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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40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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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一边发出恐惧至极的尖叫,一边伸手试图将沿途漏下去的内脏塞回去,一边还在喷血从马上垮下去。在这个时代,这人已经死定了。

下一个被杀死的骑兵是被突刺干掉的,程意久斩了第一个骑兵之后看都不看,直接快速前进并且矮下身体,双手握住大剑用身体跟手臂推动,发起了向斜上方的突刺。他的速度跟反应都是极快的,对方手里的猎矛根本就没刺对地方,被程意久非常轻松地利用动态视力微微偏转身体给躲闪掉了。

借助马的冲击力,程意久刺出之后转动手腕,他的力量足以稳定自己的手腕,换一个人这时候就该手腕骨折或者严重挫伤了,因为刺入人体的剑被马带动,正在迅速扭动。而程意久稳定住之后直接借助马力,将剑刃从刺穿的地方横切人体出来,根本就没有卡住。

在他的手里,人体就跟软嫩多汁的蘑菇没啥两样。只是眨眼之间就杀了两个人,余下的三个骑兵已经有人勒住了战马,开始转身逃跑了,但是还有个傻傻的家伙笔直地冲着程意久来。

这一次程意久没有挥动大剑,他只是歪头避过了对方的长矛,然后抓住了长矛的柄一拉,这倒霉蛋就从马鞍上掉下来了然而一只脚还卡在了马镫里,就这样一边惨叫一边被马拖着跑,他的两个队友根本没来救他直接跑了。

当战马停住脚的时候,这家伙已经相当惨了——可不是被拖着刮伤啊脱臼啊什么的,还被马蹄踩了几下,看上去是出气多进气少。程意久走到了这家伙面前,踢开他身上没掉落的武器,蹲在这家伙面前开始了询问。

总算是在他断气之前问出了一部分的答案,“维斯特洛大陆?格雷果.克里岗爵士的部下?”程意久抓着脑袋,他硬是想不起来这是什么地方——肯定不是地球吧。程意久没看过冰与火,他听说过这部书这部美剧——毕竟是著名的黄暴片,但是真没找出来看过。

因为他的兴趣爱好主要是真正的黄暴片以及国家地理等科普片......

这时候农夫们战战兢兢地出来了,他们开始收拾地面上死掉的骑兵尸体,扒下任何值钱的东西,但是那四匹安然无恙的战马他们没敢动,同时程意久看他们的表情很是有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那个什么克里岗爵士会找你们算账?”程意久随口问了一句,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那不好意思,我没法帮你们这个忙,你们只能拿着值钱的东西躲一躲啦。”

四匹马程意久只要了两匹最好的,一匹用来驮他的东西,一匹用来骑。他也问了这地方的情况,只知道附近有一座大城以及大港口,而且这片地方叫西境,是属于兰尼斯特公爵的领地。“那么哪里有龙?”程意久问道,那些农夫都是摇头,说从没见过龙,那都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传说了。

程意久当即觉得这次任务怕是有**烦了,很可能是前所未有的长期任务,他得找到龙,才能杀死龙。但是眼下听说龙之家族好像十多年前死光了,而且在死光之前几百年好像就没有龙了。

“妈的,要是在任务之中度过十几年的话,回去之后岂不是就变成中年老头?”程意久沮丧得很,他倒是不知道且不说他在这个狩猎小屋的任务里会不会变老,光是阿波罗的祝福恐怕就能让他永葆青春直到生命的尽头才会衰老。

程意久是真的不知道,但是任务终究要做,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继续收集情报,说不定哪里就会有龙,干掉龙任务就算完——眼下也别考虑干不干得过了。这里的龙多半就是大蜥蜴,顶天了是会飞的大蜥蜴。

程意久骑着马离开了,他决定先去城里看看,收集下情报,但是在此之前,还是先穿上甲胄再说。“这鬼地方的治安真的跟中世纪一样,贵族拦路打劫才是正业。不穿铠甲还真不行,估计以后通行费就要靠我自己手里的武器了。”

这里距离那座石头城不远,骑马的话大概两天就能到,不过途中要经过那个所谓的克里岗爵士的庄园——程意久用他的知识分析了一下,这位爵士应该是那种有产骑士而已,手里应该没多少兵。“可能也就二三十个,再多了他养不起。靠打劫养兵似乎不行吧?”程意久没想到的是这位爵士还真的是依靠打劫养兵。

他手头的兵力也不是二三十个,而是整整两百个匪徒。好在这帮匪徒里除了爵士之外比较能打的家伙已经有一个死在这里了,正是被程意久一记投矛干掉的那家伙,今天他带着自己的亲信出来打劫,没想到就送了小命。

那些逃走的家伙也没有回去报信——除非他们想死,否则绝对不敢回去将坏消息报给那极其残暴的怪物听......

第四章 消息

程意久没有看过冰火也没看过权游,他当然也不知道“魔山”克里岗爵士的威名,这家伙身高八英尺相当于两米四三的身高,力大无穷能披三重甲挥舞一米八长的双手重剑在战场上当绞肉机,是维斯特洛大陆可能是最强悍的战场杀神——肉体派而不是技术派的。

不过程意久会畏惧么?一个曾经直面过站立身高四米,体重八百公斤以上的洞熊,曾经是站立身高几达三米,体重三百五十公斤的大体型孟加拉虎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畏惧一个两米五都不到的人类?何况程意久自己也已经仿佛是完美之躯——在历次的任务之后被潜移默化强化的肉身,获得了神之祝福的躯体,并不会比魔山差。

程意久只是没有那么高大而已......

他要去的是兰尼斯港——程意久放弃了去所谓兰尼斯特家族主城的想法,他觉得在繁华的港口都市更能够打听到消息,说不定也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以后搞不好要靠刀头舔血来过日子,虽然他可能会成为不错的铁匠,但是他不会冶炼金属,用炼金术的话......还真不知道可不可以。

他依稀仿佛记得网上有人吐糟说异鬼之王走了八季还是九季来着,然后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被捅死了,世界级的BOSS死得还不如一条狗,好像在这场战役里还死了一条龙?或许这就是他的破局之道,至少在那个时候会有龙,就是不知道发生在多少时间以后。

走在路上也不太平,因为他看见了拦在路中间的流氓士兵们——装备并不整齐划一,毫无疑问只是一帮武装流氓。程意久不擅长骑战,所以他下了马并且将它们拴好,自己步行迎上了那几个家伙。“唉,我只是来杀死一条大蜥蜴。没想到却要以杀人为生。”他感叹道,之前的战斗让他感觉还不坏,自己学习的打剑技巧真的是有用的。

而且是很有用,不愧是欧洲剑圣们的技巧。在真正的砍人运动之中可以说是融会贯通,经验值突飞猛进,战斗力当然是日日新啦。而他擅长的不是格挡,而是交击,利用剑格撬掉对方的剑势甚至卸掉对方的剑,同时给敌人一个狠的。这种行为习惯了之后刺激性非常强,而且杀人的速度极快。

交击一下子就是非死即伤,而且通常不会给对手第二剑的机会。现在程意久没有戴上头盔是个失误,但是他的技巧证明了他确实是个杀人机器。拦路的流氓兵还能指望好声好气交流?程意久上来就拔剑,对方当然也拔出了剑准备动手,交手就是上劈,而程意久翻腕用剑格转开对方的剑刃,顺势将大剑刺进了对方的眼窝直接贯穿脑子。

拔剑旋腕,弹开第二把剑之后顺势劈斩,将第二个士兵一剑从肩膀砍到腰眼——不得不说寒铁打造,精心热处理之后还附了魔的钢剑对付普通杂兵还真是好用,真是神兵利器啊。砍死两个人之后,其他的人逃了。这就让人很高兴了,如果可能程意久根本不想乱杀人——整天砍人很累的。

他用这帮死鬼身上撕下来的布擦干净了碎魂剑——虽然寒铁不会生锈,但是剑刃上沾染了脂肪跟血的话会发臭,而且也会黏在剑刃上。擦干净了大剑之后,程意久将剑归鞘,挂在马鞍一侧,手里的武器换成了猎野猪矛。之后的路他没有遇见什么阻碍,第二天的傍晚,他看见了远方港口的轮廓。

程意久牵着马走进了兰尼斯港——他准备将马卖掉,换成钱使得他可以在这个地方生活一段时间。如果可能他并不想要将自己的钱用掉——因为他从被他杀死的人身上搜出来的银币跟铜币看来,他手里的硬币远比那些精美太多,而且所含杂质也近乎没有。而且他的银币也比这里的银币大了不少——谁让他是以袁大头以及鹰洋为原本,压制的高纯度银币呢。

银币的花纹一面是抽象的虎头,一面是一朵梅花,边缘是齿纹以防止刮削,由于是冲压而不是铸造,因此花纹清晰表面光滑,放在这个世界搞不好能跟“金币”等值?反正程意久现在是不舍得用了。那几个拦路打劫被他杀掉的家伙也是穷鬼,一共只给他贡献了十一枚银币跟九枚铜币,不过两匹战马应该能卖两枚金币?

程意久现在的打扮,其实是比较常见的雇佣兵的打扮——雇佣兵自备武器铠甲,他就是这样。只不过他的装备在雇佣兵里属于比较成功的人士——大部分雇佣兵只装备锁子甲或者皮甲,手里的武器多半也只是一把剑与匕首。而程意久的锁子甲上面镶有钢片加强重要部位的防御力,可以说是相当值钱的装备了。

何况他还有大剑跟短矛,这说明他至少精通两种兵器的使用,能够胜任几个位置,这样的佣兵雇佣费用不会太低,程意久目前也不急着找工作。维斯特洛大陆就是中世纪的欧洲,这一点程意久已经非常清楚了,那么自然也谈不上有多少美食——香料来自另一片大陆以及维斯特洛南方,而盐的质量不怎么样,因此菜肴的味道嘛只能说可以吃。

反正就是乱炖、烤肉、腌肉或者熏肉,蔬菜就只有甘蓝菜与菠菜莴笋还有大蒜。好在这地方有迷迭香跟百里香,总算是烤肉还可以入口。肉的膻味蛮重的,看来是没有阉割过。这里的啤酒跟葡萄酒还行,所以程意久也只能拿这个当作饮料了——比起汤要好不少。他现在住的地方是港口一处酒馆的二楼,酒馆里也是雇佣兵们做生意的场所。

而程意久的重点是打听消息,“好吧,没有龙。现在的国王是劳勃一世,龙家族的残余血统去了东方的大陆。如此看来我得设法搞到足够的钱,然后去所谓的君临再寻找去东方大陆的船,去那里寻找龙的消息。”

第五章 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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