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第 55 章:“考题泄露,沈砚清与知府有染。” (3/3)
三、府试五场,场场艰难。第二场算术,余发现题中有误,当场指出,考官核查后更正。此事全场学子皆见,可为凭证。
四、若有人谓余作弊,请拿出证据。余愿对簿公堂,与造谣者当面对质。
她写到这里,笔锋一转,陡然凌厉:
然,《大雍律·刑律》有云:诬告者反坐。若诬告他人作弊,查实则按作弊罪论处;若诬告他人通奸,查实则按通奸罪论处。
今谣言四起,损余名誉,亦损知府大人清誉。余已记录所有听闻谣言者姓名、时间、地点,并将此文誊抄三份:一贴县衙照壁,一送府城陈知府,一存于余处。
若有真凭实据,请至县衙呈递。若无证据而继续散布谣言者,余必依律追责,绝不容情!
清河县童生沈砚清谨告
永昌二十三年二月初八
写罢,她放下笔,吹干墨迹。
林挽夏看得心潮澎湃,却又有些担忧:“这样……会不会太强硬了?”
“对付恶人,就要用雷霆手段。”沈砚清将告示卷起,“他们敢散播谣言,就是认定女子脸皮薄,不敢声张。我偏要大声说出来,让所有人都听见。”
她看向徐山:“去请周夫子,借他的字帖一用——就说我要临帖。”
这是暗号。周夫子是她在县学最信任的人。
徐山会意,匆匆去了。
林挽夏还是有些不安:“可这样公开贴出去,会不会得罪更多人?”
“不得罪人,人就不会得罪你吗?”沈砚清冷笑,“陈世杰敢这么做,就是吃准了我顾忌名声,不敢闹大。我偏要闹大,闹得人尽皆知,闹得他下不来台。”
她握住林挽夏的手:“挽夏,这世上有些人,你退一步,他就进十步。唯有亮出獠牙,他才知道怕。”
林挽夏看着她眼中闪烁的寒光,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个雪夜——沈砚清提着棍子挡在她身前,对着那些地痞说“滚”。
原来她一直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