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深渊 (1/3)
深渊
# 第十四章深渊
白霁尘回到学校后的第三天,林厌迟的手机变成了空号。
不是关机,不是无人接听,而是空号。那串白霁尘倒背如流的数字,在他呼出第一百三十七次之后,被听筒里冰冷的女声宣判了死刑:“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白霁尘握着手机,站在教学楼的天台上——不是临市那个天台,是他们学校的天台。四月的风已经变暖了,吹在脸上像一只手,温柔得让人想哭。他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上“林厌迟”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收起来,仰起头看着天空。天空是灰蓝色的,有几朵云慢悠悠地飘过,像棉花糖,像羊毛,像林厌迟给他织的那条围巾。
他又被丢下了。这一次连一个“嗯”字都没有。
白霁尘没有哭。他的眼泪好像在上周临市七中的门卫室门口就已经流干了。他现在眼睛干涩得发疼,眨一下都像有沙子在磨,但他挤不出一滴眼泪。他的身体告诉他你应该哭,他的心告诉他你哭不出来了,他的大脑告诉他那就不要哭了,哭有什么用。
他站在天台上站了很久。久到下课铃响了又响了,久到太阳从东边走到了西边,久到他的腿站得发麻,麻到失去了知觉。他想,林厌迟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某个天台上,仰着头看着同一片天空?是不是也在想他?是不是也在想“他会不会打电话给我,发现我的号码变成空号了,会不会难过”?林厌迟换号码的时候,有没有犹豫过?有没有在按下确认键的那一瞬间,手指停了一下,心脏疼了一下,眼眶红了一下?
白霁尘不知道。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他走下天台,回到教室。沈屿正在座位上做卷子,看到他进来,擡头看了一眼,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低下了头,继续做题。什么都没问。顾衍之在前排整理笔记,也没有回头。但白霁尘走到座位上的时候,发现桌上放着一杯热水,冒着白气,杯壁上贴着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四个字:“先别喝了”?
不对,写的是“喝点水吧”。
字迹不是林厌迟的,是顾衍之的。方方正正的,一笔一划,像他这个人一样规规矩矩。白霁尘拿起那杯水,捧在手心里,温度从掌心传到心脏,一点一点的,像冬天里林厌迟送他的那副手套。他低下头,喝了一口。水是温的,不烫也不凉,刚好是能入口的温度。顾衍之永远知道什么温度最合适。白霁尘喝完那杯水,把杯子放在桌上,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笔,开始做题。他不能停下来。因为他怕一停下来,就会想起林厌迟;一想起林厌迟,就会想去找他;一想去找他,就会发现他无处可找。他必须做题,必须听课,必须考试,必须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因为他答应过林厌迟——“你要好好的”。
他要好好的。哪怕林厌迟不在。
四月过了一半的时候,白霁尘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回原来的学校——不是现在这所,而是林厌迟转学之前他们一起上的那所。临市七中的门卫大叔说林厌迟“好像又转回原来的学校了”。那个“原来的学校”,就是他们相遇的地方。白霁尘不知道林厌迟是不是真的回去了,但他必须去确认。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也要去。因为他不想再像上次那样,等了一个星期才发现人已经走了。他要第一时间找到他,在他再次消失之前,抓住他,问清楚一切。
沈屿知道后,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这次我陪你去。”
白霁尘摇头:“你不用请假了。这次我自己去。那个学校我熟,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沈屿看着他,眼神里有担心,有不舍,有一种“我知道我拦不住你所以我不拦你但你要答应我好好的”的复杂。他伸出手,拍了拍白霁尘的肩膀,用力地按了一下。
“有什么事打电话。”沈屿说。
“嗯。”
“别一个人扛着。”
白霁尘看着沈屿,眼眶忽然就热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想哭的感觉了,但沈屿这句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心里某扇锁了很久的门。门后面关着的不是眼泪,而是委屈。这两个多月所有的委屈——被推开、被消失、被空号、被丢下、被“别来了”、被“没有理由”——全部堵在门口,争先恐后地往外涌。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他只能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过身,走出了教室。
身后,沈屿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一直看到他从楼梯口消失。
周五下午,白霁尘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不是回他现在住的地方,而是回他原来的城市。那个城市叫云城,他和林厌迟在那里相遇,在那里度过了高二上学期的每一天。他在那里第一次注意到林厌迟,在那里第一次坐在林厌迟对面吃饭,在那里第一次收到匿名奶茶,在那里第一次戴上林厌迟织的手套,在那里第一次送出自己织的围巾。那座城市里有太多关于林厌迟的记忆,多得他不敢回去。但他现在必须回去,因为林厌迟可能也在那里。
火车到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白霁尘走出火车站,站在广场上,仰起头看着这座他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的夜空。和临市一样,看不到多少星星,但月亮很好,弯弯的,细细的,像一瓣被剥开的橘子,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散发着清冷的、银白色的光。和那天在天台上看到的月亮一模一样。那天林厌迟站在他面前,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瘦削的、苍白的、被泪痕划过的脸,像一幅褪色的画。白霁尘想,如果时间能倒流,他会在那天晚上抱住林厌迟,不管林厌迟愿不愿意,不管林厌迟会不会推开他。他会紧紧地抱住他,抱到他喘不过气来,抱到他放弃挣扎,抱到他再也没有力气逃跑。
但时间不会倒流。
白霁尘打了一辆车,去了阳光花园——林厌迟以前住的那个小区。他想碰碰运气,也许林厌迟真的搬回来了,也许他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也许他此刻就在三楼的某个房间里,灯亮着,窗帘拉着,他一个人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面前摊着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车停在阳光花园门口。白霁尘下了车,走进小区。四月的夜晚比冬天暖和多了,风里带着一股不知名的花香,甜甜的,腻腻的,像过期的糖。他走到那栋楼下,仰起头看着三楼那个窗户。
窗帘没有拉。
白霁尘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那个窗户透出白色的灯光,不是日光灯的白,是台灯的白,暖暖的,柔柔的,在深蓝色的夜空中像一颗星星。窗帘被拉开了,窗台上放着一盆小小的绿植,在灯光下显得生机勃勃。
有人住。不是空房子。
白霁尘站在楼下,手在发抖,腿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他盯着那个窗户看了很久,久到他的脖子酸了,久到他的眼睛花了,久到他觉得那个窗户里的光越来越亮,越来越暖,像一团火,在寒冷的夜空中燃烧着。他想上楼,想敲门,想看看里面的人是不是林厌迟。但他不敢。他怕敲门之后,开门的是一个陌生人;他怕陌生人问他“你找谁”,他怕自己说出“林厌迟”三个字的时候,对方说“不认识”。他更怕开门的是林厌迟,更怕林厌迟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里没有惊喜只有恐惧,嘴唇里说出的话不是“你怎么来了”而是“你走吧”。
他怕。他从来没有这么怕过。
白霁尘在楼下站了十分钟,也许二十分钟,也许半小时。他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只知道当他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单元门的时候,他的腿是软的,他的心跳是乱的,他的手心全是汗。他走上楼梯,一级一级,数着台阶。一楼,二楼,三楼。他站在那扇门前,门是深棕色的,上面贴着一个倒着的“福”字,红色的纸已经褪成了粉色,边角翘起来了。门缝里透出灯光和细微的声音——有人在走动,有人在说话,但声音太小了,听不清楚。
白霁尘擡起手,手指悬在门铃上方,停了很久。然后他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