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够直白了吗? (2/8)
实际是刚猥亵室友出来!
秦欢不再看她一眼,扭头进了卧室。
进了自己的卧室总算舒服多了,秦欢严谨地反锁了门,像个泄气皮球似的趴在床上。她继续怨恨程清姿好一会儿,点开手机二手平台,把转租信息挂了出去。
不能再和程清姿住一块儿了。
三天一小亲五天一大亲,莫名其妙的意外多到可怕,谁知道哪天程清姿的怪癖就变异了,程清姿倒是爽,难受的可是自己。
周六发生了那样的事,秦欢周日实在不想待在家里面对程清姿。心里别扭着,她也不想去找岳雨桐,索性一个人去了博物馆,美其名曰陶冶情操。
从博物馆出来,时间还早。秦欢又找了几个公园闲逛,试图救赎一下上班几周来几乎没怎么运动的身体,也看看绿色,呼吸点新鲜空气,维护精神健康。
还真有点效果。身体走累了,心情似乎也开阔了些,至少不再满脑子都是程清姿了。
秦欢计划就这样慢慢走回家。
顺着导航指引,她从大路拐进一条相对僻静的小巷。一擡头,前方亮着一块不大显眼的灯牌,似乎是一家酒吧,店名还有点耳熟。
好像是前段时间在小某书上被狂推过的,新开业的拉吧。她拿出手机核对了一下,确实是。
秦欢站在巷口,看着那块低调的招牌,忽然想:这段时间,她放在程清姿身上的注意力实在太多了,因此总是患得患失。
其实以前也是这样。她长久地把程清姿当作“情敌”,样样都要比,样样都要争。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所以她投注在程清姿身上的时间和目光,一不小心就太超过了。
长久地、过分地关注一个人,很容易就会爱上那个人。
尤其这个人身上确实有很多可爱的点。
只是这世上可爱的人太多了,不只程清姿一个,她何必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或许,她应该要去尝试,换一个人喜欢。
四个月前就应该这样了。
秦欢沉沉地吐出一口气,脚步一顿,方向一转,扭头走进了那家拉吧。
三十分钟后,她连滚带爬、惊魂未定地爬了出来。
里面音乐震耳欲聋,灯光光怪陆离,潮人聚集。尖叫声和欢呼声此起彼伏,打扮时髦的短发铁T在舞台上顶胯,差点顶到秦欢脸上来,她慌里慌张后退,找了个角落喝酒。没多久就有女人上来要和她喝酒,还没说两句话就开始摸她屁股。
秦欢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身边一个岳雨桐一个程清姿,生活一个比一个清汤寡水,再加上秦玉珍一向对她管教严格,她自然也没出入过这种地方。
连点的那杯酒都没喝完,秦欢就落荒而逃了。
炸耳的音乐终于消失,秦欢感觉到听力恢复了,她拍了拍被音乐震得鼓胀的心脏,拐到街角买了杯七分糖的奶茶压惊。
不远处,与那家喧闹拉吧仅隔几个店铺的,是一家放着舒缓爵士乐的清吧。
临窗的卡座里,华思文看着手机屏幕上抓拍到的照片,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照片放大,指尖在屏幕上那女人因慌张而微微睁大、却依旧漂亮的侧脸上轻轻滑过,像在欣赏一件无意间发现的精美艺术品。
低头,将照片分享给某人。
【问你个事,Trista。】
-
转眼就到了上班时间。
诚如岳雨桐所说,一忙起来,确实没那么多空闲去琢磨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更何况程清姿公私分明,一到公司便是那副公事公办、一丝不茍的模样。秦欢有样学样,也权当失忆,对周末发生的一切绝口不提。
两人尚且都算体面人。
下班回家,秦欢做饭,程清姿负责饭后的洗碗与拖地之类的家务,分工明确,配合得竟也称得上可以。
平心而论,要不是程清姿时不时发一下神经,秦欢倒真觉得有这样一个室友其实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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