身体。

身上全是血,看不出被咬了多少次,反正看上去死了。

这两个人也是反应了过来——在野猪喷鼻发出响亮的声音之后,那是如梦初醒啊,直接一边尖叫一边转身就逃。

程意久也听见了远处传来的隐约尖叫,他迅速加快了脚步,仿佛幽灵一般在山林中飘过......

第六章

原本正在兴致勃勃地啃食着倒霉蛋丹尼斯的巨型野猪也是停止了咀嚼,瞪着按比例来说很小但是实际上堪比网球的眼珠子扫向正在别传屁股逃跑的一老人一年轻人,也是喷了一个很响的哼哼声之后,开始加速冲击。两人鬼哭狼嚎地跑路,而年轻人脑子转得快,非常果断地将老头推了一把......

老头双眼瞪得前所未有的大,整个人都惊呆了,但是脚底下终究一个踉跄摔了一跟头,于是乎直接被野猪拦腰咬住,长声惨叫啊。那边的女人们也跑了过来,不过她们没看见推人的那一幕,看见的只有巨型野猪咬住人之后甩来甩去的场景,也是毫无用途地大声尖叫,之后掉头逃跑。

程意久冲过山林,越过披萨饼一样平缓的山坡,他看见了远方那头猪。程意久举起挂在胸口的望远镜,“嚯!这玩意绝对跟污染或者什么生化实验脱不开关系!”他在望远镜里头看到的巨型野猪,肩高能有一米五,体型比河马还大,不过厚实粗壮程度不如河马,应该重量只有一吨多。

仔细看的话,这巨型野猪的面孔上居然还有骨质的增生组织——覆盖了一部分鼻梁以及额头,连面颊这里也有灰白色的骨甲。这不可能是正常的杂交野猪,不管怎么杂交,野猪也不会变得如此巨大,还能在面孔上长出怪异的骨甲。主动去攻击人类也同样是不正常的,这行为模式嘛——反正程意久只想一枪打死这头巨型野猪。

他感受了一下风向,“很好,不足以干扰。”举枪瞄准,现在的直线距离大致在四百米左右,调整目镜距离,程意久将子弹落点对准了这头野猪的大腿——很遗憾,屁股对着他有点不太好打,但是又要抓紧时间不然这货跑了不好,于是先废掉它的行动力。

至于特大的野猪这件事,程意久反倒是没当一回事——他干掉的强悍猛兽,比这个猛的有好几个。区区野猪真不算什么——何况还不够大。摒息,扣动扳机,后坐力让程意久的上半身向后微微一抖。子弹瞬息飞过四百米的距离,这个距离上马格南子弹依旧有着非常足够的杀伤力。

只要还是肉体凡胎,只要这个世界依旧是遵循经典物理跟正常生物学,那么就不存在碳基哺乳动物能够挡住温切斯特马格南子弹的威力——在有效杀伤射程之内。子弹确实地击中了这头野猪的髋关节部分,误差极小——这就是重枪管以及价格昂贵的手工子弹的优势了。

其实可以有更大的口径与更强的装药,但是程意久个人还是偏好点三零的温切斯特马格南子弹以及M70步枪,对付这样巨大的野猪也足够了。由于使用的是全金属包覆弹头,所以不会开花,弹头穿透了野猪厚实的皮肤跟肌肉,直接打中了髋骨部分。什么样的伤势还不好说,但是这条腿废了是肯定的。

程意久这下不慌不忙了,他一边拉栓退壳上膛,一边迈开脚步向着那头野猪走去。野猪大概还没看见他,风向也没向着野猪吹拂,所以这头怪物只是发出高亢的猪叫,身体转来转去。将地上的尸体踩得一塌糊涂,“那两个人可真倒霉。”程意久叹息了一声。

骤然间遇见这样大的食肉野猪,确实是一件超级倒霉的事情,一般人还真没有办法逃脱。又不是程意久拥有超凡的体能与反应,程意久觉得自己要是近距离突然遇见的话,大约也只能通过滚翻跟跳跃来尝试寻找机会,起码会开一枪。

这种转圈圈法,后果就是野猪的伤口被它自己撕裂,血水已经染红了半条后腿的毛发。而这怪物也终于发现了程意久,这时候程意久已经走到了二百多米的距离,风向变了。这头野猪冲着程意久的方向喷鼻子嚎叫当然还有口水变成白沫,也是要对着他冲过来的样子。三条腿的话除了站立不倒之外,咬咬牙也是能够冲击的。

而程意久则是端起了步枪,从容不迫地瞄准。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野猪的躯干——没有瞄准脑壳完全是因为在骨甲跟头骨的双重防御下,弹头是有可能被弹飞的,毕竟猪头骨的角度问题不可能是九十度命中,但凡角度小一点,完全有可能被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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