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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漫长的归途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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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霁尘握着笔,想了很久。信纸上一个字都没有。他想说的话太多了,多到他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想从第一天开始写——那个阳光斜照进教室的早晨,他站在门口,看到最后一排角落里的少年。想从第一杯奶茶开始写——那个没有署名的芋圆波波,那个站在奶茶店门口等了十五分钟的清晨。想从第一双手套开始写——那个深灰色的羊毛手套,那个被剪掉的标签,那双缠着创可贴的手指。想从第一条围巾开始写——那个歪歪扭扭的针脚,那个织了拆、拆了织的无数个夜晚,那个平安夜的第一场雪。

想写的东西太多了。多到他觉得一张信纸不够,十张信纸不够,一百张信纸不够。他想把整个自己装进信封里,寄给林厌迟。让林厌迟打开信封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字,而是光,是暖,是一个完整的、滚烫的、跳动着的白霁尘。

他想了很久,最后只在信纸上写了一行字。

“林厌迟,你是桔梗,我是满天星。桔梗不用一个人开在角落里,因为有满天星陪着你。”

写完之后他看着这行字,觉得太肉麻了。他想了想,在那行字下面又加了一行。

“路费真的不贵。”

然后他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在信封上写下林厌迟的地址和名字。字迹清瘦有力,干净得像印刷体——不,不对,那是林厌迟的字,不是他的。他的字是飞扬跋扈的,像他的人一样,张扬,肆意,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风发。他写下的“林厌迟”三个字,每一笔都带着他的体温,像他正站在林厌迟面前,叫他的名字。

白霁尘把信揣进口袋里,下楼,走到小区门口的邮筒前。邮筒是绿色的,漆已经有些斑驳了,上面写着一天开箱两次的时间。他站在邮筒前,手里攥着那封信,攥了很久。然后他把信封举到嘴边,轻轻地亲了一下。嘴唇触到纸面的感觉凉凉的,糙糙的,像林厌迟手上那些永远贴不完的创可贴。

“去吧,”他对着信封说,“去找他。”

信落进邮筒的时候,发出了一声轻响。咚。像一个句号,又像一个冒号。句号是这封信结束了,冒号是他的回信开始了。

白霁尘站在邮筒前,伸出手摸了摸邮筒冰冷的铁皮。四月的风很轻,吹在脸上像母亲的手。邮筒旁边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绿色的铁皮上,将那些斑驳的漆照得像一幅抽象的画。他想,这封信要经过多少双手才能送到林厌迟手里?要经过多少辆卡车、多少节火车、多少个分拣中心、多少个邮递员的背包?它要走过三百公里的路,穿过城市和田野,穿过白天和黑夜,穿过雨水和阳光,才能到达那个种满冬青树的校园,才能被塞进那个锈迹斑斑的信箱,才能被一双瘦削的、苍白的、贴着创可贴的手取出来,拆开,阅读。

这封信要走很远很远的路。但白霁尘不着急。因为他知道,它一定会到。就像他一定会到一样。

三百公里算什么。

只要终点是林厌迟,再远的路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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