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72节 (1/4)
举个例子。
嗯..就随便举个游戏X吧。
说游戏X开发和运营的分成是2比8。
然后,游戏X的首月流水是1000万,那么游戏X的开发商就能直接拿200万走。
而运营商看起来好像是拿了800万,但这800万还要抛除掉宣发,运营,渠道分成,实际拿到手可能也就是400万左右。
这还是运营商自己渠道能力比较强,能够吸引大部分玩家在官方网站下载游戏,在官服玩的情况。
甚至如果宣发做得多了,而最终收益没达标,拿到手里的还会更少。
这其实也是很多游戏开发商,会选择和企鹅谈1比9的分成合同的原因。
还是拿游戏X举例。
如果游戏X找企鹅,那么在企鹅的宣传下,当月的流水可能就是4000万,游戏X拿一成,也能分400万。
而反过来,作为运营的企鹅可能为了这4000万的流水,宣发都砸了三千万,还搭进去一堆渠道和运营。
这时候,肯定就有小宝贝要问了。
那为什么开发商和运营商不按照收益分成呢?
大家赚了钱55分账,岂不是更合理吗?
逻辑上这自然是合理的,实际上也确实有这样的合作存在,但大多数情况,除非是公司之间合作非常紧密,相互非常信任。
否则是不会签署这种合同的。
因为这涉及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你作为开发商,你怎么知道运营商赚没赚钱?
换个那啥点的开发商。
完全可以在运营中通过合理的手段,让游戏“一分钱不挣”
这时候你作为开发商,又能怎么办呢?
正是因为前人的血泪与官司,现在这种营业额流水分成模式才成为主流。
B站和DWorks这种跨国代理,签署的自然也是这种合同。
而且由于FATE的IP加成,当时签署的合同是很别扭的25%比75%
比正常的水平还要高一点。
现在林立提出了要把命运轨迹的返点活动放到国服,因此合同改成3比7
其实也在陈瑞的接受范围内。
到时候只要控制下宣发成本,多用B站自有的渠道,少用外部渠道。
把成本控住还是能赚钱的。
至于说阶梯分成,这对他来说就更可以接受了。
但具体分成协议,还是要问清楚的。
“阶梯分成怎么个分法?”
“很简单,我们以3000万流水为底,在此基础上每上升2000万流水,超出的部分我们多拿两成,封顶七成,你看如何?”
按照这个协定3000万之前,林立还是只拿三成,也就是900万。
不过五千万之后,比如到了一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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