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68.千年 他与后土等待了千年的机会…… (3/8)
那个从谢府中离开的花狗儿披麻戴孝、回到家乡,亲手将自己死去的亲人掩埋,他不停地哭啊哭,直到眼泪哭净了、眼圈哭干了,直到他再也想不起自己亲人的面容、记不清自己亲人的样子。
他本想回到谢府,本想再回到他的小公子的身边,却骤然发了大水,滔天洪水将一切都淹没,波浪卷着他在水中沉浮,待他再次靠岸,已然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他在大水中染了病,浑身长满了恶疮,脸上、身上、手上,到处都是,那些恶疮溃烂流脓,散发出一股恶臭,痛得他整夜整夜难以安眠,他甚至不敢看自己的脸——那张曾经称得上粉雕玉琢的脸,想必已变成了狼藉一片、难以直视。
大水退去,民不聊生,那个面目全非的少年四处流浪,茍且求生,被人唾弃,被人驱赶,像一条丧家之犬。他露宿荒野,啃树皮,吃草根,同野狗抢食。他活得像一只老鼠,见不得光,见不得人,只能在黑暗中茍延残喘。
征壮丁的队伍发现了他,将他捉住,塞进了边军,充作战场上的一件耗材。他什么都不会,便也受了许许多多的伤,刀伤、箭伤……新旧交叠,一层叠着一层,变得越发面目全非。可他却怎么也不肯死、不敢死。
他还没有见到那个心心念念的人,怎么能就这样死去?
后来他在城门口执勤,听着身旁人有关于谢家被贬的闲话,擡眼看去,恰巧远远看见谢家的马车进城。车帘掀开一角,露出张苍白的、病恹恹的脸,平心而论,是不怎么好看的,却是他等了这么多年、找了这么多年的人。
他不由得浑身颤栗起来。
那个他这辈子唯一想见的人,就在眼前,离他不过几十步的距离。他想喊,可嗓子坏了,喊不出声;他想追,可腿上有伤,走不快。只得站在原地,看着马车扬起阵阵尘土,冲入城中。
他从此终于有了要活下去的念头,在战场上拼命厮杀,不要命地往前冲,不要命地杀敌,从一个小兵士升到了百夫长,又从百夫长升到了校尉,成了伤兵营的常客,终于攒够了功勋,抢来了去照顾谢家小公子的活计,这才有机会再次见到谢生财。
在营帐里照顾谢生财的那些日子,几乎成为了他离他最近的日子。谢生财喝药的时候会皱眉,他就在心里偷偷记下,下一次多加一颗糖;谢生财咳嗽的时候会发抖,他就把自己的被子也盖上去;谢生财睡着的时候会说梦话,喊的是“花狗儿”,他听着那三个字,心中又酸又胀,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
后来蛮子打了进来,将军战死,战线后缩,谢生财被当作质子送往京城,那一日花狗儿追着车队跑了很久,跑掉了鞋子,跑破了脚,跑得满身是血,可他还是追不上,就如同他在那日的大水上,飘飘荡荡,总也找不到自己的岸。
他又上了战场,疯狂地杀敌,就仿佛这累累的战功,真能将他带回到心念之人的身边一般。
直到敌将的长枪贯穿了他的喉咙,花狗儿倒在血泊里,浑身是血,喉咙上破了个大洞,怎么也止不住从中涌出的血。他一边想,这可不行,他不甘心,他还没见到谢生财最后一面,还没跟他说一句“我回来了”,还没告诉他,自己等了他这么多年,找了他这么多年,想了他这么多年;一边又有些黯然地想,或许是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手里还攥着那串谢生财给的红豆,却怎么也抓不住,红豆似乎碎成了渣土,和血混在一起,流了一地,染出一片通红。
意识消散的前一刻,有什么东西似乎从碎掉的红豆里涌了出来,渗进他的伤口,渗进他的骨头,渗进他快要散掉的魂魄里。像是被人抱住了,又像是被人推了一把,更像是在黑暗中摸索了太久的人终于抓住了什么可以依靠的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活着——七日后的夜里,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死人堆里,浑身僵硬,几乎没有心跳,没有体温,喉咙上那个洞还在,可他已经再也感觉不到疼。他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或者说,他变成了一个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
待到再次回到军中之时,他变得更加沉默,没人发现他已经死了,他只是比以前更不要命地拼杀,像是一把用钝了的刀,刀刃上满是缺口,却依然锋利得吓人。
终于回到京城的那一日,他几乎是飞着进了城,直奔谢府。可那从前在他记忆中富丽堂皇的谢府已经败落了,只剩下一个小院,几间破屋,和一个病得快要死了的谢生财。
他站在门口,看着那个躺在床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人,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流在那张已经毁容的脸上,流过那些可怖的疤痕,滴在地上,无声无息。
后来的那些日子,他守在谢生财床边,却不敢说话,怕谢生财认出他的声音伤心,更不敢摘下绷带,怕谢生财看见他的脸难受。他只想多陪他几天,多看他几眼,多在他身边待一会儿。
谢生财给了他这个无名无姓的人一个姓,一点一日,凑成的白,让他给自己寻个名字。他自己却只觉得笨嘴拙舌,全然不知道该找个什么样的名姓,便干脆凑了个最简单的字——寻,白循。
他从此就叫白循了。
身上的煞气越来越重,重到快要控制不住了,重到他开始害怕自己会伤害谢生财,所以只得离开。走之前的那日,他凑出自己积攒下的所有勇气,在谢生财额头上轻轻落了一吻,满心忐忑,生怕谢生财发现,却又暗暗地期待着。
他想,等他回来,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小公子,他这个想了许久才想出来的名字。
失去神智、在荒野中游荡的几日里,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在哪,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活着。他只记得一个字——白。那是他的姓,是谢生财给他的字。他靠着那个字,硬生生从疯狂中挣了回来,像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等他恢复神智,赶回京城时,城却已经破了。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焦糊味。他闻着谢生财的味道追到城外,追了很久,追了很远,最后在一片荒野中,终于看见了谢生财的尸体。
已然是残破不堪、被野狗撕扯得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活着时的样子了。
后面的记忆是模糊的,他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不记得自己是否杀了人,不记得自己在那片荒野中待了多久。等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抱着那具尸骸,跪在一片血泊中,周围全是血,分不清是什么东西的,又或许是他自己身上那些仅剩的活血。尸骸在慢慢融化,融进他的身体里,像是要和他合为一体,像是不愿意离开他,又像是在用最后的方式陪伴他。他没有抗拒,甚至有些自暴自弃地想,这样也好,这样他们就永远分不开了。
他把谢生财的尸骸融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存在了最深处,像是藏着一件最珍贵的宝物。
一种有些偏执的情绪将他的心神占据——他已经找到了那个人的□□,若是他能找见那个人的魂魄,是否便有复活那人的可能?
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始终在寻找谢生财的魂魄,找遍了每一个角落,问遍了每一个他能找到的人,甚至于抓过牛头马面,逼问过道士和尚,可谁都给不了他答案。
地府不收他,因为他还是“活”的,于是他进不去黄泉,看不了生死簿;人间也留不住他,他的魂魄在慢慢消散,没法一直一直地找下去。他被困在阴阳之间,哪里都去不了,哪里都容不下他。
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张家那群道士找上了门。他们说,他们找到了谢生财。
他们拿出了一串红豆,和谢生财生前戴的那串一模一样,连那些细微的纹路都对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