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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用这样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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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样

凌玥在沈玉公司的第一周,以一种她无法定义的方式结束了。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工作推进顺利,三个方向的细化方案她已经完成了两个,顾衍之看过后没有提任何修改意见,只说“沈总那边应该没问题”。同事之间的关系也维持在一种得体的温度——不冷也不热,像中央空调设置的二十四度,刚好让人不会出汗也不会打颤。

但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始终存在。

不是沈玉在看她——至少不是肉眼可见地在看。而是一种更隐秘的、渗透式的存在感,像空气里的湿度,你看不到它,但你的皮肤知道。

周五下午,凌玥提前半小时离开了公司。

她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只是把草图本装进包里,关了灯,走出了那间采光很好的办公室。电梯下行的时候,她站在角落里,看着楼层数字从二十三跳到一,脑子里想的不是下周的工作,而是一个她不应该想的问题:

沈玉为什么要这样?

不是“为什么要靠近”——那个问题的答案她大概知道。沈玉从来不是一个会掩饰欲望的人,至少在十六岁的时候不是。那时候的沈玉喜欢一个人,会让全班都知道。她会把凌玥喜欢的零食塞进她的抽屉,会在体育课的时候假装不经意地站在她旁边,会在晚自习的时候从斜后方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道数学题的解法,最后一行却画着一个笑脸。

现在的沈玉不一样了。

她不再递纸条,不再塞零食,不再刻意站在谁旁边。她把所有东西都藏在公事公办的壳子里——合同、项目、办公室、工作邮件。每一件事都是合理的、正当的、无可指摘的。但凌玥知道,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藏在壳子下面,像一颗被埋在雪地里的种子,你看不到它,但你知道它在,它在等春天。

可是为什么?

七年了。七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一个人可以换三四份工作,搬五六次家,爱上七八个不同的人。沈玉为什么还抓着十六岁那年的事情不放?

凌玥想不通。

或者说,她不敢想通。

因为如果她想通了,就意味着一个她无法回避的事实:沈玉对她的执念,不是一时兴起,不是年少轻狂,而是某种更深的、更顽固的、甚至可以说是不讲道理的东西。那种东西不需要理由,不听从劝告,不随时间流逝而减弱。它就在那里,像一棵树的根,扎在十六岁那年春天的某个下午,然后一直长,一直长,长到二十六岁,长到凌玥以为自己已经跑得足够远了,一回头,它就在身后。

这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凌玥不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跑。

周六。

上海难得放晴。

凌玥没有出门。她窝在公寓里,穿着睡衣,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把上周没画完的一张商稿翻出来收尾。这是她最喜欢的状态——没有人打扰,没有必须出席的场合,没有需要应对的社交,只有她、画笔和屏幕。

手机响了。

不是电话,是微信。

凌玥拿起来看了一眼,心跳漏了半拍。

沈玉发来的。不是文本,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本旧课本的封面——高一数学,必修一。封面上用圆珠笔画了一个小小的图案,是一朵花,线条歪歪扭扭的,像是一个不擅长画画的人努力模仿的结果。那朵花下面有一行小字,字迹凌玥认得,是她自己的:

“给沈玉。别弄丢了。”

凌玥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十秒钟。

她不记得自己画过这朵花。但字迹不会说谎,那确实是她的字——高中时候的字,比现在圆一些、稚嫩一些,转折处带着一种犹豫的弧度。

“你居然还留着。”凌玥打了这四个字,犹豫了一下,删掉了。

换成:“哪里翻出来的?”

发送。

沈玉的回复来得很快,快到像是手机一直被她握在手里:“整理旧物。你的字真丑。”

凌玥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介于无奈和恍惚之间的表情。她快速打字:“高中生的字都那样。”

“现在也好不到哪去。上次合同签字那一栏,我看了三遍才认出是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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