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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漫长的归途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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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霁尘从屋檐下走出来,擡头看着天空。云层还在慢慢地移动着,阳光从裂缝里照下来,在天边画出一道淡淡的彩虹。不是完整的半圆,只是一小段弧,颜色淡淡的,像水彩画上不小心滴落的一滴颜料,被水晕开了,只剩下若有若无的痕迹。

“林厌迟,”白霁尘说,“天晴了。”

“嗯,我看到了。”

“彩虹也出来了。”

“……我也看到了。”

白霁尘拿着手机,站在湿漉漉的街道上,抱着那束被雨水打湿了包装纸的桔梗,仰着头看着天边那一道淡淡的彩虹,忽然觉得这一刻太不真实了。像一个梦,像一幅画,像一段被精心剪辑过的电影。他不真实是因为太美了——雨后的天空,湿漉漉的街道,淡淡的彩虹,还有电话那头喜欢的人的声音。

“林厌迟。”

“嗯。”

“我下周去看你。”

“好。”

“不是下周,是下周六。上午的火车,到你那儿大概中午。你等我吃饭。”

“好。”

白霁尘听着那两个“好”字,忽然觉得这两个字是全世界最好听的字。不是“嗯”,不是“没”,不是“知道了”,而是一个完整的、确定的、没有任何犹豫和退缩的“好”。

“那我挂了。”白霁尘说。

“……好。”

白霁尘没有挂。林厌迟也没有挂。两个人隔着三百公里的距离,握着手机,听着彼此的呼吸声。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云层还在慢慢地散开,阳光越来越亮,彩虹越来越淡。远处有鸟叫声,一声一声的,清脆得像有人在用小锤子敲着玻璃杯。

过了很久,白霁尘说了一句让林厌迟心脏猛地缩紧的话。

“林厌迟,我想你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沉默了很久。久到白霁尘以为林厌迟已经把电话放下了。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很小的、几乎是气音发出的声音,小到如果不是他把手机死死地贴在耳朵上,根本不会听到。

“……我也是。”

白霁尘的眼泪在那一瞬间涌了上来。他站在街道中间,手里拿着手机,怀里抱着花束,仰着头看着天空,眼泪无声地流了满脸。路过的行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但他不在乎。他只知道,林厌迟说了“我也是”。不是“我也是”三个字,而是“我也想你”四个字,缩成了“我也是”。这是林厌迟的方式——把最浓烈的情感压缩成最简短的文本,像一个把整片大海装进一个瓶子里的人。瓶子很小,里面的海也很小,但它是一片真正的、完整的、有鲸鱼在游的海。

白霁尘挂了电话,擦干眼泪,抱着那束桔梗往回走。雨后的街道湿漉漉的,倒映着天空的淡蓝色和云朵的纯白色。他的球鞋踩在水洼里,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裤腿,凉凉的,但他不冷。他想,这束花要养在水里,养到它开,养到它谢,养到它变成干花,被夹在书页里,变成他和林厌迟之间的第无数个信物。

他把花束举到鼻子前面闻了闻。桔梗的香是很淡很淡的,淡到要很用力才能闻到一点。那不是香水百合的浓烈,不是玫瑰的馥郁,而是一种若有若无的、像清晨的雾气一样随时会散去的清甜。像林厌迟身上的味道。

白霁尘抱着那束花走进小区的时候,看到楼下的花坛里种着一棵栀子花树。四月底的栀子花还没有开,花苞是青绿色的,紧紧地裹在一起,像一个一个攥着的小拳头。他蹲下来看着那些花苞,忽然想到一件事——栀子花开的时候是六月,六月是毕业的季节,是离别的季节,也是约定的季节。他和林厌迟之间还没有什么正式的约定。没有说过“我们要上同一所大学”,没有说过“我们要去同一个城市”,没有说过“我们要一直在一起”。这些话说出来太轻了,轻到像一张纸,被风一吹就碎了。他要把它们做成石头,沉进水里,沉到最深的地方,永远都不会被冲走。

白霁尘回到家,找了一个玻璃瓶,洗干净,装上水,把那十七支桔梗插进去。他把瓶子放在书桌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那些紫色的花瓣上,将它们照得像在发光。他后退了几步,歪着头看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林厌迟。

“你的花。”

林厌迟的回复来得很快。不是“嗯”,不是“好看”,不是任何白霁尘预想中的话。而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窗户,窗台上放着一个一模一样的玻璃瓶,瓶子里插着十几支快干枯的花。花瓣已经蔫了,颜色从紫色变成了灰紫色,边缘卷曲着,像被火烧过的纸张。但白霁尘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什么花。

白色满天星。

白霁尘盯着那张照片,心脏砰地跳了一下。他放大照片,仔细地看着那些干枯的满天星。花茎已经干透了,变成了浅棕色,但那些细碎的白色花朵还在,薄薄的,脆脆的,像一碰就会碎成粉末。它们簇拥在一起,像一小片凝固的云,像一小捧被时间冻住了的雪。

“什么时候买的?”白霁尘问。

“你走的那天。”

白霁尘的眼泪又涌了上来。他觉得自己这几天流的眼泪比过去十七年加起来都多。不是难过,是感动,是心疼,是一种“原来你也在做同样的事”的心有灵犀。他在云城买了桔梗,林厌迟在这里买了满天星。他把桔梗带回自己的城市,林厌迟把满天星留在自己的窗台。他不知道林厌迟为什么买满天星,但他知道。因为满天星的花语是“默默守护”和“甘做配角”。林厌迟觉得自己是满天星,是配角,是站在角落里的、不被注意的、只是默默守护着的那个人。

但他不是。

在白霁尘的故事里,林厌迟从来不是配角。他是主角,是唯一的主角,是整个故事存在的全部意义。

白霁尘把那束满天星的照片保存下来,和所有关于林厌迟的记忆放在一起。然后他回到书桌前,坐下,铺开一张信纸,拿起笔。他要在信纸上写一封信,不是发消息,是写信。用笔,用纸,用他那一笔飞扬跋扈的字。他要让林厌迟知道,收到信是什么感觉。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愿意把想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来,装进信封,粘贴邮票,投进邮筒,等好几天,就为了让他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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