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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章 第637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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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大部分印度人都纷纷点头表示认可,但其他人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就算国别不同,就算同性交合在你们印度不算犯罪,但强迫和监禁总归是犯罪吧?

只有藤原兼实知道,这就是甘地对于强奸问题的立场。

和大多数印度人一样,强奸本身在他眼里本身就不是犯罪(尤其是高种姓对低种姓),同性强奸同性那就更不是犯罪了,了不起称得上一句“道德有问题”;

况且,甘地一直认为,即便是强奸,被强奸的受害人自身也必须承担更多的道德责任,所以他才会对被强奸的修女说“你们在遭受强奸后应该殉道(以洗清你们的罪孽)”。

不过,甘地啊甘地,这里不是你的印度。

这他妈是中国!

“呵呵.”

藤原兼实冷笑了两声,扭头对赵子琪问道:

“主席同志ǎ憷锤医馐徒馐停凇段逍嵌焦埠凸谭ā返敝校考榈木咛宥ㄒ迨鞘裁又是怎么判刑的?

“这个...

这并非赵子琪的专业范畴和工作重点,他便看向旁边的司法部部长兼首席大法官罗登贤,后者立刻回答道:

“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许可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发生非自愿性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手、口、阴茎、阴户..等可能作为性交合的工具,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劳役。

顿了顿,罗登贤又强调道:

“其中,若存在轮奸、公共场所作案、致被害人重伤/死、强奸14岁以下未成年等加重情节,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劳役或死刑。

是的,在五星东方共和国的法律当中,“强奸”可不是后世那句越来越可笑的“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换言之,在东北,男强奸女,女强奸男,男强奸男,女强奸女,用手搞,用嘴搞,用鸡儿搞,用逼搞,统统叫做“强奸”;

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猥亵罪”,只要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性关系,都叫做强奸。

这是因为,在藤原兼实眼里,所谓“强奸后失贞“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强奸这一行为本身给受害人带来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为受害者讨回这一公道。

噢,插逼里是强奸,插嘴里就不是强奸了?

诱奸12岁幼女是强奸,诱奸13岁少年就不是强奸了?

在玉米地里强迫人家脱衣服是强奸,在公交车上对弱女子进行性骚扰和威胁就不是强奸了?

把阴茎硬塞进阴道里无疑是强奸,那成都九眼桥那位酒后差点坐断男路人坤巴的200斤“小仙女”最后为什么不算强奸、反倒是发布视频的人被行政拘留了?

要公平,咱就得玩真公平,别他妈整天打着“照顾弱者”的旗号搞特权。

再这么玩下去,迟早有一天,“给女犯罪嫌疑人判刑"也叫做“违背妇女意志”。

等罗登贤解释完之后,藤原兼实再次看向罗易:

“罗易先生,你是否认同我们对强奸罪的定义?

“这...是的...”

作为一名共产主义者,罗易当然不能、也无法否认藤原兼实的话。

在印度乃至全球都未形成现代性别平等观念的当下,五星东方共和国的性别观点无疑是先进的,先进到不像是个“伪政权”,反而有种共产主义国家的味道;

在印度,强奸是个非常普遍、普遍到老百姓和上层都“不在乎”的问题,但在其他国家,这种暴力胁迫行为显然是不可接受的,罗易同样无法接受,否则他就不会跳出来救人了。

不待罗易说更多,藤原兼实又把目光投向甘地:

甘地先生,这里是五星东方共和国,难道说,你要把你们印度的道德理念,拿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国家来执行吗?

甘地也不说话了。

是的,虽然甘地是个藤原兼实不怎么瞧得上的“圣雄”,但他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差别,其实还是挺尊重的,至少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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