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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章 第450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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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郡县官吏,皆由朝廷派遣,数年一任。其或急于求成以图升迁,或不通地方民情习俗,难免滋生苛政扰民,或为求安稳,与地方旧贵豪强暗中勾连,反成尾大不掉之痼疾。而朝廷监察,虽可纠劾,然天高地远,信息往复需时,待咸阳知晓,恐地方积弊已深,民怨已生,矫治不易。”

说到这里,李胜略作停顿,目光坦然扫过御座上的嬴政,又掠过脸色渐沉的李斯和闭目养神的王绾,才缓缓道出他的核心建议。

“故臣以为,郡县为骨干,以收中央集权之效,此为根基,不可动摇。然,亦需辅以柔韧之术,以补其刚硬之缺,方能使帝国肌体气血通畅,根基永固。”

他条分缕析,提出三条具体方略。

“其一,于郡县之下,乡、亭、里之间,大力推行、完善‘官社’之制。可由地方乡老推举熟知民情、素有贤名的本土人士,与朝廷派遣、经过宫室专门培训的年轻吏员相结合,共同处理基层民政、教化、农桑、治安、械讼调解等事。如此,既令朝廷政令有通达最末梢的‘手脚’,亦使地方民意、疾苦有上达天听的畅通渠道,更能结合本地实际,灵活执行,缓急相济。此乃‘察举贤能、官民共治’之雏形,可固社稷之基。”

“其二,于边远新附、或风俗与中原迥异之地,可设‘特郡’或‘特县’。赋予其郡守、县令较内地更大的‘便宜行事’之权。在不违背帝国根本大政、不触犯秦律核心条款的前提下,允许他们酌情调和当地旧俗与新法,以怀柔渐进之策,徐徐引导同化,以求长治久安,而非强推硬灌,激起变故。”

“其三,完善、增补监察与官吏考课之制。除御史系统定期巡按外,或可增设不受常制所限的‘风闻使’,微服走访,采听民间街谈巷议、童谣俚语,以补官方文书奏报之不足,洞察隐微。而考核官吏政绩,不应唯以征收赋税多寡、审理刑狱速度为标准,更需考察其治下民生是否改善、风俗是否向化、教化是否推行、仓廪是否充实。如此综合考课,方可激励良吏,防止短视苛酷、涸泽而渔之举。此乃强化监察与考课之要义。”

最后,李胜总结道。

“如此,以郡县为纲,奠定一统之基;以官社为网,深入治理之末;以特制为变,适应四方之异;以监察为目,明察秋毫之微。纲举目张,张弛有度,或可兼收中央集权号令统一之利,与地方治理灵活有效之便,使帝国江山如臂使指,又气血充沛。”

李胜言罢,大殿内陷入一片更深的寂静。只有青铜灯树上的火焰,偶尔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这番论述,结构严谨,层层递进,更有具体可行的改良方案,这绝非临时起意所能道出!

察举贤能的雏形、强化监察的构想,都被巧妙地嵌入到了维护郡县制主干的框架内。

表面上是为郡县制补漏,实则为帝国治理勾勒出了一幅更为精细、更具弹性的蓝图。

嬴政目光深邃,手指在御座扶手上轻轻敲击,显然在深思。

李斯的心,却在这寂静中不断下沉,寒意渐生。

他死死盯着李胜平静的侧脸,脑中警铃大作。

作为法家巨擘,作为深谙权力运行规则的政客,他瞬间就穿透了那些冠冕堂皇的“为民”“为固”之词,看到了李胜话语背后潜藏的、凌厉无比的锋芒!

官社!又是官社!

李斯对李胜在地方搞的“墨社”(现称官社)早已关注。

他知道,在经济稍显活跃、手工业商贸有所发展之地,几乎必有墨家弟子活动的痕迹,墨社便是其据点,传授技艺,调解纠纷,扶助贫弱,影响力日增。

李胜当初将“墨社”部分功能献于陛下,转化为“官社”,已是一步妙棋,使其从民间结社变为半官方组织,而且因此得到了陛下的信任。

如今,李胜竟要在朝堂之上,借着为郡县制“查漏补缺”的名义,提议将官社制度推向帝国每一个乡亭里闾!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从最基层开始,治理结构中将正式嵌入带有浓厚墨家“尚贤”、“兼爱”、“重技”色彩的环节!

地方推举的“贤能”,接受的是谁的理念熏陶?朝廷培训的吏员,教材中会渗透多少墨家学说?

处理基层事务的标准和方法,是否会逐渐向墨家主张倾斜?

这哪里是为郡县制补网?这分明是李胜在借助朝廷的力量,为墨家编织一张覆盖帝国最底层、最广泛民众的巨网!

是要让墨家的影响力,通过官社这个合法渠道,根须般扎进大秦的每一寸土壤!

更进一步想,李斯悚然一惊。

秦自孝公商鞅变法以来,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广大基层的官吏、胥吏,虽然未必人人精通法家经典,但行事准则、晋升途径,无不深深烙印着法家“重刑赏”、“尊君权”、“励耕战”的色彩。

他们是法家学说得以贯彻的末梢神经,是李斯乃至整个法家力量在地方的重要基础。

而李胜此举,提出“察举贤能”和“综合考课”,分明是要在法家把持的官吏选拔与考核体系中,打开一个缺口!

“贤名”、“教化”、“民生”,这些标准更具弹性,更容易被墨家所倡导的“兼爱”、“利他”、“技艺惠民”等行为所满足。

长此以往,基层官吏的构成和思想倾向,会不会悄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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