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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县衙、律条与一碗姜汤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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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又说:“告赵家强娶。可赵家出了二十两银子,周氏收了,婚书都写好了,只差过门。这叫强娶?”

林若安没说话,继续看。

“告齐阳县衙偏袒。”杜仲的语气淡下来,“齐阳县令姓方,去年才上任,跟刘家那个进士明面上没交情。但这案子,刘家村确实占着理——死了人,主事的、动手的,都得偿命。就算告到府城,也是这个判法。”

林若安细细看完状子,问:“那个动手的,是谁?”

杜仲把另一张纸递过来:“这是齐阳县那边传来的简要案情。被抓的有两个,一个是林族长的儿子林有福,一个是林家村的外姓人,叫何大奎。”

林若安接过,快速扫了一遍。

林有福,二十四岁,林家村人,械斗时持棍在先,是组织者。

何大奎,二十三岁,林家村外姓人,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械斗中失手用锄头打中刘家村一人头部,致其死亡。

“何大奎是主犯?”林若安问。

“是。人是他打死的,按律当斩。”杜仲说,“林有福是组织者,虽未直接杀人,但械斗由他而起,按律也要重判,流三千里或绞,看齐阳县怎么判。”

林若安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那个被卖的闺女呢?”

杜仲叹了口气:“她叫杏儿,周氏的儿媳。周氏把她卖给赵家,赵家出了二十两银子,婚书已立,三日后过门。齐阳县那边说,这桩婚事合法,他们不管。”

林若安想了想,问:“那闺女自己的意愿呢呢?她若不愿,能不嫁吗?”

杜仲看着她,忽然笑了。

“你来找我,是问这个?”他说,“问我有没有办法让那闺女不嫁?”

林若安没否认。

杜仲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慢悠悠地说:“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你要是只盯着何大河的案子,那确实没救。可你要是换个角度看——”

他放下茶碗,手指在案上点了点:“周氏卖儿媳,不违律。但要是那闺女自己不愿意,那便有转圜。”

林若安眼睛一亮。

“大靖律,‘夫死,妇愿守节者,听。’”杜仲一字一顿,“只要那闺女能证明自己‘愿守节’,周氏就不能强嫁。她那个婆婆收了二十两银子也没用,婚书可以作废。”

林若安追问:“怎么证明?”

杜仲摊手:“那就得看你自己了。证人,证言,物证,什么都行。只要证明她在丈夫死后,明确表示过‘不愿再嫁、愿守节’。”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就算有这个,也只能保住她暂时不嫁那个赵光棍。她那个婆婆还是可以给她找别的人家,除非她愿意当一辈子寡妇,或者剃了头当姑子去。”

林若安沉默。

杜仲看着她,忽然叹了口气:“若安,我知道你心善。但这世上不公平的事多了,你管不过来。那个林家女的事,你要是能找到她愿守节的证据,我可以帮你给齐阳县衙递句话,让他们重新审这桩婚案。要是找不到……”

他没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清楚。

林若安站起身,对着杜仲作了一揖:“多谢杜县令指点。”

杜仲摆摆手:“指点谈不上。你自己掂量着办。”

从县衙出来,日头已经高了。

林若安站在门口,眯着眼睛想了想,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

许忘忧跟上:“去哪儿?”

“我们去林家村。”林若安说,“去找杏儿的娘。”

许忘忧没再问,只是跟上她的步子。

林家村离镇上不远,步行了约两刻钟,便到了。

村口有一棵老槐树,树下坐着几个晒太阳的老人。看见林若安和许忘忧走过来,都愣了一愣,交头接耳起来。有认识林若安的族人,在那里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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