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第310节 (4/4)
4、店主开设小店雇佣伙计、工厂主开设工厂雇佣职工等来剥削老百姓,到底有没有一定的正面价值和意义?
这个问题就吵得更厉害了,逼急了又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为剥削辩护”,准备上帽子,被李德胜和伍豪给硬是摁了下去。
所以,最终结论是,有。
因为,目前的中共没有能力大范围地建设那么多涉及多个行业的工厂并实施有效管理,也无法为老百姓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工农业产品,所以必须依赖私营经济。
不然,枪从哪儿来?炮从哪儿来?衣服鞋子从哪儿来?凭脑子冒烟想出来吗?
总不能什么都依赖外部援助吧?
5、既然不能解决剥削也不能干掉私营经济,在没法立刻建立起能够为治下人民提供必须生活品的国营工厂的情况下,那中共应该怎么办?
就这样,在一步步的引导下,最终,中共内部的意见被统一了:
一方面,必须在尽全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想办法吸引私营企业主跟中共合作甚至到控制区域内开设工厂,活跃经济和商业;
一方面,拼命学习,努力培养起中共自己的城市配套管理和企业经营的优秀干部,慢慢建立国营工厂,强大自身力量,逐步消除各个行业的剥削;
于是,就有了《劳动法》等法律的出台。
和历史上那部差点夭折的《劳动法》不太相同,这一回,本应该阻碍劳动保护法律的“人民企业家”们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
相反,法律的制定者意志、执行者们的力量、管理者为人民考虑的力度,要比历史上强大得多。
(我曾经搞过人资,这里必须为现在被劳动者普遍喷成狗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说句公道话)
(其实,现有的劳动法已经是当年的法律制定者们拼死抗争后的结果了,不然,按照当时那帮“资本家们”的意见,这玩意儿就不该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