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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去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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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岁

第十九章去岁

五月的云城,槐花开了。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开,是悄无声息的、像怕惊扰了谁似的开。早晨推开窗,空气里忽然多了一股甜丝丝的香气,丝丝缕缕的,像谁在看不见的地方煮着一锅永远煮不开的糖水。循着香气找过去,才看到街角那棵老槐树的枝头挂满了一串一串的白花,小小的,密密的,像积了一层薄雪。

白霁尘站在那棵槐树下仰起头,阳光从花串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碎碎的,闪闪的,像谁把一把碎金子撒在了他脸上。他眯着眼睛,看着那些白色的小花在风里轻轻地摇晃着,忽然想起一件事——他从来没有跟林厌迟说过自己的家里是什么样子的。

不是不想说,是没有机会说。他们之间的话题永远是林厌迟——林厌迟的伤,林厌迟的痛,林厌迟的恐惧,林厌迟的秘密。白霁尘像一个撑伞的人,把所有的风雨都挡在外面,把伞下的那一点点干燥的、安全的、温暖的空间全部让给了林厌迟。他自己站在伞外,淋着雨,吹着风,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但今天,他忽然想让林厌迟知道。

不是想诉苦,不是想邀功,而是想让林厌迟知道——你担心的那些事情,那些关于“我爸爸会伤害你”“我会连累你”“我不值得”的恐惧,在你还不认识我的时候,就已经被两个人用十七年的时间,一件一件地摆平了。

那两个人,是他的父母。

白霁尘的爸爸叫白正源。白正源这三个字,在云城不只是一个名字。白氏集团的业务从钢材起家,二十年间跨过地产、金融、酒店、科技,像一棵树的根系在地下蔓延,等人们注意到的时候,它已经覆盖了大半个城市。云城最高的那栋楼叫白氏大厦,六十八层,玻璃幕墙在晴天的傍晚会被夕阳染成金色,从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擡头,都能看到那一柱金色的光。白正源的办公室在顶层,从他办公桌后的落地窗往外看,整座城市铺展在脚下,像一张巨大的、会呼吸的、用钢筋水泥和人间烟火织成的地毯。

白氏庄园在城北的半山上,占地一百二十亩。从大门到主楼的车道两侧种着从日本运来的红枫,秋天的时候整条路像一条燃烧的河流。庄园里有三个人工湖,养着天鹅和锦鲤;有一座恒温酒窖,藏了两千多瓶红酒;有一个私人影院,座椅是从意大利定制的。白霁尘有自己的小楼,三层,带独立的花园和泳池。他的卧室比从前他们一家三口住过的那个房子还要大,大到他的床放在角落里,另一头的声音要喊才能听清。

但白霁尘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这些。

他记得自己五岁之前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房子里,客厅和卧室连在一起,厨房在阳台上,卫生间只能转个身。傅知意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油烟飘得满屋都是,他就躲在被子里,把脸埋在枕头里,等油烟散了才钻出来。白正源经常不在家,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见不到人。偶尔回来也是半夜,他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只看到茶几上多了一袋水果,或者冰箱里多了一盒牛奶。

他问傅知意:“爸爸去哪儿了?”

傅知意说:“爸爸在赚钱。”

“赚钱干什么?”

“赚钱给你买大房子。”

五岁的白霁尘不太懂“大房子”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他想要爸爸回来,想要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一顿饭,哪怕是在那个转个身都费劲的小房子里,哪怕桌子小到摆不下三菜一汤,哪怕饭是糊的菜是咸的汤是凉的。他不在乎大房子,他只想爸爸不要总是在半夜回来、在清晨离开。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看到傅知意在说“赚钱给你买大房子”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不是伤心,不是委屈,而是一种很笃定的、很安静的、像冬天壁炉里的火一样的光。

那种光的意思是:我相信他。

后来的事情,云城很多人都知道。白正源的钢材生意越做越大,从面包车换成了轿车,从租来的办公室换成了自己买下的写字楼,从一个人跑业务变成了管着几百号人的公司。再后来,他从钢材跨界到地产,从地产延伸到金融,从金融触达到科技。白霁尘不太清楚这些变化是怎么发生的,他只记得家里的房子越换越大,母亲的笑容越来越多,父亲回家的时间却越来越少。

七岁那年,他们搬进了白氏庄园。

傅知意站在庄园的客厅中央,环顾四周,说了一句让白正源和白霁尘都愣住的话:“太大了,我一个人打扫不过来。”

白正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很少笑,在外面是出了名的“铁面”,对下属严厉,对客户谨慎,对竞争对手毫不留情。但他在傅知意面前,总是会露出那种很少见的、柔软的、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的表情。

“请人,”白正源说,“请最好的。”

傅知意看了他一眼,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五月的阳光通过整面玻璃墙铺满了整个客厅,将大理石地面照得像一面巨大的、平静的、能倒映出整个天空的湖。傅知意站在那片光里,回过头来,对白正源笑了笑。

“白正源,”她说,“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嫁给你吗?”

白正源想了想,摇了摇头。

傅知意走到他面前,伸出手,帮他整了整领带。她的动作很慢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因为你看我的眼神,”傅知意说,“和你看别人不一样。”

白霁尘站在楼梯上,看着这一幕,不太懂大人在说什么。但他记住了那天的阳光,记住了傅知意站在光里的样子,记住了白正源领带被整理好后微微泛红的耳廓。很多年以后他才明白,傅知意说的“不一样”,不是爱,是在爱之上更深的东西——是“你是唯一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年轻还是衰老,无论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你在我眼中,永远是唯一的。

白霁尘的性格,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来自父亲的是那股“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执拗,是那种“不管前面是什么我都要走过去”的决绝。白正源追傅知意的时候,傅知意的父母给他设了无数道门槛——要有房,要有车,要有稳定收入,要有本地户口。白正源什么都没有,但他没有放弃。他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从城东跑到城西,在傅知意家楼下等她,就为了送她上班。送完之后他再去跑业务,晚上十点多下班,又绕一大圈路送她回家。他这样跑了大半年,风雨无阻,一天都没有断过。傅知意的母亲后来跟邻居说起这件事,说“那个小伙子,别的不说,心是真的诚”。

白霁尘从小听着这个故事长大,觉得爸爸做的事和自己在做的事,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跑,都是在等,都是在用最笨的方式告诉一个人:我不会放弃你。

来自母亲的是那种“不动声色”的温柔,是那种“你不用说我什么都懂”的通透。傅知意从来不问白霁尘“你是不是谈恋爱了”“那个人是谁”“你们怎么样了”。她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多塞一点现金,在他晚归的时候留一盏灯,在他抱着手机傻笑的时候装作没看见。她什么都不说,但白霁尘觉得她什么都知道。有一天他出门前,傅知意忽然叫住了他。

“霁尘。”

他转过身。傅知意站在厨房门口,围裙上还沾着面粉,手里拿着一个保鲜袋,里面装着两个削好的苹果。她把袋子递给他,说:“带去学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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